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血液安全屏障 助力健康武汉建设
筑牢血液安全屏障 助力健康武汉建设
  • 发布日期:2022-08-24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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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献血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侧记

 

为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发展,促进健康武汉建设,6月24日,《武汉市献血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正式提请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标志着我市在进一步完善规范无偿献血工作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会议指出,《条例(修订草案)》回应了新形势下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实际需要,较好实现了对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精神的贯彻落实,将有力推动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

回应实际需要 立法为民保障生命安全

武汉有着光荣的献血传承。据统计,2021年武汉市无偿献血24.8万人次,献血总量为40.6万单位,较2019年同比上升9.2%,在全国主要城市中,武汉无偿献血增幅位居第一,充分保障了临床用血需求,托举起他人的生命。武汉连续10年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

《武汉市献血条例》作为推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实施近20年来,在规范无偿献血行为、鼓励无偿献血义举、营造献爱心社会氛围、提高医疗供血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武汉市临床用血量逐年增长,血液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武汉无偿献血工作面临了许多新的挑战。现行《武汉市献血条例》已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完善。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武汉市献血条例》的修订工作列入2022年立法项目。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市人大常委会时隔二十年全面启动《武汉市献血条例》的修订工作,切实回应实际需要,以良法筑牢血液安全屏障。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教科文卫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立法工作专班,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条例(修订草案)》一审前的各项工作。

专班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无偿献血工作,实地查看部分无偿献血点及武汉血液中心运行情况,听取市司法局、市卫健委、武汉血液中心工作情况汇报及部分专家学者的立法建议,了解立法需求,找准存在问题。此外仔细研究了兄弟城市献血工作相关立法情况,先后四次召开由法学专家、医疗机构专家、献血者代表、卫生行政部门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不断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修订草案)》。

《条例(修订草案)》在原《武汉市献血条例》的基础上重新划分了章节,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同时充分总结吸收了武汉市多年来无偿献血工作实践取得的经验做法,学习借鉴了外省市相关立法成果,总体趋于成熟。王震宇委员认为,“《条例(修订草案)》切实体现立法为民,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提升立法质效 建立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提升无偿献血工作的质与效,强化社会公众的参与度是关键。

针对我市献血工作存在的供需矛盾,《条例(修订草案)》完善献血工作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供血机构、社会单位在献血工作中的责任,有助于推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共同保障我市的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曹竹委员指出,《条例(修订草案)》立足当下实际,将对改进武汉市献血、采血、供学、制作供应与维护起到很好的作用。“建议大力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献血工作的认识度。” 

张军委员认为,除了激励、优待、考核等要求以外,建议要立足于针对性和实效性来进一步开展献血的宣传工作,提高献血的关注度、重视度、参与度。

董俊武委员指出,从参与献血的人群来看,武汉大学生占比较高,而国家工作人员献血仅为6%,与其他省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条例(修订草案)》提出“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等率先献血”是提高献血量的有效举措之一。献血工作是需要周而复始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仅要“率先献血”,更要“积极献血”。

推行无偿献血制度,需要政府、学校、新闻媒体等各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单位的动员组织作用,营造关心、支持献血的良好氛围。《条例(修订草案)》就强化社会参与、组织动员明确指出,通过设置公益广告牌、助力献血车进校、组织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无偿献血。

无偿献血体现了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精神,《条例(修订草案)》设专章明确了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的奖励与优待。《条例(修订草案)》为人民身体健康、社会文明进步和城市安全稳定,凝聚起最广泛的社会力量,进一步织牢法制保障网。

 

纳入双项考核 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

要保障血液的稳定安全,必须在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调研显示,我市团体献血比例仅为6%,远远低于全国20%的平均水平,导致每年都需外地支援血液10余吨。破解我市血液短缺难题的有力抓手就是提升团体献血比例。

为此,《条例(修订草案)》第四条提出,将年度献血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建议将推进团体献血工作作为年度计划重要内容进行部署,由市卫健委拟定团体无偿献血目标任务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发文下达各区政府,逐级分解团体无偿献血任务并定期通报考核,逐步建立我市团体无偿献血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条例(修订草案)》第九条明确了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重要考核指标体系,鼓励更多的团体单位参与无偿献血工作。据悉,2018年之前,我市曾将无偿献血工作列入志愿服务内容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组织无偿献血难度较大,且缺乏推进动力,因此选择的单位较少。在近几年的文明单位考核指标当中,已经没有了无偿献血项目。

当前,在血液供需矛盾日益加剧的局面下,探索和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是持续稳定和壮大无偿献血者队伍、保障医疗用血需求和安全的关键所在。马勋标委员说,《条例(修订草案)》将献血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和文明单位指标考核体系,这是无偿献血在立法层面的重大突破,建议在执行和具体操作上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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