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殷切嘱托,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今年7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明确于7月至9月在全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并同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形成全面部署、全员上阵、全域覆盖、全程落实,齐抓共管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执法检查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实际行动,也是护一城净水、绘两江画廊、显三镇灵秀的有力举措。
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共有五个方面,主要涉及:长江保护法宣传普及,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相关规划、标准体系制定等情况;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修复、河湖岸线管制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环境监管执法、依法处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深入推进法律实施和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领衔,成员包括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环委、法制委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相关领域专家、基层执法单位及企业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通过周密部署、全员上阵,力求推动执法检查走深走实。
长江大保护,武汉人大在行动。连日来,市人大常委会“进港口”“下企业”“访两院”“进流域”“进农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实际行动推动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取得实效,让一江清水永续东流。
7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赴东西湖区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本次专题调研深入武汉市最西端的东西湖区东山街,实地察看康生源生态农业公司绿色生态、集装箱循环水智慧养殖模式等情况。调研组要求,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定责任,在守好流域水环境安全底线上多下功夫,在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
次日,市人大常委会赴新洲区察看阳逻二期集装箱码头,调研岸电建设使用情况和港口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市船舶、码头、港口水污染防治、海绵城市建设、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情况工作汇报。调研组指出,万里长江,一衣带水,必须高度重视水上污染防治;要强化流域系统防治,《长江保护法》是《水污染防治法》的补充,水、气、声、渣(危废、医废)均要一体统筹防治,充分利用大数据提升精准管控能力水平。
工业污染防治是今年“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的重点方面之一。7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赴青山区,实地察看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生化废水源头减量并回用情况,调研厂区雨污分流和区域初雨收集情况。
调研组强调,改善生态环境不是“一锤子买卖”,在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上,一是必须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二是必须转变策略,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攻坚战,守住天蓝、水清、地洁的底线;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断增强武汉绿色发展的竞争力。三是必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和《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方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列是今年“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的重点方面之一。
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组指出,东湖高新区检察院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开展军地协作,实现水、气、声、渣、危等各类污染防控全覆盖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为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完善司法保障树立典范。公检法三机关高度重视,全力参与长江大保护、水污染防治,充分提供司法保障,对武汉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针对一个流域的专门法律,流域综合治理是其最主要的特征,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是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7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针对流域综合治理特别是南湖流域综合治理提出要求,强调要高标准推动南湖区域城市精细化管理。
让绿色成为武汉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让法律成为深入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利刃。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精准聚焦、持续发力,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为长江大保护贡献武汉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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