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总书记时隔5年再次视察湖北武汉之后,“高质量发展”成为2018年点击率最高的关键词。这一年,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拼搏赶超,奋力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善作善成,也展现出新时代人大应有作为。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引发了全体市人大代表的热议。面对一年来的努力和成果,代表们畅所欲言,纷纷点赞。
“政府部门不得擅自向街道办派任务”“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按年度调整”“毒品预防教育拟被纳入学校考试内容”。
2018年5月22日到7月3日,短短1个多月的时间里,《法制日报》连续三次分别对武汉市修订街道办事处条例、禁毒条例以及召开立法听证等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央权威媒体如此高频率地聚焦武汉立法,正是市人大常委会以法护航城市发展的一份真实写照。
2018年,常委会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立改废并举,制定法规4件,修订法规4件,废止法规1件,清理了涉及军民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122件次地方性法规、54件次决定决议,审查了市政府及各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40件规范性文件。
对于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保立法,制定《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一审《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陈先新代表深感欣慰。他指出,要通过法律手段,加强污水治理工作,保护好武汉的“大江大湖”。李宗祥、丁玲等代表则建议运用智能科技手段,推动我市跨区域湖泊管理保护。
为推动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武汉市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严学彬代表认为,这部法规对规范基层人大工作、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要保证法规贯彻实施,还需要在立法后开展执法检查。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制定和修订《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开展《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武汉市盘龙城遗址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对此,市人大代表们也寄予厚望。
梁奇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就《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执法检查,保障条例有效实施。叶文静代表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对遗址保护开展地方立法调研。
吴勇代表强调,在制定《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过程中,要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切实提高立法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陈惠芬、何春梅等代表则提出要针对广告、宣传标语杂乱无章、垃圾分类处理无序、外来人口管理混乱等问题开展立法调研,尽早出台相关管理监督办法。
2018年11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武汉市首次晒出国有资产“账单明细”,成为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工作的一大亮点。在审议报告时,黄长清代表对此赞许有加。
“新时代各项工作必须抓住时代特征,把握时代脉搏。”黄长清代表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应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全面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国有资产的监督全覆盖仅仅是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持续发力的一个缩影。2018年,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个,开展执法检查6项,组织专题询问1次,督办议案3件,作出决定决议6件。监督工作既督出了效果,又保证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让代表们感到满意。
“人大在监督上不能仅限于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还要对‘一府一委两院’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方面加强调研视察,督促落实落细。” 王捍洲代表认为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方面多做一些新的探索。
陈新垓代表对此表示赞同,他建议在2019年视察活动中增加人大代表视察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的活动内容,推动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邱启翠代表认为,常委会专题询问中代表提出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后续督办,让询问落地有声。
2019年,监督工作要有新作为,常委会将继续聚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建立执法检查整改问题清单和追责问责机制,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
“在立法后开展执法检查,是推动法规贯彻实施以及武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严学彬代表说,在依法监督方面,要紧扣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基层人大作出示范。
魏久明代表认为,市人大常委会要丰富完善人大监督工作的内容形式,对人大作出的重大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要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解决重工作监督轻法律监督、重立法轻法律实施的问题。
胡国丹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法检等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推进武汉法治工作,努力做到有法可依,强化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引领全社会形成法律至上、崇尚法治的良好风尚。
“380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共形成书面答复及会办意见938份,办复率100%、见面率100%。”去年1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从过去的“文来文往”到现在的“面对面反馈”,督办方式的转变不仅让人大代表们收到了建议办理的回音,也感受到了常委会尊重代表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决心。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督办完成3件大会议案,400余人次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240余名代表参加培训,实现初任代表培训全覆盖。
“代表工作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梁彦春代表的发言也是所有代表的心声。
事实上,去年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的10件代表建议和市长、副市长领衔办理的8件代表建议,确实有效解决了一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重大问题,体现了对代表的充分尊重、对民意的积极回应。
“人大在交办代表议案、建议时要细致把关,认真按照原案具体内容科学分办,避免建议办理‘回娘家’,同时优化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减少文来文往,增加人来人往,组织代表更多地参与议案建议办理过程。”邹俊煜、黄峰代表说。
对于完善建议办理评价机制,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杨莉华、涂家顺代表则建议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加大对办理过程与结果的考核,并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实施测评,统一公布测评结果,让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更具真实性。
“可以依托‘线上武汉人大’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方式。”胡静代表说。
要让代表履好职,代表业务能力培训是重要环节,魏久明代表建议,健全完善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组织代表进行纵向、横向学习交流,取长补短。
“应像广州、深圳一样,在市级层面统一代表履职补贴规范标准,强化履职保障,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曾崎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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