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 发布日期:2022-06-23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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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报告范围进一步扩大,报告内容比较详实,报表数据比较清晰,反映的情况较为客观真实,提出的工作措施切实可行,同意两个报告。

会议指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市属国有企业管理链条较长,企业经营效益不高,重大国资国企改革有待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综合实力亟待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不完善,绩效管理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资产管理政策落实仍有不到位的问题;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不严,生态环保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国有资产管理评价体系建立有待加快,国有资产报告信息有待细化。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力度,加快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

加快推进国家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聚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加大对市属国企的支持力度,多种渠道增加国有资本投入,夯实企业发展基础。分层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整合重组,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健全完善企业治理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发挥资源集聚效应。

完善国有企业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职能,促进国资监管机构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关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国有经济整体绩效和创新能力,推动国有资本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国有竞争类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

优化分类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适应管资本要求,建立功能定位与股权结构相结合的分类管理制度,围绕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影响力、创新力、控制力、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适应国有独资、控股、参股的分类考核机制。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导向,加大效益考核权重,发挥企业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率等指标考核的引导作用,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加快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方式、管理事项和任务清单。建立出资人管理与金融管理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目标的合力。制定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促进国有金融资本做大做强,助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市场化改革,增强国有金融机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扩大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推进上市企业倍增计划,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培育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快打造武汉金融城。不断强化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省市重大战略的意识和能力。

健全地方金融安全体系建设。规范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探索金融要素市场建设,加强风险防控,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

三、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

树立“大资产”管理理念,强化制度规范,创新管理方式,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压实部门单位责任,依法依规管好、用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促进资产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改革范畴,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环节的深度融合。

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规范资产盘点清查、会计核算、权属登记管理。加大闲置资产清理盘活力度,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效能。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效,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统筹管理,加大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力度

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管理职责。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统一管控,强化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深化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流转顺畅、交易安全、集约开发、利用高效。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加快建设百里长江生态廊道。

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按照统一的自然资源分类标准和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加快实物量统计,完善负债表编制。充分运用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审计平台、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全过程动态监管。

五、建立考核评价和问责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建立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考核评价和问责机制。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以政策目标为导向,兼顾投入产出分析,评价经济效益。以评价指标为基本抓手,进行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和问责。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同步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形成有效激励约束。

进一步规范报告报表内容,积极稳妥扩大报告范围。完善各类国有资产报表体系,作为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有资产性质和特点,从价值和实物等方面,反映国有资产存量情况和变动情况。加快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和各类国有资产数据库,实现与人大联网监督系统信息共享。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落实整改和问责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和发展相关重大事项,依法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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