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市属国企整合重组,着力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大力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举措,有效履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发挥了国有资产的作用。报告范围进一步扩大,重点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提出的工作措施切实可行。
会议指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国有企业整体发展质效不优,实施创新驱动、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力度有待强化;国有金融企业投向布局不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增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级分类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制度机制建设有待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夯实,资源保护与利用整体规划有待加强。
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四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意见建议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力度,全面提升资产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研究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财政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履行相应责任的工作协同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明确资产管理人和使用人岗位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系统设计,抓好法规实施的配套制度衔接。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施策,协调制定重要环节、重点类别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分类细化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产全周期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决算管理的衔接机制,提升资产配置约束力,探索推进教育、卫生、科技等领域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建设。
三是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深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登记入账、权属管理等基础工作。深化实施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在建工程、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管理情况的统计分析。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等系统的有效衔接。加强有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四是进一步提升整体效能。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推进各类资产调剂共享。落实科技创新发展政策,依法深化科技成果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促进市属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探索建立教育、卫生、科技等领域资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进重点资产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全面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任务,扎实做好收尾工作。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持续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力度。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加快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取得实质性成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做强做优国资国企。
二是持续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稳增长。强化资本监管,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确保主要经营指标平稳有序增长,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和重大战略部署。
三是突出科技创新导向。坚持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筑牢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根基。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制定实施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等政策,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重点金融领域集中,推进国有金融机构市场化改革,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逐步形成机构健全、布局合理、运行稳定的国有金融资本格局。
二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等制度,加强国有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和绩效考核。强化国有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多渠道补充资本金,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统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分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统计和资产核算,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储备、管护和收益管理等制度。
二是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坚持以所有者职责为主线,以整个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为管理对象,以不同门类自然资源相互协调关系为纽带,建立健全政府负责、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整体规划推进国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推进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共享,实现自然资源资产动态监管。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核算,研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逐步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
二、关于加强报告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是认真落实《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报告工作规范性。按照与上级政府部门口径一致原则,稳步扩大报告范围,提高报告质量。探索建立反映不同类别国有资产管理特点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价工作。
二是推进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建设,实现市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国有资产管理数据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动态分析研究。
三是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向人大报送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以及重点资产数据信息,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附件
一、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增强依法履行资产管理职责的责任意识,强化部门单位管理责任,落实资产管理人和使用人岗位责任。
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制定重要环节、重点类别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分类细化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推进全面反映预算资金形成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相关国有资产情况。加强资产配置和处置的预算管理,有效约束和规范资产配置和处置行为。
四、加强资产使用绩效管理。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推进各类资产调剂共享。探索建立教育、卫生、科技等领域资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进重点资产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五、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布局与主业关联性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导向,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和综合盈利能力。
六、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聚焦服务中央、省、市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建立完善国有金融资本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等制度,加强国有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和绩效考核。
七、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协同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整体规划推进国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推进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共享。探索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评估体系,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八、加强资产报告编制工作。全面落实《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积极稳妥扩大报告范围,规范报告内容。探索建立反映各类国有资产特点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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