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绘一幅图、共治一江水、共建一条链。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一主引领”政治担当,积极协调,统筹推进,以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切入协同立法工作,引领推动武汉城市圈“大公交”一体化,力争为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增添新动能。
协同立法作为立法领域的新事物,通过整合区域立法资源优势,满足区域改革发展的共性需求,对于落实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具有积极意义。2021年8月,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打造武汉城市圈升级版,加快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的区域协同发展重大安排,要求武汉城市圈推进“规划同编、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努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主引擎、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主支点、全国重要增长极”的区域协同发展目标。
为落地落实“区域协同立法”的工作要求,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对原已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的“修订《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项目提出“探索开展武汉城市圈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协同立法”的新要求,并将其列为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改革创新项目。
武汉城市圈同城化,交通一体化是硬支撑。2022年5月23日至26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一行赴鄂州、黄冈、黄石、孝感、咸宁会商武汉城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协同立法工作。5月30日至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库成一行赴天门、仙桃、潜江,会商武汉城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协同立法工作。
通过会商,九城达成了广泛共识,协调了统一行动。
在与各市会商中,胡立山指出,开展武汉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的具体行动。九市人大应强化“九城即一城”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在省人大常委会统筹协调指导下,城市圈九市人大要以公共交通一体化作为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的突破口,聚焦市际之间同城化痛点难点问题,达成九市共识、形成统一文本,同步审议、表决、报批实施,以法治推进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发展。
胡立山提出,九市人大要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把推动解决城市圈“规划同编、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痛点难点问题作为下一步立法工作重点,持续用力、逐步推进,努力形成协同立法机制与制度性成果,为加快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体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
开展武汉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是加快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法治保障。
武汉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已迈出关键一步,实现“破题开篇”,由武汉市牵头,九城正联手推进武汉城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协同立法。
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统筹协调指导下,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作为,组建立法工作专班,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牵头起草、修改协同立法工作方案、法规草案,加强与其他市人大协商沟通。其他八市人大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专题调研,多次向武汉市人大反馈意见建议,全力配合推进协同立法工作。九市相关负责人一致认为,以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切入协同立法工作,是各城市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必须充分重视、积极推进,为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增添新动能。
6月24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武汉城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促进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这是武汉城市圈以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为“切口”,探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首次尝试。
秉承“九城一家,交通先行”的发展理念,《条例(草案)》提出,武汉城市圈公共交通涉及两个以上的城市,在编制本市公共交通规划时,应与相关城市协商,预留城市间往来线路空间。同时,协同推进城市圈公共交通一卡(码)通行、优惠同享、数据开放,方便公众出行和监督管理。
条例草案明确“五同”原则,即武汉城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应当遵循公共交通规划同编、基础设施同建、运营线路同定、政策支持同保、服务监管同标,对武汉城市圈公共交通决策机制、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协同加以规范,以此促进武汉城市圈公共交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制定《条例(草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的必然要求,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愿望的现实需要,是人大协同立法推动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的实际行动,意义重大、确有必要。曹竹委员认为城市圈的规划很好,在条例里都有充分体现,对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王芳委员说制定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湖北要建先行区,武汉当先锋、打头阵,公共交通一体化是一个重大的举措。
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近年来,武汉市努力推进武汉城市圈交通一体化发展。截至6月下旬,已有通达武汉市的市际公共汽车线路6条、市际班线94条以及通达鄂州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1条。武汉市一方面加强与周边城市高速快捷的硬联通,武汉城市圈已形成以武汉为中心的高速快速路和城际铁路1小时交通网;另一方面还加强与周边城市运输服务一体化的软联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等10余个交通运输事项实现跨城通办。
针对《条例(草案)》,委员们还建议增加“城际铁路”“水运”两种交通方式,并在条例后续条款中增加相应内容。
城市圈公交线路涉及两个以上城市,在公交运营监管上也必须协同,只有做到协同,才能发挥良好的执法效果。为此,《条例(草案)》明确“城市圈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数据共享、联合监管、协同执法机制,相互支持协助调查取证等活动”。
智慧交通是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委员们提出,建设武汉城市圈智慧交通管理服务平台,有助于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监管一体化水平,“城市圈各市人民政府应整合公安、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等部门信息系统,协同建立统一的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提高公共交通数字化治理水平。”
委员们还建议,城市圈各市物价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财政保障水平、企业运营成本、服务内容、交通供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按照统一标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票制票价,更好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此外,城市圈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协同建立服务质量联合评价机制,对公共交通经营者的运营服务、设施管理、安全管理、乘客满意度等服务质量情况,按照统一标准开展评价。
当前,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正加强与其他八市交通运输部门协作,推动提升城市圈交通一体化水平,相关成果有:地铁11号线三期鄂州葛店段开通运营;汉孝市域铁路框架协议正式签署;武汉城市圈形成以武汉为中心的“七环三十射”高速快速路主骨架,以武汉为中心一小时交通网已形成;武汉城市圈断头路、瓶颈路打通项目正在加紧推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等事项实现跨市通办。
在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协调下,在九城人大共同努力下,大公交一体化协同立法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以人民为中心,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新画卷,必将华彩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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