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扬法治风帆 助推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实施
高扬法治风帆 助推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实施
  • 发布日期:2023-01-17
    来源:武汉人大
  • 字体:
    [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侧记

 

“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乡村振兴领域一部固根本、管长远的法律,也是“三农”领域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从2021年6月1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如何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彰显监督实效?乡村振兴工作又取得哪些新成效?11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唱响执法检查“四部曲” 让人大监督更有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依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在全市全面贯彻实施,本届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通过的《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组,通过执法检查“四部曲”,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9月8日,执法检查组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各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市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全面掌握法律实施情况。会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20天的自查并分别形成自查报告。

10月27日、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副主任陈光菊分别带队到东西湖区、黄陂区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察看了东西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维农种苗公司育苗和食用菌数字中心生产基地、湖北汇东农产品保鲜冷链仓储建设情况,黄陂区宏农农牧公司发展果茶蔬种植循环模式、绿色养殖和产销,姚集街双河村、杜堂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情况和美丽乡村建设及“三产融合”情况。

市区交流执法检查情况。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实际,安排各新城区分别提交执法检查报告书面材料到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然后采取网上交流互动,互相学习借鉴检查成果。

执法检查报告形成初稿后,于11月9日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按会议要求于会后分别征求各新城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各主要涉农部门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后提交本次常委会进行审议。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人大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抓手。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在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开展监督工作时,勇于担当、积极探索,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作出了贡献。

 

凝聚乡村振兴力量 让智力支撑更牢靠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依靠,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树华建议,一是要选好村官,有一个好的村长、村支书,这个村就成功一半。二是要配好村教,为农村地区引入良好的师资力量。三是配好村医,让村医融入到三乡工程里面去,进而支撑保障乡村振兴。

“我们财大在云南有一个扶贫点,那里的信息非常闭塞,当地很多小企业的生存都存在问题。目前我们主要提供短期帮扶。实际上,当地人才非常紧缺。”通过现身说法,李锐委员认为,乡村振兴最核心的还是人的问题,很多地方不缺资源,也不缺相关的配套措施,就是缺能够带着大家去做事的人。

为让智慧之光照耀荆楚乡村振兴,陈光勇委员指出,目前关于“乡村振兴院士行”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经费保障、运行机制有了相应方案,这件事情意义重大,领导也高度重视。他建议,市科协要善于担当积极作为,助推“乡村振兴院士行”建成平台,做出实效,立足湖北武汉、辐射全国。

乡村振兴不仅仅是经济发展问题,还涉及到社会治理和人的进步。赵学龙委员建议,下一步的工作,应该凝聚各方力量,全面调动资源,把广大村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尤其需要将“共同缔造”的理念融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中。

报告指出,全市着力培养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以村“两委”集中换届为契机,指导各区精心优选致富能手、返乡能人、本土大学生、后备干部等3000余人充实“两委班子”。同时,健全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公开、参与、监督”三位一体的自治机制,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自治协商格局。

委员们纷纷建议,要充分发挥“头雁”引领作用,把干得好、有潜力、能带动、联农带农效益明显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纳入“头雁”项目数据库,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不断提升“头雁”引领乡村致富作用。要坚持人才是乡村振兴第一资源的理念,着力培养“一懂两爱”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尽施才华、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智力支撑。

 

高扬法治风帆 让乡村振兴步伐更坚实

现代都市农业走在全国前列、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乡村公共服务功能更加健全……当前,我市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也是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依法监督履职的见证。会议强调,下一步要续力高扬法治风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加大法律的宣传普及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和培训讲座,部门之间主动配合,加强沟通,共同营造全市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推进都市农业现代化建设。以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快建设“武汉·中国种都”,推进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以地方特色资源为依托,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市场主体特别是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引领本土企业做大做强。

加强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全面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统筹城乡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加快推进市级村镇建设计划项目。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委员吴大志建议,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统筹。统筹农村的“五大”建设,统筹“五个振兴”,特别要充分发挥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作用;要加大市场主体的培植、扶持力度,要加大“三农”领域的表彰力度。要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正确引导,这样才能形成振兴乡村的合力,通过形成正向激励的导向,引才聚才,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0

版权所有: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WHRD.GOV.CN 2023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鄂ICP备13016931号-1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682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