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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19-10-18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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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相关决议,积极研究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认真学习研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15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6号)、《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武发〔2018〕18号),紧紧围绕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和预算收入等主要内容,服务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审议意见落实,推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市市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全面审查,认真做好市本级决算草案预先审查工作,重点抽查了18个市直部门,确保本届内市直部门决算审查工作全覆盖。根据法律规定,提出预先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预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参考。加强对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的监督。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服务工作。每季度对市级财政收支执行的基本情况和特点进行分析,围绕重点项目支出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对每季度预算执行进度排名后10位的预算单位进行通报,形成专题分析报告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市政府及财政部门、相关预算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统筹盘活存量资金48亿元,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强对重点支出情况的监督,先后提请主任会议听取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执委会赛事运营经费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情况,就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意见建议,有效保障军运会、国有资产监管、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力度

积极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重点加强对扶贫资金、民生项目、国有资产及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的审计监督。结合决算审查,听取和审议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综合整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突出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依法监督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对10个重点部门(单位、项目)整改情况的专题调研,指导、督促3个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的部门(单位、项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严格问责追责,推动标本兼治。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现场测评,市政府及市交委、武汉葛化集团、市农委“武汉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的整改工作,均获得“满意”。

三、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监督实效

专题调研市财政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请主任会议听取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督促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在对2018年预算草案进行预先审查时,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的必备内容,作为部门预算支出的前提和依据,推动实现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两个全覆盖”。着力推动预算绩效评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选择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学前教育、精准扶贫等重点民生、重大项目支出,全程参与部门自评、第三方评价、财政局审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重点评价的部门(单位、项目)从去年的3个扩展到5个,资金规模从16.59亿元扩大到56.61亿元,督促财政部门打造绩效评价精品样本,形成示范效应。推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督促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对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部门减少预算项目,核减预算资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市直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和水平明显提升。我市被财政部评为全国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城市。

四、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相关文件精神和问责规定要求,围绕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召开预算专家专题咨询会,为政府债务管理、人大监督把脉问诊,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督促财政部门落实中央关于每半年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要求,规范报告内容,完善数据统计。认真组织对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重点审查地方政府债务额度及支出,硬化预算约束,严控债务限额,规范举债行为,推进形成按照经济规律管理、评估和处置地方债务的工作机制,努力把我市打造成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规范管理的标杆城市。

五、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主动争取市委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领导。协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议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意见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二是不断扩大市人大代表、委员会组成人员、预算专家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参与度。积极组织市人大代表、委员会组成人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邀请委员参加预决算预先审查工作专班,充分听取和吸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预决算草案以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有关税法草案意见、规范债务管理等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建言献策。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全年组织代表、委员和专家200余人次,开展视察、调研、座谈等活动20余次。

三是进一步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根据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等新任务、新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需要,对市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行改版升级,并通过会议部署、专题培训和实地指导,推动区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全覆盖,基本建成以横向联通、纵向贯通为目标的市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一步提升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是切实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及时建议增补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专业知识结构。加强对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践行“两个维护”,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政治担当,提高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专业化水平。结合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撰写关于深化人大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十三五”中期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等调研报告,服务领导决策。加强与各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的指导交流,加强与各地人大的学习交流,先后接待10余批次外地省、市、区人大考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服务。

回顾一年来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力量、专业化水平和能力,与适应中央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差距,监督工作难以做深做细做实;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效应有待进一步凸显。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牢预算审查监督主业主责,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在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推动“三化”大武汉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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