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五年中,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我市“三农”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计划和我市“三农”工作的实际,委员会在加强地方农业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上取得新进展,先后参与制定、修订、调研、废止了5部地方性法律法规。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坚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调查研究,吃透上位法精神;二是结合我市“三农”工作实际,科学立法;三是坚持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四是注重实效,加强监督检查。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三农”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大局工作,心系农业农村农民,分别于2017年续办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案》,2018年督办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推进“三乡工程”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案》,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贡献了人大力量。
紧密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是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一贯秉持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代表进企业、进社区(村)、进选举单位(选区)听取意见的“三进”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势。2017—2019年,委员会连续三年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五年来,委员会承担常委会分管领导领衔督办重点代表建议,督办了《关于切实解决侏儒山、成功革命老区供水严重不足问题的建议》等5件重点代表建议,为农村解难题,为农民办实事,为代表尽职履职提供良好平台。
委员会不断与时俱进,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历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坚持参加常委会集中培训、集体讲座、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地走访相促进。创新工作手段,开办“乡村振兴大讲堂”,邀请国内知名学者和“三农”工作专家作专题报告,对涉农法律法规、热点政策、国际经验、国内样板等深入解读,进一步提高委员会履职能力和水平,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