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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19-10-18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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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7日在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讨论稿)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市人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切实”殷殷嘱托,聚力改革创新,奋力拼搏赶超,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要步伐的一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善作善成,为新时代武汉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强化政治担当,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优势。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道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用心领会、用情感悟、用力落实。

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一条主线,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着力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及时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补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任命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服务和推进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7人,保证了我市国家机关正常运转。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落细。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出台《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为人大履职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常委会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和人大工作各方面。认真贯彻市委办好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的部署要求,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军运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以奥运标准、军队作风、工匠精神谋细做实筹办工作,努力办出一届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精彩纷呈、非凡卓越的国际体育盛会。为深入推进长江新城建设,作出《关于延长授权市人民政府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积极参与“清洁家园迎军运”督导、联系服务企业、下基层接访等活动,圆满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聚力中心大局,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个,开展执法检查6项,组织专题询问1次,督办议案3件,作出决定决议6件,促进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武汉赶超发展的必然要求。常委会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支持政府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政府投资计划跟踪监督,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大力督办《加快推动招商引资落地开工,切实增强武汉发展动力案》,促进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增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中的主动力作用。支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听取审议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报告,开展《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多措并举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工作,开展《武汉市旅游条例》执法检查,组织“优化旅游供给,推动全域旅游大发展”专题询问,作出《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大发展的决议》,更好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开展《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以法治力量推进武汉建设世界级地铁城市。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安排。常委会坚持市区联动,大力督办《推进“三乡工程”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案》,推动政府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开展《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执法检查,推动革命老区产业规划、项目安排等方面政策落实,以法规实施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全市4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组成232个代表小组,在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推动解决了一批在产业扶贫、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关注农村义务教育落实情况,支持政府探索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全力助推美丽武汉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加快美丽武汉建设。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促进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听取审议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情况、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督促严守生态保护底线,防止城市无序建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打好蓝天保卫战,不断改善空气质量。开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加强湖泊治理,推进湖泊生态保护和修复。以“长江大保护、武汉在行动”为主题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保护母亲河,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全力助推打造良好法治环境。良好法治环境是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基层行”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组织开展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组成评查小组抽查各类案件,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督促、限期整改,推进公检法机关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听取审议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全国同类城市率先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强大合力,督促和支持全市法院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顺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听取审议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发挥在规范司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

全力助推重大改革落地见效。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重大改革举措,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首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实现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促进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扩大代表对预算审查工作的参与度,初步建成市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定期分析、通报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推动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同时,随机选取3个被审单位同步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增强审计整改实效。大力督办《深入推进“三办”改革,打造行政服务最优城市案》,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三、坚持良法善治,保障武汉改革发展依法有序推进

常委会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立改废并举,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制定法规4件,修订法规4件,废止法规1件,立法数量多、节奏快、效果好,《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媒体多次对我市立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注重有效管用,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生态环保立法,制定《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固化环保约谈、断面水质考核等改革举措,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对《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为加强东湖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提供制度支撑。聚焦民生保障立法,修订《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加强巡游车、网约车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修订《武汉市禁毒条例》,对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等加以完善,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聚焦基层治理立法,在全国同类城市率先制定《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满足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武汉市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推动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修订《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废止《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对涉及军民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122件次地方性法规、54件次决定决议进行清理,对市政府及各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3件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加强立项环节主导,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开展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处理好立法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精准选择项目,科学编制计划,确保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加强起草环节主导,对政府及其部门起草的法规案,加大提前介入力度,保证起草进度和质量;拓宽起草渠道,由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2件法规草案。加强审议环节主导,完善常委会会议审议和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机制,注重一审与二审衔接,把重点放在法规核心制度和关键条款的设计上。针对社会关注的网约车安全问题,在制定《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时,专门对加强网约车营运车辆和驾驶员审查等作出规定。

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坚持开门立法,公开征求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汇聚民意,使每一件法规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健全立法调研机制,针对审议意见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的意见,充分沟通协商,广泛凝聚共识。健全论证咨询机制,出台《武汉市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则》,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坚持邀请立法顾问和专业研究机构参加调研论证、审议修改工作,提升法规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举行《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为审议修改法规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四、创新工作载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尊重代表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常委会坚持“人大工作的开展靠代表、人大工作的水平看代表”的理念,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制度,接待走访75名市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群众关切。邀请68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400余人次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建成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支持选举单位依法监督代表履职,组织95名代表向选举单位报告执行代表职务情况,督促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在提得好、交得准、办得成上下功夫。改变以往书面审议方式,首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等10件代表建议,市长、副市长领衔办理“加快推进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建设”等8件代表建议,有效解决了一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重大问题。举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汇报会,组织部分承办单位向代表报告建议办理情况,推动办理工作从“面对面”到“心贴心”。健全网上交办、转办、督办工作机制,实现代表建议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代表在大会和闭会期间提出的380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方面以实际工作体现了对代表的充分尊重、对民意的积极回应。

