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名:
徐飞为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免去其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胡太荣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何建新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赵学龙、石琳娜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殷玉梅、徐辉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王娅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陈敏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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