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司法公正实现得如何?人民群众获得感如何?在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分别作工作报告。
一组组数据、一个个鲜活案例,生动记录着全市法院、检察院捍卫公正、司法为民、务实发展的足迹。
数读法院工作报告
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312067件,结案283135件,标的额2371亿元;全市法官人均结案307件。
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05件,结案率100%,铲除黑恶势力93个。
帮助6家“病危企业”脱困重生,推动57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37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35件。
打好四场硬仗,铲除黑恶势力93个,法院院长直播普法
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法院2446名干警闻令而动、向险而行,严守711个管控卡点和重要场所,全力做好封控值守、楼栋消杀、危困帮扶等工作。坚持非常时期司法“不打烊”,网上立案467件,从严从快惩处涉疫犯罪。1案入选“全国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八大典型案例”。
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05件,结案率100%;执行到位18.9亿元,执行到位率99.6%。铲除黑恶势力93个。
打好维护稳定持久战。审结刑事案件11098件。守好群众“钱袋子”,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5件222人,追赃挽损39亿元。强力惩贪治腐,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34件153人。
打好社会治理主动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15家基层法院院长走进长江日报“周二之约”直播间,现场为1000余名群众释疑解惑。坚持小案释大义,坚决对“谁能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说不,以良法明是非、定界限、保善治。市法院办理的“摸狗案”入选“全国正当防卫七大典型案例”。
法护营商环境,成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聚焦企业疫后困境,细化52项责任清单,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建成全国法院第四家营商环境数据平台。
促进市场优胜劣汰。通过破产重整、和解、清算,帮助6家“病危企业”脱困重生,推动57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544件,2案分别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和“技术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有国内外知名企业先后在武汉提起跨国诉讼,武汉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633件,1案入选“全国法院涉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推动“民告官能见官”“官出庭又出声”常态化。
守护绿水青山,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强化民生保障。主动应对民生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法理情相统一,合理界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帮助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4.9亿元。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9.2万元。
助力脱贫攻坚。严厉打击涉贫涉农领域违法犯罪9件11人,促进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开展结对帮扶,帮助23个贫困村483户全面脱贫。
守护绿水青山。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37件、环境公益诉讼35件。严惩非法电捕鱼等犯罪,让违法者既承担刑事责任,又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维护胜诉权益。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执结率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平均执行用时减少15天。
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1020件,直播庭审25232次,公开文书240678篇。市法院被评为全省唯一一家“全国优秀直播法院”。
建成41个互联网法庭,“一站式”服务全国领先
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加大诉前、诉中调解力度,实现纠纷化解“一站式”“零跑腿”。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年终质效评估中,3家区法院并列全国基层法院第一,市法院名列全国中院首位。
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全市法院民事一、二审平均办理天数分别减少13天、11天,试点工作连续3次受最高法院通报表扬,被国家级媒体报道12次。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办案质量第一,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在全省法院率先上线“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将案件质量评查贯穿审判执行各环节。
推动智慧法院提档升级。建成41个互联网法庭,经最高法院授权开展司法区块链应用试点,在全国率先试点执行案件适用电子卷宗管理系统,为公平正义提速增效。
审议声音:
陶连生代表:调动司法力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企业,同时科学改进诉讼程序,着力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问题。加强智慧法院、智慧检察院建设,探索大数据、智能设备、5G等新技术在信息共享、案件联办、线上审理等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办案效率。
林小芳代表:进一步强化“互联网+”调解,运用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在线调解、庭审,随卷生成电子卷宗……践行一系列科技赋能之举,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探索更“接地气”的司法服务路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甘红枝代表:关注法官身心健康,大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增加法官员额和雇员制书记员,努力达到“一审一助一书”的人员配置要求。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稳定法官干部队伍。
付斌代表:在审判改革、加大繁简分流方面不断创新机制,加强案件多层次、快节奏审理的探索和宣传,争取代表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探索改进年度考核方式,科学考评结案率指标。
邓爱华代表: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在办理行政诉讼案的过程中,要结合经济发展和法治精神,体现法律为经济保驾护航的作用。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普法力度,加大对电信和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
陈坤代表: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尽快推进建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试点。
数读检察院工作报告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989人,审查起诉案件15894人,诉讼监督案件22736件,办理法律监督调查等事项17792件,全年立办公益诉讼案件944件。
起诉涉黑犯罪185人,起诉涉恶犯罪214人,追加认定黑恶犯罪20件。
依法起诉侵犯企业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42人。
创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16个,接纳31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
关键词:投入疫情防控
组织227名党员干部投身青山区15个社区防控,深入江南片六个区(功能区),督导转运、收治重症、危重症患者5469人。依法及时批捕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27人、起诉28人。
关键词: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年共起诉涉黑犯罪185人,涉恶犯罪214人,追加认定黑恶犯罪20件,对不构成黑恶犯罪的4件案件依法不予认定。推动“伞网清除”,逐案筛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50条。深化“行业清源”,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8份,促进健全防止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关键词:优化营商环境
制定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16条具体举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起诉侵犯企业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42人。强化对办理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立案监督和“挂案”清理,加大对涉案企业家及企业工作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42人。
关键词:司法为民
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充分考虑疫后劳资双方实际困难,立足职能促进解决涉案企业“三角债”等问题,帮助247人追回欠薪440余万元。面对网络诈骗增多的趋势,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法院、网信办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既办案,又追赃,依法批捕268人,起诉707人,在检察环节挽回群众血汗钱、养老钱、救命钱2000余万元。
关键词:落实长江大保护
起诉非法采砂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18人。联合多部门开展长江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督促相关被告人放流成鱼和鱼苗35.8万尾。发挥公益诉讼对生态保护的特殊功能和优势,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41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的46.7%。
关键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防范打击校园性侵、欺凌、“套路贷”等违法犯罪。会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13家单位推动落实从业限制机制,创建“心港湾”系列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16个,接纳31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市检察院荣获“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先进单位。
关键词:加强社会治理
共对1140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1.7%,量刑建议采纳率94.9%。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受理信访4725件,对62件长期信访、难以了结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促进案结事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民法典宣讲工作。深化检察环节的诉源治理和犯罪预防。结合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提出检察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推进反腐败斗争
对监委移送案件,决定逮捕84人,起诉158人,不起诉9人。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11人,对违纪违法的13名检察人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审议声音:
彭杰代表:加大以案说法力度,引导市民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推广黄陂检察院“阳光惠心”工作室经验做法,发挥示范效应,推进法律实践与经济社会活动的契合。
蔡利平代表:推广“法治进校园”等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做法,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
朱建平代表:推行阳光检务,通过开展典型案件听证活动,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可听可知可感。
胡绪鹍代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制度落实,实现有效惩治犯罪、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的目的。
王彬林代表: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模式,在惩治、教育、预防上再下功夫,形成捕、诉、监、防、护一体工作机制。
余志成代表:结合长江大保护要求,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快速审、快速查、快速办,及时公布,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加大对“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未成年人校园欺凌、性侵等防控工作,并结合法治进校园工作,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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