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你厅《关于印送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的函》(武常办文〔2013〕28号)收悉。对此,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财政、审计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市人民政府2012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算编制工作的问题
1.按照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一是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各项政府性收入按照规定全部列入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二是将社保基金纳入2014年预算编制,并报市人大审议;三是按照以收定支、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四是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标准体系,进一步扩大了向市人大报告预算的范围,增强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4本预算之间的统筹衔接,清晰界定各本预算的收支范围,避免重复安排预算,实现2014年全口径编制预算。
2.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明确了2014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预算编制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将报市人大初步审查的专项资金预算由6项增加至15项。按照同步布置、统筹安排、复式编制的要求,深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改革,分项编制基金明细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精细化程度。
3.加强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一是明确了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政策口径、编制范围、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和编制方法。二是完善预算定额编制标准体系。本着厉行节约、符合实际的原则,适当调整了2014年市直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进一步完善了13类基本支出和177项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标准。三是组织预算编审业务培训。对市直部门和单位进行政策口径和操作实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效率。
4.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一是着力提升项目质量。引入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从备选项目库中“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以“绩效定项目,以项目配资金”。二是减少预留资金。严格控制待分配资金规模,2014年细化到项目和单位的资金达到209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62.6%。三是做好转移支付资金提前告知工作。把上级预通知的转移支付情况提前告知有关区和相关部门,便于各区及部门早作资金安排,为项目执行争取时间。四是强化项目执行主体责任。督促项目执行主体提前推进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促进年初预算到位率提高。
5.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预决算的有效衔接。一是建立“1+X”的预算管理模式,以年初预算数为“1”,调整数或者变更数为“X”,及时办理预算调整手续,确保预算数据的完整、准确。二是根据财政部新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全面修改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结构和报表体系,逐步实现与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制度和决算口径对接。三是严格支出科目管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预算数管控预算单位收支行为,确保收支金额在预算限额以内,且收支科目与预算科目一致。四是加强项目名称管理。督促预算单位在会计核算中按照下达的部门预算项目名称进行收支辅助核算,为在决算中如实反映相关项目经费收支奠定基础。五是严格部门决算核查、批复制度,加强财政预决算管理,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二)关于进一步严格财政预算收支管理的问题
1.深入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试点。一是继续监测试点运行情况。及时掌握改革对企业、财税的影响及经济数据变动情况,加强辅导企业和试点改革督导工作力度。二是制定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过渡性扶持政策,扶持税收负担增加的试点企业渡过难关。三是积极推进改革试点扩大行业范围。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及时制发了市广播影视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方案、市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纳税户信息移交方案。通过改革试点推进,2013年全市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共计45亿元。
2.优化财政投入方式,积极支持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努力提高财政收入的质量和水平。继续通过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科技企业的发展;安排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担保补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保障;采取财政贷款贴息补助、科技保险保费补贴、专利权贷款质押贴息等方式,为科技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对已注册的工业研究院提供资金保障, 支持高效电机及电机节能控制系统的产品推广,淘汰落后电机,推进企业实施高效电机及电机节能控制系统的节能改造。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注入启动资金1101万元,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793亿元,同比增长19%,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1.1%,比2012年提高0.6%。
3.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和科目调剂,依法规范预算变更和调整行为。一是严格控制预算追加管理。原则上,上半年不受理预算调整申请,10月份后不批复调整报告,确需调整支出科目和追加预算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批。二是将国库动态监控关口前移,督促各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硬化预算约束。三是防止项目经费挪作基本支出。建立“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级明细账,严禁项目经费挪作他用。
4.继续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发挥好财政杠杆撬动经济转型升级作用。一是大力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顶层设计工作。全面清理家底,完成了专项资金项目库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研究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从制度上为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提供支撑。二是稳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在2013年专项资金安排和2014年预算编制中,以市级支持企业和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为切入点,积极试点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和统筹整合使用,为发挥好财政杠杆撬动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探索经验。
5.加快资金的拨付和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到位率。严格按照预算类别、资金计划和用途、国库集中支付程序,落实支出进度要求,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合理调控预算支出进度和法定支出增长幅度,着力推进结余结转和往来可用资金清理。
6.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2013年1—11月,105家市直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下降2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下降11.7%,公务接待费用下降33.8%。对市直部门和单位办公用房修缮支出、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国内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按照年初预算压减5%,节约行政运行经费3532万元。
7.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集中有限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是全面摸清结余结转情况,把2013年结余结转规模较上年度压减20%以上作为目标任务。二是制定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三是加强监控确保落实。通过动态评估项目支出,对执行情况不好或者无法执行的项目预算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予以调整或者取消,集中用于全市急需项目支出。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的问题
1.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健全财政体制和规范预算制度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市财政等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完善制度,防止屡审屡犯。二是细化整改责任。将审计查出问题逐条“项目化”,明确整改目标、步骤要求、完成时限,加强督办,确保落实。三是成立专班,强化突出问题整改。按照“科学、先进、全面、前瞻”的原则,全面清理我市财政专项资金。
2.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政府性基金、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制订了政府性基金、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方案,按照“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城建、环保、科技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依法收回违规使用资金,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对道路建设、环境整治等104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预决算跟踪评审。
