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围绕这一要求,在编制工作要点时,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旗帜鲜明讲政治,聚焦服务中心大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推动人大工作这四点,从6个方面提出了27项工作任务。
工作要点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创造性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和修订《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武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武汉市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7件法规,对《武汉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和《武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等7件法规进行立法调研。
围绕民法典实施、行政处罚法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等事项,组织开展法规专项清理。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坚持和完善立法工作“小班子、一条龙”推进机制,强化对立法全过程全链条的主导。推进立法精细化,加强调研论证,抓好法规的核心制度和关键条款设计,注重法规有效管用,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立法顾问提供智力支持、基层立法联系点贴近实际等优势,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开展《武汉市禁毒条例》《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推动立法质量提高和法规有效实施。探索开展武汉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调研,助推区域协调发展。
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修订《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专项报告制度。
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对监督工作主要从6个方面进行安排。
一是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等专项工作报告19项。
二是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同级审”和审计整改等工作报告7项。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实施工作,根据市委转发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实施意见》,加大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力度,对《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武汉市禁毒条例》和《武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进行执法检查。落实法规实施报告制度,对实施满一年的《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由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重点报告配套制度制定情况。由市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对实施满两年的《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5件法规开展执法调研。
四是督办大会议案。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督办《关于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案》和《关于提升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武汉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案》2件大会议案。
五是开展专题询问1项,主题为“优化营商环境”。
六是围绕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提出专题调研9项。
结合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提出,就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八五”普法等作出决定决议2个。
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市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
围绕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从5个方面开展代表工作。
一是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落实《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召开2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列席代表的意见建议。组织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各类活动,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
二是深化代表“进企业、进社区(村)、进选举单位(选区)”活动。推进代表“三进”活动常态化。明确“进”的主题,聚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主题,开展代表活动,推动问题解决。创新“进”的方式,推行“线上+线下”代表履职模式,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提升“进”的效果,健全代表收集意见分层处理机制,采取主任会议成员领衔重点督办、现场面对面督办、代表跟踪督办、在线督办等方式,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回复。支持区乡人大定期组织代表接待选民、联系群众等主题活动,扩大公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
三是优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规范办理流程,推动落实办理责任。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代表参与督办、专工委跟踪督办制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利益实际问题的建议,加强重点督办,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对代表建议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承办单位,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面对面”活动,督促完善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机制,提高问题解决率。
四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和管理。开展代表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根据代表要求,适时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持证视察活动。坚持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坚持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实现届内全覆盖。
五是依法做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工作要点提出,要从6个方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建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三支队伍”;三是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包括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深化专项改革等任务;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尤其要改进“三会”筹办工作,厉行节约,简朴办会;五是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共同进步,打造更多人大工作品牌;六是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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