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8日在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武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祖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4年8月7日,市第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专题调研分析报告,对202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一是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301.3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67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2301.3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4.46亿元,为预算的96.5%,收支总量平衡。二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量分别为1900.49亿元,均为预算的99.6%。三是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总量分别为15.39亿元,均为预算的100.4%。四是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35.04亿元,为预算的104.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1.95亿元,为预算的98.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3.0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08.11亿元。
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8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927.4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918.53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556.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53.4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403.31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省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之内。
202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收支出现增减变化的,其原因已在决算报告和草案中作了说明。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以赴支持经济稳增长,有力保障重点支出,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着力强化财政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巩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批准《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审计机关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对202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审计,反映了市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项目管理、重大政策落实及重点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加强政策落实和财政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建议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按照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0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部门单位支出决算相比预算变动较大,有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预算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些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还不高,绩效评价结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专项债券全过程管理有待加强,部分专项债券收益未达预期,违规使用债券资金的现象仍然存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尚不够稳固,加强地方财源建设任务依然艰巨,财政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对此,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和审计监督工作,针对2023年市本级决算反映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加力提效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
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政策和战略部署,全力争取中央、省政策资金的倾斜支持,加大财政支持稳投资、促消费的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综合运用减税降费、担保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服务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加强财政政策资金统筹整合,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资金保障,推动新质生产力等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着力夯实财源基础,支持加快财源结构优化升级,推动财源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深化
切实将党中央战略意图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体现到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预算决算草案和报告编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扎实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规划为导向、以国有“三资”为基础、以有效债务为锚定的财政、金融、投资统筹联动机制。依法强化税收收入征管,依法依规征收非税收入,千方百计做大财政收入。统筹财政资源和财政资金,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集中财力办大事。持续规范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三、持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效能
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发挥好绩效评价“指挥棒”和结果导向作用,加强增量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金边际效益。健全预算评审、支出标准体系,强化绩效指标设置与财政支出标准的衔接匹配。压实各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强化重点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重要支出政策、重大投资项目等的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实施挂钩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大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
四、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强化财政平稳运行保障措施,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制度,加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源头管控,推动形成有效投资、有效债务。认真落实建立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规定,积极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
五、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加大对重大战略落实、重大政策实施、重大投资项目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严肃查处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强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大财政监督的新格局,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增强监督合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