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彭 浩
市人民政府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件议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会议闭幕后,万勇市长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专题部署办理工作。对新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案》、《关于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案》2件议案,分别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市发改委、市农委等2个部门为主办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具体承办责任人的工作落实机制;对续办《关于建立和完善肉类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案》、《关于加快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案》2件议案,要求继续坚持工作责任制度,按时、按责、按目标办好。各分管副市长已相继召集各承办责任部门和单位,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研究,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办理时间节点,明确具体责任人。各议案主办单位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各有关专委会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4件议案办理方案报告如下:
一、《关于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案》办理方案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导向和产业化方向,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各项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加快构建全新的产业创新体系。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总体目标,聚焦“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装备”三大产业,力争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科技管理体制、人才发展机制、科技金融体制、政府管理体制等五项创新改革实现新突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幅达到15%,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1%,取得一批创新改革成果和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改革经验。
(二)工作措施
1.推进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产业集聚发展。制定实施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培育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基地。制定实施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计划,加速推动基因组学等生物技术大规模应用,推进个性化医疗、新型药物、生物育种等新一代生物技术产品和服务大规模化发展。制定实施智能制造产业发展计划,建设全国重要的智能制造产业创新基地。大力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加快关键技术创新和品牌培育,推动现有支柱产业向中高端升级。大力实施现代服务业倍增计划,积极开展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加快推进建设一批跨境电商产业基地,发展城市配送物流。
2.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实施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支持工研院创新发展,规范全市工研院建设和管理。建设全球创新网络重要节点城市,加强科技创新国际合作交流,加大与国际友好城市的创新资源共享。深入实施“创谷计划”,将“创谷”建设成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承载区、自由创新的示范区、“城市合伙人”的集聚区。建设产业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优化和整合在汉科技资源。
3.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探索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经济融合的体制机制,建立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新模式。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制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地方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动,激活科技人员创新活力。
4.深入实施“城市合伙人计划”。引进产业领军人才,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分领域研究制定引才目标清单,开展专项引才活动。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健全大学生创业扶持体系。积极推动创业教育,加快创业培训及社会实践体系建设,支持社会主体兴办一批创业教育培训机构,提高创业人群的创业成功率。充分发挥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根据引进人才层次,给予企业相应的引才奖励补贴。完善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对外开放,鼓励海外及港澳台人力资源服务业提供者在汉设立人才中介机构,为“城市合伙人”提供国际化、标准化的配套服务。
5.实现科技金融创新新突破。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建立投贷联动风险补偿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创新银行科技金融产品和投贷联动业务。推动科技金融资本集聚试点示范,打造风险投资聚集区,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保险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加强地方股权交易和产权交易的市场建设方案。
6.推进以政府管理改革为核心的综合配套改革。推行综合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推广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3.0改革经验。大幅减少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编制武汉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布。加快推进综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强化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完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和完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考核机制,研究制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发展评价指标,改革国有创投平台绩效考核办法。
二、《关于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案》办理方案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总体部署,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问题。举全市之力,推动扶贫政策向贫困地区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群体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
(一) 工作目标
到2018年,实现全市163031名贫困人口(含进入全国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的88500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271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确保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其中,2016年,实现43369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销号、77个贫困村脱贫出列。
(二) 工作措施
1. 大力实施产业扶贫。选准产业项目,扶贫到户,分户施策,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1项持久增收的主导产业、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1项稳定可靠的致富门道。发展特色农业,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发展旅游扶贫,依托当地旅游资源,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扶持贫困村建设旅游专业村,对贫困户发展农家乐每户补贴2万元。鼓励贫困户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投资产业发展项目。
2. 大力实施技能扶贫。坚持“输血扶贫”与“造血扶贫”并举,确保有务工意愿且有培训需求的贫困户至少掌握一门就业创业技能。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促进贫困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促进先进实用技术进村入户。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贫困劳动力在我市自主创业,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最长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3. 大力实施智力扶贫。坚持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确保不出现贫困户子女因贫缀学、弃学现象。全面完成贫困地区中学、贫困村小学标准化建设任务。完善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体系,落实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12年义务教育和高、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教育等方面的资助政策。强化贫困地区教育师资力量,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
4. 大力实施卫生扶贫。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的区级医院全部建成三级综合医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的区级医院建成二级甲等医院。贫困地区街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标准,贫困村均建有一所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管理一体化的村卫生室,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开展政府为贫困户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
