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监督机制在探索中完善
政府投资监督机制在探索中完善
  • 发布日期:2018-10-15
    来源:武汉人大
    作者:徐 飞 谭雅婷 李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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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政府投资计划半年执行情况汇报

 

2017年9月19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计划审查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引言和9条正文,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行使法定职权,积极回应民声关切,探索建立政府投资监督机制。

根据《决定》要求,通过各方协调和共同努力,2018年1月,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政府向大会提交的《武汉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草案)》中,首次提出2018年政府投资计划(草案)。这标志着《决定》从制度层面走向实践层面。

根据《决定》相关规定,“市政府投资计划作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和监督的范畴。”《决定》第四条至第八条,从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草案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到投资计划调整,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计划执行情况等,更进一步明确了接受人大监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18年7月30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了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市级财政资金702.52亿元(含封闭运行项目筹资345.82亿元),包括13个专项资金。初步统计,目前专项资金均已分解下达,共拨付财政资金210.51亿元,市级财政直接投资(不含封闭运行项目筹资)计划执行进度完成59%。”

“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28个,总投资2011.92亿元,计划安排投资359.56亿元(其中封闭运行项目筹资284亿元)。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95.35亿元,占比54.3%。”

同时,《关于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汇报》中详细列举了两组数据背后各细类计划和相关重大项目的具体执行进度情况。

报告明确指出,从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看,总体较好,资金拨付、重大项目投资均实现“双过半”。

该专项汇报的首次亮相意味着《决定》的落实工作正在探索中稳步推进,一系列喜人的数据也赢得了与会委员的广泛认可。

因为这是《决定》出台后,市政府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政府投资计划半年执行情况,在本次常委会会前系列调研中,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召开专题调研会和座谈会,围绕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工作,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全面的协调磋商,每一个数据都可谓来之不易。

但正如报告中所指出的,政府投资计划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如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管理的专项资金仍有部分按原有资金管理体制,由行业部门或财政部门单独下达资金,与市人大《决定》“尚有差距”。

正是基于这样充分的前期准备和调查研究,资金拨付、重大项目投资 “双过半”的成果再让委员们心悦诚服、喜上眉梢的同时,提出了深远的期待和美好的愿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金伟成发表了委员们的共同心声:“建立健全政府投资计划监督机制,是今年市人大依据中央和全国人大指示精神探索执行的一项新的工作措施,市发改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为此做了大量探索性的试验,但执行过程中也或多或少反映出各单位对于制度执行在认识上需要提升,各部门的职责还有待明确,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工作程序有待理顺和规范。下一步要理顺关系、完善体制,实现政府投资计划从编制、实施到运行到报告全流程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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