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6日,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库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三审建议稿)》《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草案三审建议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4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 (草案二审稿)》。
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到基层立法联系点硚口区汉水桥街道办事处开展实地调研座谈,听取部分业主、业委会委员、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电梯加装企业、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之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修改,形成草案三审建议稿。《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三审稿建议稿)》重点围绕业主电子投票、业委会委员任职资格负面清单、车位和车库超过配置比例销售、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草案三审建议稿)》重点对业主和相关单位及个人的配合支持、电梯加装后的使用和保养、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指导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会议要求,认真研究吸纳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进一步修改完善两部法规草案,提请6月下旬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毛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戴丰善、副主任委员胡太荣和闵凯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汪向群,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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