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聚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聚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7-07
    来源:武汉人大
    作者: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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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语

近些年来,“学生坠楼”“校园欺凌”等词语常见诸媒体,令人唏嘘不已。一时间,未成年人成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992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颁布了《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2017年9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今年6月1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围绕如何形成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献计献策,畅所欲言。

 

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障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进步和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司法救助等方法手段,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职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568件728人,审查起诉案件561件739人,共为35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法律援助。

江汉区检察院“大手拉小手”工作室、洪山区检察院“秦雨工作室”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在全国检察机关具有较大影响力,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方道茂委员用“三个转变”评价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效:“从教育挽救向打击保护救助转变;从宽泛化从轻处理向精准帮教、依法惩治转变;从传统单一向综合运用转变。”

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未成年人保护形势严峻复杂,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多发高发,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恶性案件较多,社会治理难度大,未成年人检察专业队伍建设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

方道茂委员认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突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拐卖拐骗儿童、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等犯罪行为。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处,管束到位。对主观恶性不大、偶犯初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实施精准帮教,促其顺利回归社会。

孙天文委员建议,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要坚持宽严相济,坚持正确的目标导向,并加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的全流程监督,将保护防线向前往后延伸拓展。

 

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大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大格局。

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将武汉确立为首批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市检察院与团市委签署了《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武汉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开展了一系列有力的工作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

柳新委员认为,未成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搭建需要多种社会资源的参与和介入。

他建议,拓展武汉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工作内容,建立与社会工作服务的联动协调机制,共同培育专业的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体制机制,适时推动出台市级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政策性指导文件,加强对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培训。建立会商研讨机制,定期就未成年人社会司法服务机构接受检察机关委托和申请事宜通报情况、共享信息、总结经验,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全面推开提供武汉样本。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和预防犯罪的方法举措,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犯罪。围绕“平安武汉”、“法治武汉”建设,结合禁毒、扫黑除恶等专项教育,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学宪法讲宪法”等主题宣传活动,做优做强“模拟法庭”、“法治进校园”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品牌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意识。

 

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的热点难点痛点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家庭、校园和社会环境,保障青少年健康、快乐、幸福成长,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课题。委员们认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已经从“有没有”阶段转变成“好不好”阶段,研究好新时代如何向“更加好”阶段转变问题应引起重视。

报告显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是新时代提出的新课题。全市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完善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沟通会商机制,推动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涉校犯罪专题调研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刘善明委员建议,武汉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擦亮法治进校园活动“名片”,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

叶文静委员认为,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承上启下的诉讼地位,积极充分履职,在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检察官普遍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相关典型案例入选了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推动形成了全社会保护合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但是,在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法律完善体系上,仍然存在一些亟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叶文静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市、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工作有效衔接。

方道茂委员建议,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建设,探索“互联网+帮教”模式,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内容方式的多样化,引入人格甄别、心理干预等手段,提高帮教的精准度与有效性。

赵俊新委员就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衡量一个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不能仅看对优秀未成年人的关爱程度,而是更要看这个社会对于那些犯错的未成年人的关爱程度,他建议在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查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时,给予相关的检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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