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00年首次尝试细化部门预算以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在20年的时间里,逐步构筑起以立法规范预算编制、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组建专家库开展预先审查、成立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监督等内容为主体的“链式”预算监督体系,以人大监督之眼,看好人民手中“钱袋子”。
2019年4月19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举办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开放日活动。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部分市人大代表通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亲自体验了适时查询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账”收支情况。
“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为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信息和技术支撑,有助于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人大代表丁建华这样评价。
据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将不定期向市人大代表开放,为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提供应有的服务和保障。
事实上,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预算监督实效,只是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坚持探索完善预算监督体系的一个缩影。
自2000年首次尝试细化部门预算以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在20年的时间里,通过建章立制、持续发力、深化改革,逐步构筑起以立法规范化预算编制、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组建专家库开展预先审查、成立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监督等内容为主体的一整套“链式”预算监督体系,力图以人大监督之眼,看好人民手中的“钱袋子”。
规矩的建立,往往源自现实的倒逼。
1999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审计工作报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一些不合法、不真实、不规范行为导致国有资产发生较大损失等严重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必须从预算的起始环节抓起,即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科目和及早编制预算。
2000年初,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决议:“由市政府按照本次大会批准的2000年市本级预算,抓紧进行细化”,同年7月2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该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为加强预算监督奠下的第一块基石。” 当年负责条例具体起草工作的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波这样评价。
“奠基石”效应所带来的变化,在随后几年提交人大会议审查的预算报告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政府预算一年比一年厚,一年比一年细,一年比一年透明。
2001年,政府预算报告首次出现了部门预算,预算报告后面的说明由原来的两张纸变成了厚厚的两本书。2002年,预算报告首次出现教育费附加和科技三项经费两个专项资金预算,部门预算由原来的4个部门增加到26个部门。
2003年,代表们最为关注的基本建设专项资金预算首次出现在市人大会议上,其中,关于建设市旅游咨询投诉中心项目的预算安排,经代表们审查后一致要求重新调整,这也是市人大会议上首次就一具体项目预算要求政府进行调整。
2004年,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敏锐地发现,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预算监督条例中并没有给予相应的界定,使得预算监督出现了“真空地带”。
此时,刚刚成立不久的预算工作委员会立刻着手细化和补充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制度。《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本级预决算初步审查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财政预算执行中应当通报若干重要事项的规定》两项规定相继于当年出台。
这两个规定对预算编制范围、方法、初审主体、权限、内容、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剂、项目调整和人大监督的程序都做了详细的界定,我市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变得更加有章可循。
至此,一个由“一法两规定”为核心的工作机制开始在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中持续发力。
2004年底,武汉市区人大财经工作会召开,来自各区人大的与会者纷纷表示,在开展人大预算监督时发现,个别问题屡审屡改、屡改屡犯。例如农业科技等专项资金长期被挤占、挪用,个别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等。对于这些屡审屡犯的查出问题,会议建议由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项提议不仅为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预算监督确立了新的方向,也引发了一次预算监督方式的变革。
2005年4月26日下午,市政府秘书长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本次报告不仅一一陈述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结果,还从个别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入手,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建议和意见。
这是武汉市首次由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委员们反响热烈,一致认为很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
部分委员则进一步提出,“同级审”听取的是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再次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要时隔一年以后,这样大跨度的时间安排不利于审议,有必要作出适当调整。
综合了各方面意见后,当年6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决定》规定:市审计机关应在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或审议意见的十五日内通知被审计单位,并依法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或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结论的情况。有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的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出台《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后不久,2006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审计法修正案(草案),其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云南、深圳、郑州、襄阳等省市也都相继出台了有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报告这一抓手,也让人大预算监督从单一的“审报告”转向了更具有实效的“看整改”。
可以佐证的是,2008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重点跟踪监督了200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查出的有关企业欠缴社保费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监督的审议意见,成立专班开展社会保险欠费清理和核查,仅养老保险一项追收欠费就达3.2亿元!
