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住行,是最基本的民生,随着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公交优先”已成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节能减排、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公共政策。
2019年6月20日,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助推武汉公交新时代发展,助力“公交优先”在武汉真正落地落实。
用APP实时查看公交到站、刷支付宝完成扫码乘车……这样的场景已成为武汉“通勤族”生活的常态。
从上世纪80年代的“月票族”,到如今的“扫码族”,市民搭乘公交车方式的转变,正是武汉市多年来以法治为保障,致力打造公交都市的一个缩影。
面对武汉公交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2019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再次对已实施15年的《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体检”。
执法检查采取实地调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组织市人大代表深入公交场站、营运维修站,征求公交企业和司乘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协调各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检查。
为确保重点监督、有效监督,检查组首先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在各部门、单位前期认真自查的基础上,5月8日、5月22日,检查组先后实地调研、随机抽查硚口区越秀公交场站、黄陂区钓鱼道客运中心(公交换乘中心)等地,听取相关部门、单位、企业等前期自查情况报告和各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等,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为确保执法检查全覆盖,本次执法检查坚持市区联动开展检查。在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心城区的同时,新城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抽查了9个涉及新城区的场站及部分公交线路,针对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政策扶持、管理职责、设施建设、营运服务与监管、安全管理、城乡公交一体化、条例修订等九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近40项。
与此同时,检查组还加强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区政府沟通,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具体问题有效解决。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进一步改善公交站点设施、增加公共交通指示标识等建议,及时召集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建议代表面对面协商,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得到人大代表和群众认同。
“条例自2004年施行以来,为武汉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我市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我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人民群众基本出行保障能力日益提高,条例实施情况总体较好。”经过近4个月的全面“体检”,检查组对条例实施给出了这样的总体评价。
就在这份肯定的同时,检查组也发现,随着武汉公交的迅速发展,一些硬件建设方面仍存在法律空白。
“2004版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城市道路、交通枢纽站、大型商业街区、旅游景点、体育场馆和住宅小区等,应当按照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配建、增建公共交通场站设施。执法检查中发现,在上述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未能按规划落实落地。”
“公交专用道未成环成网,且在新、改、扩建道路中存在着被取消、挤占的情况,专用道项目无规划红线,配套管网建设不够完善等问题也大量存在,整体效率体现不充分。”
“由于规划预留空间不足,部分公交港湾无法设置,公交港湾改造无法落实,公交车辆时常路边停靠,导致车辆排队现象严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
检查组认为,今年5月司法部公布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将“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利用公共汽(电)车(含有轨电车,下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和有关设施,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运营,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均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范畴,这意味着地方公交管理体制将迎来新的调整。“公交优先”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如何通过立法修订保障落地落实,将是市人大常委会下一步工作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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