5. 大力实施救助扶贫。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适度提高贫困户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对因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贫困群体,最高给予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推进社会救助,动员、鼓励、引导和支持全社会参与救助扶贫。
6. 大力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7. 推进贫困村脱贫出列。加快交通建设,全面实现塆塆通水泥路,建立完善村塆道路管护和村村通客车长效机制。加快水利电力建设,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提档升级,加快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施贫困地区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大力推进“互联网+扶贫”,实现贫困村光纤宽带、无线4G等网络基础设施及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扩大银行、保险、小微金融组织对贫困群体的覆盖面。加快危房改造和环境整治,设立市、区两级财政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积极推进村塆环境整治。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加快贫困地区卫生、教育、文化、金融、购物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贫困村资源资本化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对贫困村发展设施农业、乡村旅游、加工流通等产业,在用地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三、 《关于建立和完善肉类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案》续办方案
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为基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基本原则,继续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升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品安全监管两个平台,扩大追溯覆盖面。设立市、区两级管理人员监管机制,加强对基层操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现代电子商务营销方式增加市民对肉菜追溯系统的参与度和关注度。
(二)工作措施
1.完善种养殖环节追溯系统。在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对我市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系统业务处理和运行效能,增强系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重点环节进行视频监控、综合指挥、宣传教育等功能。进一步加强市、区、街镇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增强二维码追溯标签在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应用效果,提高企业运用系统的积极性。初步实现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管理功能。
2.完善生猪屠宰环节追溯系统。在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对我市现有肉品质量安全流通信息可追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经营者主体备案管理、生猪进场管理、检疫管理、电子结算、生猪屠宰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网上申报补贴、重点环节视频监控等方面的技术应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能力,提高企业标准化屠宰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3.继续完善大型超市、重点食品二维码追溯系统。逐步完成剩余少部分实施条件不成熟的大型商超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增加有实施条件的便民超市二维码追溯建设。
4.探索扩大追溯品种和范围。在大型超市原有追溯品种上(蔬菜、肉类、卤制品、豆制品、糕点类、面点类)增加干货类二维码追溯。继续完善商超肉类二维码追溯范围,另选择30家左右肉类专卖店进行肉类二维码追溯试点。
5.在批发市场和标准化菜市场开展追溯试点。选择1-2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和完善肉类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已经实现追溯系统的批发市场进行系统完善、功能扩展并实现数据对接。在每个中心城区选择2个、新城区(开发区)选择1个标准化菜市场,完成二维码肉类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6.完成数据对接,完善监管机制。实现原有商超、部分重点食品追溯数据与食品综合监管平台对接,在建的大型批发市场和标准化菜市场追溯检测数据与综合监管平台对接。完善肉类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平台监管和数据上传机制。
7.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结构调整和人员配备。对一线实际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联合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鼓励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线上线下等系列营销宣传,增加消费者知晓度和信任度。
四、《关于加快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案》续办方案
坚持“生态为本、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基本原则,保护、恢复和改善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实现园区“绿色、创新、智慧、开放”发展。
(一)工作目标
稳步推进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确保2015年41个在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达到预期进度。大力推进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引导各区2016年再新建一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严格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快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管体系,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二)工作措施
1.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功能,对2015年建成的环保基础设施进行对标检查,防止出现各自为政、彼此脱节的现象,着力解决一批已建环保设施“吃不饱”、“超负荷”等问题,确保达到预期效果。督促各区加快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落实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严格工业园区环境准入。继续开展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对逾期未开展或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园区,暂停受理其入园项目的环评审批。严格落实全市划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组织开展大光谷及大车都板块综合规划、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规划等重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结构、布局上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入园项目环评审批,将项目总量指标作为入园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实施总量控制。
3.完善园区环保设施建设。严格控制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综合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确保实现工业倍增目标的同时,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符合国家、省核定下达的控制要求。组织编制全市“十三五”总量控制规划,将总量减排任务分解至各区,并对各区总量减排任务进行年终考核。
4.加强园区日常环境管理。不断完善环境监管手段,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持续提高环境问题发现能力。进一步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落实监督性监测工作任务。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加大飞行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工业园区和重点污染源环境问题,对偷排偷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积极公布环境政务信息,组织实施园区内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
5.强化环保责任目标考核。组织开展重点排污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稳步推动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为实现环境资源优化配置、调整全市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健全环保系统工作责任体系,结合我市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考核办法,以目标考核和任务考核为抓手,不断促进园区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在4件议案办理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将强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强化目标、定期检查,并适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视察、监督和指导,确保议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让人大代表满意、让广大市民满意。
以上办理方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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