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走廊”作为科技创新要素以及产业集聚的新空间组织方式,正成为区域创新竞跑的“新赛道”和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2020年1月,武汉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将《关于加快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规划建设案》定为三件大会议案之一。11月1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议案办理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显示,议案办理工作满意率达97%以上。
今年1月,88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从“统筹推进总体规划编制、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四个方面打造光谷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示范区,发挥东湖高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建设武汉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为做好议案督办工作,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精心准备,有力监督,随时掌握办理进度。4月1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报告明确了议案办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建立重点项目库、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用地保障、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
调研督办过程中,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树华多次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和代表赴东湖高新区,视察光谷生物城、华为武汉研究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现场调研督办议案办理工作;专题听取市科技局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并就议案办理目标、工作措施等提出建议。委员会先后提出多项建议,挖掘科教、人才资源,发挥高校、科研院所、院士、学生、研究成果等优势,放大各项潜力;加强改革创新,突出自主创新,实现突破创新、集成创新;树立大局观,以区域经济为落脚点,扩大覆盖面,向长江中游城市群延伸,跨省市辐射,实现互赢多赢的格局等。
春华秋实,回望2020年议案办理工作情况,整体进展顺利,成果过程并重,目前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发展战略规划基本编制完成,三条创新产业带建设加快,精密重力测量装置、武汉光源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128层QLC闪存芯片、超大容量波分复用及空分复用光传输系统等一大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问世,“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化”梯度科技产业协同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将成为我省全域创新的重要战略驱动极。
为进一步推动议案办理工作,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部分委员在审议中提出建议意见。
安卫东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大政府沟通协调能力,议案内容涉及到5个城市近20个区级单位,在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增加市级各相关部门、市区之间的横向沟通,与省级层面的纵向沟通,高位统筹推进规划建设;多方筹措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政策研究,抓住“十四五”规划契机,寻求相关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将重大平台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十四五”规划;增强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技术研究,加大创新引领新企业培育,促进创新主体量质提升,高效能配置科技创新资源打造产学研用一体的创新链,加快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大领军人才的培育力度,夯实创新人才资源的基础;加强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国际会议平台、专场推介会等方式全方位展示“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推进情况,加大推介力度,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核心承载区建设主动性,推动光谷品牌全域化,为进一步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的建设夯实基础。
张晓东委员建议,进一步理清政府和市场边界,尊重和发挥好市场主体在创新中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
“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可以为创新者聚集提供物理承载空间,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公共创新平台的建设可以为创新主体节约成本、创造创新条件、降低创新门槛。发挥武汉科教资源和人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支持院校和大型企业设立研究和研发中心,鼓励创新企业发展,通过创新者聚集产生溢出效应,不断强化和提升城市的创新能力和创新优势,张晓东委员说。
张晓东委员还认为,“在推进创新城市能力建设中,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上政府不能缺位,在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上政府不要越位。”尊重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客观规律、创新制度安排,研究和推进激励创新的制度安排,建立正向激励创新稳定的制度环境,物理空间、公共创新平台、公共服务是创新聚集的重要承载区,激励创新的制度安排才是持续形成和提升创新能力的根本保证和动力,用好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研究协调实施相关的制度安排。
比如,在税务安排上,可以比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政策,将企业与获取创新技术、创新型科技成果为目的的企业并购成本视同企业研发成本,形成加计扣除的适用性安排,促进科技创新的热情和科技成果的转化。系统地研究和实施有关激励创新的制度安排,是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持续提升创新能力的根本保证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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