“这次预算报告内容翔实,语言朴素,看得出来是在通俗性和透明度上下了功夫的。”
“既符合财政平衡的原则,又公开和透明,绝对是近几年来最好的一份财政预算报告。”
……
2014年初,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市政府本级和部门预算报告草案几乎让所有与会的人大代表都感到耳目一新。
在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的前提下,如何让预算既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分配流向和使用效益,又能让人大代表读得懂、审得透,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和监督的要求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把进一步创新预算审查监督方式放在了首要位置。而以往专业性强,晦涩难懂的预算报告被代表们广为赞誉的背后,是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参谋作用,开展预先审查的不懈努力。
2013年11月20日,由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及有关社会中介结构专业人士组成的审查专班开始实行为期半个月的预算审查,范围涵盖了70 个部门单位、2 个开发区、15 类专项资金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短短的15 天里,面对海量的数据信息,如何既保证这些草案规范合理,又要找出问题症结?预算工作委员会巧借外力,在专班力量的基础上,成立了一支由财经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库”参与其中。
“媒体比较关注武汉市的负债问题,预算报告应该有所说明。”
“民生支出的95 个项目涉及资金44亿元。绩效是否达到了标准要求?”
“专家库”成员都是多年从事财经工作和研究的教授和学者,得益于专家们的“参谋”,整个预先审查工作在短时间内得以事半功倍。在正式提交大会审查的预算报告中,专家们提出的政府性债务、三公经费、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问题都无一例外的成为了代表们热议的焦点。
而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大预算监督工作时巧借的外力,不仅有“人脑”,还有电脑。
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预算执行信息实时查询系统,在机关专设的一台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联网的电脑上,就能查询重点部门或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只要动动手指,111个市直一级预算单位的收支明细便会跃然眼前。
但查询只能了解情况,并不能对财政资金的具体使用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为了提高监督的针对性,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以实时查询系统为基础,成立预算联网监督中心,接入市审计预算执行监督系统和市财源信息系统等平台,实现了市级预算监督的横向联网。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对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行迭代升级,通过开发联网查询、分析预警、审查监督、实时监督、专项监督、代表服务六大功能模块,实现了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深度查询、自动分析和预警处理。
秉承着这种“务实管用、逐步深化”的建设理念,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模式,得到广大人大同行的认可,多批次外地人大相继来汉交流经验,人大预算监督工作也因此变得更加有的放矢。
2018年3月武汉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主任科员隋阳,意外地获得了一次珍贵的机会,他作为湖北省的唯一代表,到财政部预算司参与起草《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武汉市的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走在前列,非常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隋阳说,正是因此,省里将武汉市作为代表,推荐给财政部参与起草这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武汉市之所以获此殊荣,与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刘成奎认为,参与预算绩效评价,人大有着先天的优势。
“相对于政府系统,人大摆脱了运动员与裁判员双重身份,可以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的独立性;利用自身的立法权与决定权,又能推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的立法与有关信息公开。”
此外,人大参与推动预算绩效评价,也有助于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促进参与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全面化、评价结果及其应用的可靠性。“不难看出,人大开展甚至主导绩效评价、督促落实绩效问责也是对预算绩效评价的一种创新。”刘成奎说。
事实上,在预算绩效监督工作上,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的“起跑”远比想象的更早。
2013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财政资金占市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就达到了15%。此后逐年递增,到了2016年,在常委会的督促下,已有50家市直部门、62个重点民生领域和重大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涉及资金255亿元。
为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选取 “基本公共卫生支出”、“污水处理费”、“市食药监局部门整体支出”三个民生关注的重点项目,试点开展绩效评价监督。
通过试点,市卫计委将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量化到常住人口,根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后收到的消费券结算补助资金,不仅调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积极性,更增强居民获得感。
2018年,重点项目进一步扩大到5个,通过预算绩效评价,资金为3.3亿的“学前教育”项目还撬动了一批社会引导的资金,给全市的学前儿童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主要是通过组织第三方机构到现场实地勘察,查阅资料,聘请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再评审、再监督,帮助这些部门优化项目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绩效水平。”
刘成奎参与了三个项目预算从编制、执行到结果应用的全过程,在他看来,人大的这一尝试,体现的正是预算绩效监督从制度性监督向效益性监督、从事后监督向全过程监督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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