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百姓用上放心药
让百姓用上放心药
  • 发布日期:2019-08-07
    来源:武汉人大
    作者:张 霆 祖 宣
  • 字体:
    [ ]

药品监管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民生问题。2018年夏,一场疫苗事件再次引发人们对于药品监管的高度关注。全国人大也开始修改相关法律内容。

武汉市怎样回应百姓关切?如何以更严格的标准加强药品管理?成效如何?2019年初,市人大常委会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形式监督全市药品管理工作。

2019年6月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

 

现实与百姓期待仍有距离

迈入新时代,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近几年来,医药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一方面是百姓日益增加的药品需求,另一方面是药品从生产到流通,每个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

从过去单纯的有药就行、有效就行,到如今的寻求药品副作用最小,品牌可信度最高,老百姓非但没有降低药品的关注度,反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从身边不难看到,药店数目持续稳定增长,药品作为社会的刚性消费,与百姓日常生活密不可分,早已是不争的事实。

然而,在药品这样一个特殊行业,若缺乏专业的把关和引导,普通人在选购时也难有一双“火眼金睛”。同时,虚假、不实药品广告大量存在,有的过分夸大药品疗效,有的药品身份不详、来源不明、药效不定……在选择和购买药品时,人们只能凭借片面的知识和经验,赌上自己的健康来做着这一道不确定的“选择题”。

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显示,目前,武汉市药品安全形势风险可控,总体趋势稳定向好。但是,药品安全监管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问题突出表现在,随着网络交易的大众化,制假售假行为向互联网延伸,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隐蔽,违法药品广告不断花样翻新,造成监管难度越来越大。部分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药品采购验收把关不严、贮存养护不到位情形时有发生,也为药品安全监管带来难题。

药品企业则呈现“多小弱低”的格局,数量多、规模小、产业基础薄弱、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全市药品产业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研发投入不足、技术创新能力弱、生产能力过剩、有效供给不足,企业抗风险能力、技术改造能力、品牌溢价能力普遍较弱。

这些问题不仅与百姓健康休戚相关,更与社会稳定发展密切联系,显然与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期待和美好生活的追求不相称。 

 

调研了解百姓用药关切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多次深入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察看药品检验室、标本室、药品物流中心,听取药品检验检测工作情况汇报,检查药品流通企业和监管部门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情况。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调研中了解到,安全问题和药效问题是老百姓的两项最大关切。药品安全问题频发,根本原因在于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过多的注重事前许可程序和门槛的审批监管,而在监督生产过程、产品质量,以及市场行为方面却明显乏力。

调研组在视察中指出,要坚决杜绝假药、劣质药品流入市场,从采购、验收、储存、出库、到药房,直至传递到患者手中的药品,各个环节都要保证绝对的安全!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各项规定,成立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统筹全市力量抓好药品监管,保证了公众用药需求,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2012年,武汉市积极促成省政府颁布《湖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定》,为提升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打下了法治基础;专项检查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采购渠道及库房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武汉药品检验所中部地区唯一的国家口岸药检所作用,至2018年,药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97%;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如实向总局报告,为预防药品上市后风险,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了数据支持。

同时,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督促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强制认证;加强GMP、GSP认证后续监管,实施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等四项制度,督促药品企业保持认证状态,对后续监管发现问题的企业,经整改后不能达到认证条件的,暂扣、收回或者撤销认证证书;针对不同时期药品市场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查办药品违法案件,切实加大药品打假治劣力度,通过现场检查、药品抽检、专项整治、举报投诉等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严查重罚药品违法行为;建立涉嫌药品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实行“诚信罚单”和市场退出机制;暂停销售广告严重违法的药品,直至其纠正;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成功破获全市最大保健品诈骗案。

“会诊”痛点,对症下药

如何实现对制药企业的有效监管?能否取消药品销售的中间环节?怎么让问题环节负责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能否将研发能力作为制药企业的考核标准之一……面对群众发出的疑问,调研组成员进行了多次讨论。然而,单从市级层面而言,药品监管却临着不小的困境和尴尬。新一轮机构改革,重新划分了中央和地方事权,国家局负责药品研发环节的监管,省级局负责药品生产环节、批发和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市以下不设药品监管局,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只负责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如何适应新的监管体制、理顺工作关系、厘清职责权限?药品行业,还有诸多问题亟待思考和解决。

6月21日的常委会会议上,组成人员结合报告集中“会诊”,建议针对目前全市药品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症结“对症下药”。

“当前药品监管工作正处于百姓要求更高、法律法规更严、体制机制更新的非常时期,要提高药品监管政治站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向更高标准看齐,顺应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新期待!”安卫东委员建议,搭建药品咨询专业支持平台,建立药品安全运行识别、分析、预警和处置体制,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制,疏通公民个人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渠道,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切实保障公共用药安全。

“药品安全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大事,一定要加大力度。”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王萍委员结合病人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推进药品监管“全方位、无死角”,加强零售药品处方药的管理,加强小规模医疗机构尤其民营诊所机构的药品安全检查,加大惩治不同渠道的药品虚假广告,提高药品监管专业技术水平,完善执法队伍,不断增强药品监管专业化和规范化的能力和水平。

“要让三镇百姓真正吃上安全、放心、有效的药品!”顾亦兵委员结合老百姓最关心的安全和药效问题,建议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围绕重点,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加大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武汉药品市场秩序。

委员们表示,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下,身处药品行业以及监管环节的任何企业、部门和个人都将难以置身事外。药品监管,唯有锤炼内功方能从容应对,保证药品安全,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0

版权所有: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WHRD.GOV.CN 2023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鄂ICP备13016931号-1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682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