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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报告(刘全保)
供职报告(刘全保)
  • 发布日期:2016-06-28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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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阮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本次会议安排,我向会议作供职报告,真诚地接受人民的选择。

我于1978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省纪委监察厅四室副主任,宜昌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省纪委监察厅一室主任,武汉市纪委副书记。十年部队大熔炉的锻炼,二十多年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省、市纪委工作岗位的两次转换,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为做好今后的工作积累了领导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肩负着推动廉洁高效政府建设的神圣职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8年的市级纪委监察局领导工作经历和市级监察局局长工作历练,让我深刻体会到:行政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讲政治、顾大局,始终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持续开展监察工作,为全力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勤政为民才能赢得人心。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当廉不言贫、勤不言苦,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务实奋进、砥砺前行,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贡献。

一是强化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任务,虚心听取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监察工作。

二是严明行政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察,秉公办事。强化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深化治庸问责工作,严肃查处庸懒散行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苍蝇式”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坚决惩治腐败。

三是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践行武汉城市精神,用创新的理念、方法来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持之以恒地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是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廉政勤政。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毫不松懈地抓好各项工作。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班子成员,带好监察队伍。严于律己、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市监察局全体干部团结务实进取,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目标作出贡献。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置于人民的选择和监督之下。如果本次人大常委会通过任职,我将倍感荣幸、倍加珍惜,一定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如果本次会议未能通过,我会正确对待,服从组织安排,在其他岗位上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为武汉的建设和发展尽心竭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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