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江夏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6-06-02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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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在武汉市江夏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一、基本情况

对各类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2025年,在江夏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法工委与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履职尽责,积极稳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为区人民政府报备。报备文件均已落实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电子报备常态化等要求,备案率、通过率、平台报送率均为100%。

截至目前,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1件,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20件,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暂无报备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工作

(一)紧跟省市决策部署,积极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一是及时修订备案审查办法。由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会同区人大办公室,依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参照《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启动《江夏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修订程序,进一步细化报备主体、规范报备范围、明确审查重点、严格纠错程序、强化保障监督、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探索并建立了街道人大备案审查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二是组织专题培训学习。定期组织“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示要求,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积极参加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积极与其他区交流学习,提升了业务能力。三是引导监督对象强化内控管理。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确保接受监督形成常态。通过向常委会报告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刀刃向内,促进制定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自律效应,将报告印送有关制定机关,使其全面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纠正情况,更加注重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促进制定机关自觉印发制定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防止权力滥用。

(二)提升备案审查实效,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

一是加强备案工作。贯彻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总要求,推动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联合审查、集中清理等各种审查方式功能互补,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功能作用。二是认真开展审查研究。坚持“统专”结合,依据《江夏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规定的审查范围,会同区人大有关专工委开展依职权主动审查工作,借助法律顾问、专业律师“外脑”作用,持续优化审查方式,有力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从制度层面促进了公平正义。三是加强后续管理。按照备案审查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向制定机关反馈意见、省平台网站的信息录入、向市人大报送等相关工作,以过程严谨促进管理规范。加强与制定机关对接,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

(三)强化各方协同联动,提升备案审查整体功效

一是深化衔接联动机制。注重优化整合人大与政府备案审查工作资源,坚持衔接联动、分工负责、一体推进,通过日常加强学习沟通、工作交流等方式,推动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二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探索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与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家站点融合建设机制,在童周岭村立法联系点开展备案审查专题宣传解读,通过多维度、差异化的宣传,推动备案审查从“专业术语”转化为“公共常识”,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备案审查的了解度和参与度,畅通备案审查工作民意表达渠道。三是试点引领推动守正创新。落实省、市人大关于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要求,指导纸坊街制定《人大纸坊街道工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方案》,明确将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街道人大工委备案审查范围,由纸坊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小组围绕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内容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是否超越权限设定权利义务等开展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基层文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确保“红头文件”“应备尽备”。

三、存在问题

经过前期的努力,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制度制定的长效性有待加强

一是制度制定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区人大常委会通过近些年的工作实践,形成了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但是还存在一些不明确、不规范的地方,如审查标准、程序和督促纠正机制还不够明确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前端纠错与后端引导联动不足。针对审查中发现共性问题的反馈、通报机制尚不健全,从源头上提升文件质量、减少纠错成本的作用未能完全显现。三是街道层级的制度制定刚刚起步,基层对“规范性文件”的界定仍有模糊地带,如何将区级较为成熟的工作机制有效下沉并适配基层实际,仍需持续探索。

(二)审查队伍的专业性有待提升

一是目前区人大均缺乏法律知识专门人才和常备力量,本项工作高度依赖法工委和少数律师,专业力量略显不足,以至于目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出意见不多。二是街道层面工作刚刚铺开,现有工作小组中,法律、经济领域专业人员占比不高,仅靠现有力量难以深度把关条款合规性、政策衔接性,制约着街道“红头文件”报备和审查的质量。三是知识更新与培训体系不完善,面对备案审查工作新要求,缺乏系统化、常态化的业务培训与案例指导,审查人员知识储备更新不及时,影响审查精准度。

(三)协同联动的实效性有待强化

一是各文件制定机关同区人大沟通联络机制还有待加强,备案工作存在“信息孤岛”和“信息差”。二是监督闭环刚性不足,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其纠正机制主要依赖沟通协商,可能导致个别问题“纠而不正”。三是数字赋能水平不高。当前工作主要依赖传统文书流转方式,在文件报备、任务分办、进度跟踪、数据统计分析等方面信息化支撑不足,影响工作效率和数据的深度利用。

四、下步工作举措

(一)完善制度体系,提升运行效能

一是增强制度的精细化程度。加快对《工作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细化各类审查的标准、时限和操作规范,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二是增强审查的全程防控能力。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咨询沟通机制和审查发现问题后的监督闭环机制,逆向推动起草单位提升能力,实现源头治理。三是增强区街联动的效能,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定期检查指导机制,实现区街制度无缝衔接和工作标准统一。

(二)加强能力建设,夯实人才支撑

一是扩充专业力量,在现有律师团队基础上,探索建立涵盖多个法律领域的备案审查专家咨询库,为重大、复杂文件提供智力支持。二是强化基层培训,将街道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手把手”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尽快补齐能力短板。三是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学习新法新规和典型案例,打造一支学习型、专业化的审查队伍。

(三)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实效

一是优化跨部门协同机制,与“一府一委两院”就报备计划、共性问题、审查标准等进行常态化沟通,完善审查会商制度,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文件,明确牵头单位和协作程序,提升审查效率和质量。二是规范审查程序,建立起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行有序、决策科学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主动推动形式审查到实质审查的转变。三是推进数字化建设,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从文件报备、任务分发、审查处理、意见反馈到数据统计分析的全程线上办理、实时留痕、智能提醒,全面提升工作智能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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