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夏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和《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规定,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专班坚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全面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省、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切实增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始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全区各类规范性文件始终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
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接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件,均为区政府制发报备,其中财经类4件、城建类1件、农业类1件。报备文件均已落实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电子报备常态化等要求,备案率、通过率、平台报送率均为100%。经备案审查后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截至目前,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1件,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19件,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暂未报备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做法
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专班紧盯争创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区目标,以“四个强化”为抓手,严格落实《江夏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各项要求。
(一)强化备审能力建设。专班坚持把提升备案审查业务能力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请进来教,邀请市人大法规室专家现场指导备案审查工作,拓宽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流程。二是走出去学,带着问题赴浙江杭州、宁波学习考察备案审查工作先进经验。三是坐下来议,组织“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工作负责人交流做法、相互借鉴,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提高备审能力。
(二)强化报备规范管理。专班坚持把强化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当作“牛鼻子”,扣好备案审查工作的“第一环”。一是关切询问,建立专班同“一府一委两院”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按照“一月一问、半年一函”的频率,提示各单位把备案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上。二是关注动态,时刻关注“一府一委两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渠道,掌握规范性文件动态,及时提醒对口单位落实报备程序。三是关口前移,扎实开展文件清查工作,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报送年度发文目录,落实“单位自查+专班复查”机制,全面细致筛查有无“应备未备”文件。
(三)强化文件审查力度。专班坚持牢牢抓住审查质量这一备案审查工作的“生命线”,不断提升审查工作的深度和准度。一是严密协同,结合各委室专长,分工协作审查文件内容,即以办公室为主,进行政治性审查;以法制委、律师团队为主,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对口专(工)委为主,进行适当性审查。二是严格审查,推行文件审查工作责任制,落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促进各委室重视审查工作、提升审查质效。例如,办公室建立了“科长—副主任—主任”三级预审机制;农村委召开委员会议专题讨论相关文件内容,给出审议意见,反馈责任单位落实。三是严肃追问,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的疑虑,敦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时解疑释惑。例如,财经委在审查相关文件时,对一处内容表述存疑,当即要求文件报备机关和制定机关作出解释。
(四)强化工作分析研判。专班坚持及时调度、汇报和总结备案审查工作动态,确保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一是及时调度,以全省规范性文件清理建库为契机,实现规范性文件常态化管理,增强相关单位关注文件有效性的自觉性。本轮集中清理共确定区人大常委会失效件1件,区人民政府作废件1件、失效件12件。二是及时汇报,每月向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汇报备案审查工作进展,重点是新报备文件基本内容及审查意见。三是及时总结,以常委会审议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报告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和谋划重点,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部分机关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对备案审查工作投入不够。
(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备案工作存在“信息差”,部分机关“有件必备”的监督机制未完善。
(三)审查能力还不充足。审查工作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
四、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坚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谋划和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持续提升区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效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构建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协同体。
(二)进一步夯实能力基础。重视全区备审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及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法律法规,不断创新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流程,适时举办全区备案审查相关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加强工作指导、推进交流学习,夯实全区备案审查工作“一盘棋”的能力基础。
(三)进一步深化备审工作。持续同“一府一委两院”保持长效沟通,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加强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审查等环节统筹,严把备案审查三个“时效关”,确保备案审查程序更紧凑、更规范。落实常态化督导机制,加强对文件制定机关的督查督导,推进开展文件清理等专项审查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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