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究“八类案件” 纠正司法不公
2005年7月,区法院会议室。在一大堆案卷前,十几位同志正一页页翻动着案卷,全神贯注地阅读,他们时而做着记录,时而托腮沉思。这是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办案质量检查的一幕。由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委委员,公、检、法三机关的办案能手共同组织的检查组,正在抽查区法院上年度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检察机关抗诉及法院再审的一审案件,即区法院办理的“四类案件”共81件案卷。
又一日,区检察院会议室,检查组一行抽查决定不批捕、决定不起诉等“两类案件”29件。细心的检查人员发现,胡某侵占公司运输款的“贪污罪”,在报捕时却突然变成了“侵占罪”。检查组成员反复阅卷,发现本案定性为侵占罪正确,但法律程序不完备,应有记录在案。
同时,检查组也抽查了区公安分局2004年度应立案而未立、刑事拘留后未捕、批捕后未起诉等“三类案件”共283人。
2005年7月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尽管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在座,但检查组成员毫不留情地列举了三家司法机关在程序、实体、文书和归档等方面存在的23个问题。到会的17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测评表中,郑重地划“√”。测评结果,区法院得了1票“不满意”。
这1票“不满意”让区法院李院长如坐针毡。下午区法院的党组会上,党组成员就法院队伍的素质、作风、内部管理等问题,拿出了整改措施,完善了3项奖罚制度,组织全院法官进行业务考试。
区检察院党组会也请中层干部参加,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内容,针对问题,建章立制。
区公安分局党组下发《执法建议书》,逐案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的建议。
“总的来看,连续多年的办案质量检查工作影响大,震动大,达到了预期目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委主任张承松坦陈。“2004年较上一年,区法院被改判案件由50件降到13件,国家赔偿案件由2件降为1件……”
督办群众信访 化解社会矛盾
2005年5月,某农场场长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银货带领法制工委张承松主任和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上门做工作,动员农场自觉履行区法院多年前所作的民事判决,将本应支付的7万余元欠款还给上访人。但该场场长对该信访件态度冷漠,以致这次上门做工作无功而返。
一晃到了10月份,农场没有还钱的意思。法制工委再次通知该农场场长、副场长、主管经济的科长,到区人大常委会谈话。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诉之以法,叶银货费了不少口舌,终于让该场长口气有所缓和,同意还钱。年底,这笔拖了9年的7万余元欠款得以执行。
“直到今天,我也没有见过上访人曹某一面。但我是对事不对人,只要是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都要千方百计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既是叶银货处理信访问题的坚决态度,也是把来信上访与司法监督巧妙结合在一起的工作艺术。
区人大常委会并没有把信访件当成“鸡肋”,而是当作“信息库”,通过定量分析信访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监督。
“典型案件都列入办案质量检查范围,作为必查案件,且不受时限的制约。”叶银货不无自豪地说。看来,区人大常委会对信访件给予了准确的定位。
“定量分析信访件后发现:区人大常委会收到的涉法信访件均占总量的50%以上,如2005年占66%,2006年上半年占54%。”法制工委张承松主任介绍说。
在督办信访件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积累了不少经验。
每半年到信访承办大户集中督办。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人员,带着台账,到公、检、法等信访承办大户,逐件核对,检查办理结果,没有办结的,报告办理进度。从2004年开始,每年6月份的“督办周”,区人大常委会专门督办信访件,司法监督逐渐演变成一项固定的制度。
重大信访件逐件督办。交办后,承办单位须一件一件地报告该信访件是否存在问题,如何处理,多长时间结案,结果报区人大常委会。
倾向性问题专题研究。信访件中,哪一类问题非常突出,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区人大常委会都会进行专题研究。如近几年反映较为集中的执行难问题,2004年和2005年,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专题审议,从人员、经费、体制等方面为破解执行难“支招”。之后,法院执行局增加了警力,配备了车辆和通讯设备,干警们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局长带头执大案、执难案。2005年,局长挂帅,赴广东省执行了国债资金1800余万元,得到各方好评。
办理代表建议 促进经济发展
2004年,区人代会上,代表们反映,三店农场引进了不少知名企业。在土建过程中,沙霸、石霸、砖霸猖獗,严重影响了东西湖区的投资环境,企业意见纷纷,必须严惩。
“司法机关应当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否则就是失职”。春节刚过,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带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法制工委委员,直奔落户在东西湖区的湖北五金机电城、日本森六集团、TCL等在建企业,逐个工地进行暗访。工地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说:“沙霸、石霸强买强卖,影响了我们在东西湖的投资信心,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暗访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人员直奔三店派出所,与所长交换意见。派出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暗访的结果,立即整改,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工程点,在很短的时间内与每个工地建立安全责任制,每位干警分片挂点,民警的姓名、牌号挂在工地的显著位置,民警定期巡查,从而震慑了各种恶霸,净化了投资环境。农场还拨款为派出所配备了交通工具,提高了巡查效率。
经过两年的整治,辖区各企业施工程进展顺利,TCL公司已投入生产,湖北五金机电城下属的四个工地均已峻工,门面销售火爆。
近几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办理代表建议意见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为创造优良的招商引资环境作出积极努力。2005年区人代会上,区人大代表提出整治社会治安的建议有5条,审判和检察工作方面的建议3条,区人大常委会就以简报的形式,向公、检、法三机关交办,听取意见。事后,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调查、检查,这些建议和意见都得到落实和整改,司法机关也通过依法办案,公正执法,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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