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有资产报告比较全面地报告了全市国有资产的资产总额、负债、所有人权益等情况,使我们能够直观了解国有资产运行成绩及其存在的问题。”
“今年是国资报告上会的第二年,从报告的情况看,我市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正在逐步推进和完善。”
……
2019年6月21日的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展开热议。
自2018年武汉市首次晒出国有资产“账单明细”以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在武汉正稳步迈进。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文),要求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要求的重要改革举措,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大决策部署。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18年,在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同时,地方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应在省级全面展开,下一步再继续向基层推进。但武汉市决定自我加压,在当年开展创制性工作探索。
2018年11月,武汉市委印发《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列为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多次组织调研,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度。
经过近一年的认真研究和准备,2018年11月8日,报经市委同意,全市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动员部署会召开。11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17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这是武汉市首次晒出国有资产“账单明细”。
201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明确要求,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理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实现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监督。
在认真总结首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湖北省委武汉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意见的实施方案》,将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这项创制性监督工作正在成为周期性常态化的制度安排。
“报告较为全面地报告了全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成绩和问题。此外,报告整体延续了2017年报告的结构,有助于我们比较分析前后两年国有资产的总体变化及其发展趋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成奎在审议发言中说,从报告看,国有资产经营效果总体良好。报告显示,全省纳入国有资产报告的企业单位数、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均有增长,各分类国有资产总资产、扣除负债后的所有者权益依旧保持在合理增加数,显示全市国有资产经营情况总体良好。
刘成奎还认为,本次报告增加了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17年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新增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同时,工作报告和相关统计数据更加细化。”一席话瞬间赢得与会委员频频颔首赞同。
翻看这两年内的四份报告,用市财政局刘军处长的话来说,就是“所有数据都来自于海量的工作成果和各部门的有效配合”。“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的建立健全,涉及到的部门、单位众多,如何形成工作合力是其中一个突出问题。”他深切感受到,经过近两年工作推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刻,定位更加清晰,政治站位更高,对人大监督的推动作用也已形成共识,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并探索建立起各部门之间的紧密有效沟通机制。
与此同时,随着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脱钩,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家底进一步盘清,报告也进一步规范化:从去年不同类别国有资产使用不同指标体系进行统计汇总,到今年各类别国有资产使用统一指标体系,分属不同部门的国有企业统一使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国有资产情况表进行并表显示,全市、市本级、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也使用同一格式负债简表和固定资产情况汇总表显示……所有这些努力,都方便了委员对表通读、一目了然,进而读懂报告,提高审议质量。
其次,报告还增加了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17年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的内容,体现了人大监督的跟踪问效。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继续推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的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完善报告内容,推动建立市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综合监督系统,同时加强指导督促各区人大相关工作。
“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实践和艰苦努力,武汉市政府国有资产家底可以说基本盘清。”6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在审议中给予了高度评价。
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推动政府工作。随着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在武汉的逐步建立与规范,“盘家底”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相关单位、企业的自觉行动。在盘清家底的基础上,一系列创新改革也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稳步有效推进。
如何提高国有企业资产收益率受到广泛关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黄长清在审议时直指“去年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收益率只有2.77%,不仅低于同期央企平均水平5.84%,还低于全国地方国企3.1%的平均水平”,提出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企业的责任,抓住中央出台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其项目融资配套工作的通知的机遇,采取债务隔离、分类处置、适时回购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国有企业减轻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提高经济效益,让百姓共享发展成果。对此,市政府在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明确提出,将积极引进优势央企、地方国企、民营资本,参与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促进“汉派国资”做强做优做大。
武汉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连续6年受到省级表彰。在逐步实现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绩效水平成为工作重点。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郭刚艳提出,要探索建立共享共用和资产调剂机制。据悉,武汉市正在加大行政事业性存量资产调配力度,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合理开展流转、处理和配置等资产处置职能等。而伴随着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的不断完善,曾经一度较为突出的“重资金、轻资产”现象正在逐渐转变。比如,财政部门在审查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预算编制时,更加严格关注现有资产的管理运转情况、新增资产购置目的和绩效目标的确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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