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创新作为,聚力疫情防控,助力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倾力为民谋福祉,不断推动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与英雄的武汉人民一起,勠力同心,砥砺前行,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废并举,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创新立法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等方面创新作为,亮点突出,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我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制定和修订法规4件,集中修改法规20件、废止法规3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主动担当作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0年2月17日晚,经过紧张的前期筹备,常委会连夜召开会议,作出《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的决定》,授权市政府依法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给全市上下注入动力。
随后,围绕“疫情后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常委会开展专项课题调研,提出“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有效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推进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等一系列对策性建议,并报送市委。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立法计划,完善立法项目储备机制,改进立法调研工作。2020年10月24日,主任会议首次听取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关于制定、修订大数据安全管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公共卫生管理等9件立法调研项目的工作情况,将立法决策建立在扎实调研的基础上。
2021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制定和修订《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武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武汉市地质环境监测与保护条例》等8件法规,对制定和修订《武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8件法规开展立法调研。武汉市人大将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通过立法引领实践、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创新立法工作机制,专项改革疏堵点破坚冰。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列为年度专项改革项目,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形成改革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11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实施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后报请市委转发实施。
意见提出覆盖立法各环节的48条工作措施,压实责任链条,强化闭环管理。完善立法工作制度,修订立法调研、立法协调、公开征求意见、表决前评估等4项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更好发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精细化立法,坚持“小切口”,不搞“大而全”,抓好法规的核心制度和关键条款设计,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紧扣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两部法规——《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分别于去年9月、10月实施。
《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确了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重点工作岗位的种类,并明确,对重点工作岗位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条例还新增规定:轨道交通车站的公共区域及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应当与公安机关有关系统连接,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完善监管执法模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在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等方面有不少新的突破。
此外,常委会还制定《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建立违法建设事前控制、快速查处机制,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创新。聚焦民生保障,制定《武汉市供水用水条例》,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水源水质保护,规范供水行为,让市民用上优质放心水。
市人大常委会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依法行使监督权,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个,督办大会议案3件,组织执法检查6次,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行使监督权。
“十四五”规划是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开局起步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调研,听取各方意见,为“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言献策、汇智聚力。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增强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编制出符合武汉市情、体现武汉特色的‘十四五’规划,更好指导武汉未来五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年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工作部署会召开。
这次调研吸纳专业代表和专家团队全程参与,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形成9个调研报告和22份专家意见书,为编制规划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工作建议。
2020年11月18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为编制规划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工作建议,为政府高站位、大格局、高标准编制规划提供有力支持,为大会审查和批准规划纲要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
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行使监督职能,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为推动疫情防控、疫后重振查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2020年6月至9月,常委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市、区人大联动,明查暗访相结合、召开座谈会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动织牢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络,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9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报告,为我市防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全面、科学的决策参考。
党中央出台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是武汉疫后重振的重要契机,如何把握机遇、化危机为先机?3月底至4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领相关专门委员会,围绕“推动数据资源共享与合作,加快建设数字武汉”“加强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修复建设”“加强社区建设,更好发挥社区在基层治理中作用”“加快武汉生物产业发展”等5个重点课题,立足我市当前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为武汉重振摸实情、找症结、寻良策。5个课题调研分别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帮企业纾困解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省人大相关决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听取和审议全市稳岗就业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优势,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推动闭会期间各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2020年,人大代表“三进”活动扎实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得到加强。一年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14873人次,311个代表小组开展活动2883次,提出意见建议3497条,撰写调研报告522份;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429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三进”活动拓展代表履职平台。
“进企业、进社区(村)、进选举单位(选区)听取意见”,去年5月以来,我市开展人大代表“三进”活动,推动一批企业关心、群众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进”活动的实质是让人大代表更好联系群众,把以往好的做法、经验进一步深化,是代表工作的一次集成创新。
人大代表“三进”活动中,武昌区白沙洲街某企业向来访的人大代表提出: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办理时限太长!区人大代表了解情况后,及时形成代表建议递交给武昌区人大常委会。白沙洲街人大工委召开代表建议督办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现场办公,把原本需要1个半月的申请流程压缩到13天就全部完成,为企业解决了75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和100万元的展期贷款。
“三进”活动开展以来,市区人大常委会纷纷为代表打造履职平台,畅通民意收集渠道。有“日访”也有“夜访”,有“工作室”也有“议事厅”,有线上也有线下,多方位收集问题、解决问题赢得选民认可。
2020年10月,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企业、社区(村)、选举单位(选区)听取意见工作机制的意见》。从认识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方式、明确工作任务、健全处理机制、健全约束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明确了意见,为代表“三进”常态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429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代表提出的429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突出问题”,报告称,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推动闭会期间各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制度,推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10件建议办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对75家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听取办理工作汇报,督促承办单位办理落实。
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一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去年以来,我市建成各类公园114个、绿地762.25万平方米、林荫道132公里、绿道134.6公里,植树造林2.8万亩;新增停车泊位22.8万个,新建充电桩6.1万个;启动171个老旧小区立面整治工作。
立法
全年制定和修订法规4件,集中修改法规20件、废止法规3件。
出台立法创新举措,报请市委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实施意见》,提出覆盖立法各环节的48条工作措施,压实责任链条,强化闭环管理。
主任会议首次听取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关于9件立法调研项目的工作情况。
监督
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个,督办大会议案3件,组织执法检查6次,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助力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吸纳专业代表和专家团队全程参与,形成9个调研报告和22份专家意见书。
围绕公正司法,随机抽查市公检法机关180件案件。
代表工作
全市311个代表小组开展活动2883次,共有14873人次代表参与。
代表提出的429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制度,推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10件建议办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对75家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听取办理工作汇报。
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联系走访109名市人大代表,组织150多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及各类视察活动,安排95名市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
立法
邬学敏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立法。”
张晓东代表:“在立法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发挥好立法的推动引领作用。”
柳向晖代表:“聚焦社会热点、焦点立法。将志愿者服务工作上升到法规制度层面,更好服务基层治理。”
陈文英代表:“尽快制定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
监督
刘源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长江大保护的执法监督力度。针对船舶污水岸边接收能力不足、岸上后续处置工作不到位情况,相关部门要加强船舶污水排放处理工作力度。”
袁继刚代表:“加强法规实施后的监督检查,树牢法治权威;拓宽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
张玉、朱永彤代表:“加大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适时启动刚性监督手段,体现法律威严和人大权威,激发代表履职尽责的热情,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代表工作
陆慧代表:“拓宽人大代表履职渠道,丰富履职形式,提升履职效果。加强人大代表培训的系统性,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丁原代表:“以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为重要载体,积极延伸工作触角,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履职平台搭建好、使用好。”
徐丽代表:“承办单位要加大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力度。每年大会的代表议案和建议,都是代表经过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审慎考虑提出的,但是办理成效有待提升,有的议案和建议甚至多年都没有真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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