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一等案件41件,二等案件16件,三等案件3件。”
“市检察院一等案件29件,二等案件28件,三等案件3件。”
……
7月24日,武汉市公安、审判、检察三机关(以下简称“三机关”)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报告了2019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在此前的阅卷评查环节中,从“三机关”2019年办结的案件里随机抽取部分案件进行评定的等次结果。
阅卷评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听取和审议“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检查的科学性、客观性、针对性,加大监督力度,市人大常委会从动员部署、阅卷评查、会前视察、大会审议、会后反馈等全过程、全环节着手,真查问题、做精做细,查真问题、做严做实。
“检查力度大、评查精准。”参加了多次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赵俊新对今年的检查工作这样评价。他说,这次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从组织领导到检查评查,各个环节都体现了人大对司法监督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
他认为,听取和审议“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是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有效方式,也是一项具有武汉特色的监督方式。
为协助常委会审议好“三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决定在“三机关”自查案件办理质量的基础上,对其2019年办结的案件随机抽取部分案件进行阅卷评查。
阅卷评查方式也有所创新和完善,即对抽取的每个案件评定等次,按照未发现问题、规范性(瑕疵)问题、程序性问题和实体性问题将案件分为一、二、三、四等。还邀请4名在汉高校知名法律学者、39名资深专业执业律师组成评查专班,根据案件类型相应调整分组、优选安排。由专家学者任评查小组组长,负责本组评查工作。每件案件安排2至3名评查专家进行评阅,在各自形成评阅意见基础上由组长主持讨论、合议,形成最终的、一致性的评议意见。评议意见汇总后,向被评查单位反馈,对有异议的组织交流沟通,形成共识。
接到评议意见后,“三机关”负责人均表示虚心接受评查组提出的意见,逐案对照研究,认真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三机关”在案件办理、流程管理、信息公开不断规范,办案质量普遍较上一次检查有了明显提高,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市民马先生是一家科技公司的负责人,因公司专利权被侵犯,准备起诉侵权公司。在市法院诉讼“自助超市”经过导诉员的帮助,仅仅几分钟,他就在自助立案机上进行了立案。“原本以为要折腾一天,谁知几分钟就解决了,法院的新设备用起来真是太方便了!”马先生说。
7月16日,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参观了市检察院的案管大厅、流程监控室、市法院新建的诉讼服务中心和市公安局的执法监管中心。参观后,委员们纷纷为“智慧法院”、“智慧检务”、公安执法监管中心的深度应用点赞。
办案质量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公平正义的重要尺度。近几年来,“三机关”以实现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深化执法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狠抓办案质量建设。围绕“谁办案谁负责”,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主体地位。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扩大检务公开,深化公安案件办理情况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司法公信力。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服务执法司法办案提质增效。
2019年,市法院通过逐级评议、分级定责的评查模式,推动评查范围覆盖全部员额法官、覆盖案件办理全部环节,增强评查实效。市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检察环节司法办案的全程监管。市公安局执法监管平台对执法办案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管,及时预警和发现执法问题。
提升执法司法能力,是办案的基本保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越来越强烈,对执法司法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从阅卷评查的情况看,“三机关”的部分案件文书存在瑕疵;少数案件存在程序性问题,如立案超期、审理超期、鉴定超期、执行不规范等;个别案件事实认定不完整,证据收集不规范,有的案件说理不充分、释法不清晰;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未能很好地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方道茂委员建议: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相关追责机制。同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如推进员额编制动态管理,完善员额退出机制,规范交流任职的程序,优化办案团队的组建,优化司法职权的配置等。
完善放权与监督的机制。在确保法官、检察官办案自主权的同时,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要准确厘清干预过问案件和正当监督的管理界限,确保依法有序合理监督。
提高监督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完善案件全过程实时动态监督管理模式,实现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
进一步优化办案管理体系,优化司法机关内部组织架构,推动管理扁平化改革,加强办案全流程标准化管理。优化办案团队管理,配足配强司法辅助人员。
赵俊新委员认为:
要保证庭审记录完善清楚。评查中发现有的案件处理不完善,甚至有错漏字现象存在。产生这种现象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少一个字就有可能会影响人民群众在后续案件的理解上发生偏差,导致案件质量受损。建议具体案件在注重合法性的同时,还应当注重案结事了,发挥法庭定纷止争的作用。
何正亮委员建议:
进一步强化案件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改善案件执行工作条件,维护法律尊严;进一步增强政法队伍的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面对案多人少的现状,精准做到繁简分流,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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