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一部旨在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引起了与会委员们的关注。
“《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突出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
“修订《条例》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有目共睹,也需要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
围绕着修订《条例》的必要性、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工作、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热点,委员们纷纷打开话匣子,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
《条例》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一部专门为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2007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和推动我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工作,促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例》难以适应现实需要,不能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刘涛说,为更好地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条例》进行修订确有必要。
委员们认为《条例(修订草案)》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较好地吸收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企业、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创新性成果,内容基本成熟,结构较为合理。赵学龙委员说,《条例》修改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视,要确保《条例》落地、落实;曹竹委员建议在企业经营者保护方面要加大服务和保护力度,促进公平竞争,要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相衔接。
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修订《条例》确定为2022年度立法项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高度重视,坚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会同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市经信局、市司法局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全面收集、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政策和各地立法经验,确保立法工作高质量顺利推进。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别征求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部分企业家代表、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各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并组织财经专家、立法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7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良文专题听取市司法局、市经信局关于《条例》修订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提出《条例》修订工作要落实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紧紧围绕权益保护,通过立法回应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体现武汉特色,在符合上位法的前提下勇于突破创新;要广泛听取意见,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
原《条例》共三十七条,本次修订删除五条,将余下三十二条整合为十八条,新增十四条。
《条例(修订草案)》扩大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的保护,将企业经营者定义为依法行使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执行事务合伙人、厂长、经理,以及拥有企业经营权的承租人、承包人等;扩大企业经营者的范围,明确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突出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增加对干扰或者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具体行为的限制性规定,依法保护各类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知识产权及创新的权益。
长期以来,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权益不明确,而是权益保障机制不顺畅。因此,《条例(修订草案)》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从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市场退出等全生命周期的活动提供法治保障,增加了政府在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具体内容。《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了对因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原因致使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受到错误处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要求澄清事实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媒体等方式予以澄清,消除不良影响。对于虚假或者失实的报道,新闻媒体应当及时澄清,消除影响。致使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条例(修订草案)》还明确了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
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湖北佐尔美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付志琦表示,此次《条例》修订,积极回应企业的诉求和呼声,对于更好地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