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硚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8-22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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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8日在硚口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 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制度的要求和省、市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意义和依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宪法、立法法、监督法从不同角度对备案审查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于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是完善人大监督职能,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更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实施和监督,多次强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规范性文件”。这些都为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和主要做法

2021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与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协同配合,加强指导督办,推进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积极争取区委支持,2021年4月,成立备案审查科(与信访科合署办公),明确专人负责,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研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1年5月,修订完善《武汉市硚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处理、保障与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开展电子报备员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操作方法。积极组织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与市人大法规工作室和兄弟城区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进行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

(三)严格监督检查,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实效。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从制度层面将区“一府一委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虽然2021年区“一府一委两院”均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但是区人大常委会仍依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区人民政府对历年来制定的2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废止7件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终止9件超过有效期限的规范性文件;4件规范性文件经修改后重新印发,制发《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硚政规〔2021〕1号),并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电子备案。通过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不断实践和探索,我区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牢固树立“有件必备”的观念,仍存在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及时、报备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查能力有待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很强,但是目前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力量比较薄弱,专业人才紧缺,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实质性审查存在一定困难,急需建设一支高水平、常态化的审查队伍。

(三)工作机制还需健全。对报备单位“有件必备”的常态化监督制度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对审查流程、审查标准和督促纠正机制等方面的规定有待细化;“有备必审”中是否尽到审查责任的判断标准尚未明确;“有错必纠”中纠错的程序有待优化,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把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着力增强各方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共同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交流培训。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及报送单位(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会代训、座谈研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等方式,不断丰富、完善和创新备案审查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三)健全备案审查工作配套机制。进一步贯彻实施省、市、区备案审查的工作规程和办法,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核查通报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法律专家、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综合审查机制,共同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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