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向常委会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制度的要求,和省、市、区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备案工作情况。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2件(主要是普法决议)。共接受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件,全部来自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无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从报送备案的总体情况看,文件制定机关基本能够按照规定履行报备义务,做到“有件必备”。
(二)审查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在审查中没有发现违反法定程序、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问题,没有发现超越法定权限以及其他明显不适当的情形。此外,未收到“一府一委两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查要求,未收到其他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形成了由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常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专(工)委协助的审查机制,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审查程序。今年,办公室牵头拟定了《汉南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已提请9月16日第11次主任会议通过。该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审查职责分工、审查处理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建立了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制度。
(三)加强履职保障,提升审查质效。加强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学习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章和最新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报备业务培训,确保备案审查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及时就有关问题征询意见,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水平。
(四)加强沟通协调,注重形成合力。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确保接受监督成为常态。通过不定期召开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加强沟通交流、情况通报等,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在我区形成良性互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虽然开展有序、稳步推进,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少数部门和个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投入不够,存在报备不及时、年底一次性报备、被动报备等现象;二是审查力量薄弱,未设置专门的备案审查机构或科室,缺乏专业人员,不能很好满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需要;三是审查方式单一,主要是依托人大各专(工)委内部力量自行审查,委托第三方、邀请人大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与的方式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全链条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认识、谋划和推动,全面落实全国和省市人大关于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助推我区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积极整合我区现有专业力量,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必要时聘请第三方参与备案审查工作,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专业性参考意见,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根据人大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需要,选配法学类专业、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备案审查工作中。加强备案审查业务培训,开展业务学习与交流,不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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