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举办2期代表培训班,培训代表240余人,两年实现初任代表培训全覆盖。举办政情通报会,由市政府向代表通报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推进代表工作室向社区和企业延伸,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代表小组视察调研,代表提出的“加强长江新城地质环境调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建议,得到有关部门采纳。加强代表工作交流,宣传代表履职事迹,涌现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代表,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

五、建设“两个机关”,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常委会按照建设“两个机关”的要求,以时不我待的历史主动、勇毅笃行的履职自觉和锐意开拓的使命担当,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打牢依法履职根基。

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理直气壮宣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加深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办好《人民意志》刊物、“武汉人大”微信公众号、网站和立法官方微博,宣传人大制度,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

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围绕宪法法律、宏观形势等主题,举办5期集中培训班和6期专题讲座,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更新知识、提高能力。开展“人大工作机制创新”专项改革,完成改革项目3个,形成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多次在全国、全省作经验交流。修订《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依法进行工作指导,坚持上下联动,开展工作交流,密切工作协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共同进步。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深入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围绕高质量发展、“放管服”改革等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一批调研成果,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加强常委会会风建设,改进会议组织方式,常委会审议质量进一步提升。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500余件次,推动解决一批涉法涉诉问题。加强人大机关作风建设,召开3次拼搏赶超交流会,弘扬奋斗精神,激励机关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各位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依法履职、勤勉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热情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讲政治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强化“作为”意识,提高“能为”本领,找准“善为”路径,为全市发展汇集更多智慧、贡献更大力量;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必须坚持依法履职,制定每一件法规、开展每一项监督、作出每一个决定、行使每一次任免权,都要符合宪法法律规定;必须坚持从严从实,直面问题、敢讲真话,忠于职守、不辱使命,在真抓实干中锤炼严实作风。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面对新时代武汉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不够深入,推动法律法规实施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专门委员会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认真改进,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019年的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武汉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新一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把牢方向,进一步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人大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刻认识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时代特征,把人大工作置于“四个意识”的政治原则中去定向,置于“四个自信”的战略定力中去把握,置于“四个伟大”的宏观视野中去思考,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制定出台学习贯彻意见,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在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典范。

二、坚持服务大局,进一步提升履职水平。突出重点、聚焦问题、讲求方法,用准用实人大各项职权,把人大工作紧扣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来,紧扣在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上来。立法工作要有新作为。围绕市委决策重点、经济社会发展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热点,认真编制实施年度立法计划,通过立法引领实践、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制定和修订《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法规,就《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武汉市盘龙城遗址保护条例》等开展立法调研。修订《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加快推进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监督工作要有新作为。聚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等工作,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聚力服务保障军运会,听取友城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调研,加强城市综合环境整治督导,视察检查重要场馆建设情况,推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国际化水平。聚力深化财经监督,推进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进一步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制度安排;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实现国有资产报告全口径、监督全覆盖。聚力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意见》,建立执法检查整改问题清单和追责问责机制,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情况调研,支持和促进市监察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决定和任免工作要有新作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任免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制度。依法做好机构改革人事任免工作,保障机构改革有序进行。

三、坚持强基固本,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活力源泉。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引导代表当好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传递员、改进工作的监督员,为武汉改革发展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更加注重完善“双联”制度,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工作始终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更加注重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开展专项视察和满意度测评,推进建议内容和办理结果公开,把代表建议转化为“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和现实成果。更加注重提高代表活动成效,继续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主题活动,使代表工作富有生机、充满活力。更加注重强化服务保障,抓好代表履职培训,支持代表依法开展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持证视察等活动,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更加注重代表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履职监督管理,加大代表履职宣传力度,充分展示人大代表新风采。

四、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在新时代武汉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既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要有成事的真本领。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推进“人大工作机制创新”专项改革,不断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健全专门委员会设置和职能。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接地气、聚民意、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强“线上武汉人大”应用与推广,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更好发挥乡镇人大和人大街道工委作用,推进全市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结合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总结和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武汉的生动实践,让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

新思想引领我们阔步前行,新时代激励我们砥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为谱写新时代武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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