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问题由来已久。早在本世纪初,人民群众就多有反映,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也通过调研清醒认识到,“执行难”虽然集中表现在法院工作中,但实际上是一个社会综合性问题。2004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对于促进法院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和时代的发展,执行模式体制机制发生深刻变革,执行信息化建设需求日新月异,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更加凸显,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
近几年来,执行案件终本率偏高、少数案件执行周期过长、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联动机制不够健全、案多人少矛盾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原决议已难以适应法院执行工作的需要。因此,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监督和支持全市法院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新作出关于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十分必要。
2018年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参与的决议草案起草专班,展开一系列调研座谈。调研组先后调研了洪山、江夏两家基层法院,了解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法律专业人士对决议草案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还就决议草案内容集中征求了市检察院、人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市政府法制办及市公安、建设、国土、工商、税务、房管、人社等11家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决议的思路怎么定?目标定位是什么?重点解决哪些问题?如何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该如何发挥作用?”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听取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干部群众的建议,决议草案不断修改完善,字斟句酌,几易其稿。
2018年4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
决议明确提出,全市法院应当加强执行监督管理,加大执行财产查控力度,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建立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繁简分流、协同执行、执行转破产、执行不能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等机制。加大执行转破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执行效果。决议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刚性要求。
决议针对联而不动、动而不力的现象作了要求,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人找物,进一步完善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系统,建立健全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查控体系,借助大数据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的全覆盖和网络查询、查封、冻结、扣划、转移等功能一体化。
2019年9月,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跟踪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决执行情况时了解到,市法院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2018年年底,在中国社科院开展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中,武汉市法院顺利通过达标。
市人大代表严道清在市人大会议上为法院执行工作“点赞”:“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武汉法院执行工作方式规范了,执行文书规范了,执行权运行机制和管理也规范了。武汉法院的执行‘招牌’越擦越亮,‘品牌’越叫越响。”
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程,非一日、一时之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立勇表示,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之势,监督支持全市法院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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