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9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为做好立法的“后半篇文章”,市人大常委会将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列为2022年监督工作要点,组建执法检查组,除常委会组成人员外,还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常委会咨询专家参与检查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切实提高站位,突出重点,着重检查矫正机关法定职责落实、矫正制度运行及社区矫正保障机制完善情况。
6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治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又召开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就开展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6月以来,检查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检查组成员及相关责任单位学习社区矫正法规定、明确执法检查重点,督促市人民政府、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相关责任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总结近年来的社区矫正实践情况,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及时形成自查报告。
基层是人民群众呼声最强烈的地方,也是最能反映问题的地方。执法检查组将重心放在基层,实行市区联动。从7月初起,两级人大执法检查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在全面调研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采取“看、问、听、阅、查”等方式,重点检查矫正机制建立健全情况、责任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和矫正场所建设情况、社区矫正法的普法宣传情况,以及社会化力量参与矫正工作情况等6个方面的内容。
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确保真查问题、查真问题。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洪山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洪山监狱、洪山区检察院,以及黄陂区盘龙城司法所、江岸区社区矫正中心等地,通过组织座谈、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检查法律规定落实情况,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8月24日,执法检查组在市社矫局召开现场会,听取了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关于法律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并组织部分区人大交流检查经验。检查组通过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着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不断提升教育矫正质量。
社区矫正法施行已满两年,两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依法监督和检查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确保真查、真改、真见效,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明显成效。
组织架构不断健全。市、区、街依法组建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矫正工作。目前,我市13个行政区,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均已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和社区矫正中心,长江新区管委会参照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模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全市还有64家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169个司法所(站)依照其职责,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齐抓共治格局逐步形成。从检查报告来看,我市相关责任单位能够认真落实法律规定,在各司其职的同时,更加注重协作配合,逐步构建起社区矫正对象“决定接收——监管教育——解除终止”全过程衔接模式,形成矫正工作合力。
教育矫正质量稳步提升。对社矫对象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实地走访、外出审批等制度。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在册社矫对象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有效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丰富教育矫正的形式和内容,在副省级城市中率先成立市级社区矫正讲师团,打造“蒲公英回家”“周四有约”云课堂等教育帮扶品牌。
检查组指出,全市上下紧紧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矫正工作实现了新的提升。
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但与社区矫正法的立法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经费保障不充足、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宣传力度不足等问题。
根据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按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合理调整社区矫正的人员和经费标准,为矫正工作开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保障。
要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交付执行、考核奖惩、刑事执行变更、解除矫正等执法活动,不折不扣落实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要围绕落实社区矫正法要求,大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要加强宣传引导,讲好社区矫正典型故事,实现社区矫正宣传教育全覆盖。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的广度和深度。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补短板、强弱项,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再接再厉、克难奋进,不断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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