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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报告(李光明)
供职报告(李光明)
  • 发布日期:2014-04-23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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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常委会的安排,让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我由衷感谢并珍惜人民和权力机关给我这次难得的机会,真诚地接受组织和人民的挑选。

我1961年3月出生,1981年9月于武汉市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留校工作,任校学生科副科长、校团委书记。1984年5月调任武汉市公安局工作,任局团委书记,是团市委第九届、第十届委员。1993年2月调任武汉市东西湖区工作,先后任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局长、党委书记,基层工作15年又10个月。2008年12月调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任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是市纪委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期间,我勤学不辍,1995年至1998年,在湖北省委党校攻读科学社会主义政治与法学专业,获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03年至2004年,由市委组织部选送到英国曼切斯特商学院学习法律和WTO规则。2004年,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第53期警衔晋升班学习,被授予高级警官警衔。

长期从事政法工作,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怀有深厚的感情;多层面、多岗位的工作历炼,特别是在法院任职期间,加深了我对法院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和理解,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天能荣幸地在这里供职发言,靠的是党和人民的教育、培养;靠的是领导和同事的关怀、帮助;靠的是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靠的是虚心学习、踏实工作、以诚待人。这些都是我今后工作的立身之本、力量之源。

被提名供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是信任,也是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强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人民法院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遇到的情况更加复杂,人民群众的期待更加迫切。要胜任这一职务,唯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使命意识,锐意进取,敢于担当,迎接挑战,直面矛盾,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如果这次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立场坚定,服务大局。我将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院党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团结协作其他班子成员,共谋法院改革与发展大计。要坚定不移地把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国家安全和公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法院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大环境和大背景之中,抓审判,保稳定,优服务,促发展,确保法院工作与全市发展同频共振。

二、坚守公平,维护正义。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办案质量是司法公正的基础。我将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平安武汉、法治武汉建设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和职责,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遵循审判权运行的客观规律和司法活动的特点,完善审判绩效管理机制。推进调审适度分立、案件繁简分流和小额速裁工作,强化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让当事人及时实现公正。牢固树立效果意识,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指导和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增强裁判文书的说服力、司法审判的亲和力。

三、牢记宗旨,回应关切。紧紧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不断增进司法为民的感情,带头并引导干警运用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化解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权益的各类纠纷,加强对群体性纠纷和民生案件的调处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强化亲民的司法作风,完善司法便民各项举措,改进涉诉信访,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民主,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真正让司法为民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得实惠。

四、加强管理,带好队伍。牢固树立“严管厚爱”的管理理念,把强化队伍管理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在以身作则的同时,积极协助院长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具体工作中,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强化对干警业内行为的规范和业外活动的监督,把对干警的关爱融入日常严密的管理之中,同时认真落实管理责任,督促中层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早抓小,抓细抓实,“防患于未然”。更加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把制度的要求转化为干警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更加注重发挥法院文化的引领作用,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和进步,下大力气锤炼一支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法官队伍。

五、注重学习,提高能力。我将把加强政治理论修养和司法能力建设摆在工作的首位,通过加强学习、不断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在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自身素质和工作作风上与时俱进,进一步打牢法律专业知识功底,着力提升把握大局、把握社情民意、适用法律和做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决策未定,调研先行”,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积极寻求破解工作难题的良策,增强工作实效,推动工作整体发展。

六、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注重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以高尚追求树立良好形象。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十不准”,保持清正廉洁。在司法活动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将分管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审判及时向人大报告,主动争取支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逐件落实整改。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习惯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工作,时刻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也是我的态度和决心。我一定服从人民的选择,接受人民的考验。无论我的任职是否通过,我都欣然服从组织安排,恪尽职守,为党和人民勤奋工作,竭尽全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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