3.深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分配中的运用。一是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框架。通过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4项工程,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二是推进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有机结合。强化预算和绩效目标同步编报、审核、批复,进一步扩大2014年度预算编制的预算绩效范围,对部门预算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制定绩效目标,从源头上推进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有效融合,为绩效预算全面实施夯实基础。三是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选取“十大科技专项”等4类项目作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重点,针对项目特点,研究建立项目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对2012年部分民生支出和支持经济发展的95个项目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四是积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审计的监督。
4.大力推进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各项财政收支的透明度。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时点,以制度规范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5.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规范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一是全面动态监控政府债务。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月报制度,将财政部地方债务管理系统覆盖至各区、各举借主体,落实网上直报和数据锁定要求,准确统计、动态监测政府债务变化情况。二是加强政府债务计划管理。在对2012年政府债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及时审核、编制、下达了2013年政府债务计划,加强与债务单位的账目核对,强化债务计划的约束力。三是加强债务风险分析。定期分析融资平台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经济运行情况,测算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提高债务风险分析预警能力。四是积极开展探索研究。进一步摸清了我市政府债务情况,收集整理了外地政府债务管理的先进经验,深入研究,为促进我市政府债务管理科学、规范、安全运行探索方法,并为2014年向市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情况做好准备。
二、关于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拓宽审计监督范围的问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市审计部门将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财政审计总体思路,着力构建以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为主线的财政审计大格局,全面完整把握审计范围,将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视野,统筹全市审计力量,力争在5年内,对所有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单位轮审一遍,重点单位和资金的审计力争达到2次以上,实现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通过加强市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促进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对于开展预算编制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没有直接和具体涉及预算编制审计的内容,现阶段开展预算编制审计缺乏充分的法规依据。但近年来,市审计部门按照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的要求,派出审计人员参与市人大对预算编制审查的具体工作,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关于进一步突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问题
近2年来,市审计部门先后制定了绩效审计实施办法和《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工作的意见》,2013年开展了绩效审计年活动,在要求全部审计项目向绩效审计转型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市商务局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全市小额贷款管理和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全市污水处理项目绩效审计调查、天兴洲大桥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绩效审计4个独立型绩效审计项目,绩效审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促进了财政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在2014年审计项目计划中,绩效审计的数量较上年有了较大的增长。市审计部门在具体实施中将结合专项财政资金审计,探索开展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将研究制定绩效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南,探索建立相关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推动绩效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化。
(三)关于进一步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问题
目前,我市“同级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已形成“政府主导、人大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督促跟进”的工作机制。针对2013年“同级审”工作报告披露的问题,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成立专班,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以及市审计部门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注重从完善机制和制度层面,促进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2013年9月以来,相关部门制定了《武汉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市级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武汉市水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民生、资源环境、政府投资建设程序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0余项,正在研究制定《武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财。
(四)关于进一步依法支持审计监督的问题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监督工作,2013年7月专题研究部署建立预算执行动态审计监测系统工作。市审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根据预算执行审计数据采集的实际情况,正在编制“财政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标准版”,预计2014年4月完成,届时我市将启动预算执行动态审计监测系统。
(五)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的问题
2013年,市审计部门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审计结果公告实施办法》,对审计政务信息公开和审计结果公告工作予以规范,在审计政务网上公开了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同时公开了《武汉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等10个项目的审计结果。今后,市审计部门将按照“遵从谨慎性原则,在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审计事业发展”的前提下,突出重点、分门别类、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2014年,我市将对审计工作报告中综合反映的问题提供审计结果附件,列出问题所涉及的具体单位和内容,以促进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
三、关于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201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加强政府债券资金项目落实工作的问题
一是严格债券资金项目筛选安排。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审核,确保债券资金用于重大公益和民生项目支出。二是将2013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与城建计划相结合,重点支持建设任务重、运营能力强的平台企业,促进住房保障、“城建攻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及城市排水能力建设。三是及时拨付债券资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后,目前已将相关资金拨付到位。
(二)关于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的问题
一是制订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监管方案,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发行、分配、使用、回收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二是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对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配合市人大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资金使用、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三)关于加强债务风险防范的问题
制订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措施,对已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统计的项目按照偿还责任、担保责任、救助责任分3类管理,细化还款责任和还款渠道。同时,推动优质资源注入融资平台,督促融资平台盘活存量资产,将财政专项资金与投融资项目需求结合使用,促进投融资主体做实做优,以提高偿债能力,降低债务风险。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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