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代表建议原案(151—200号)
2015年代表建议原案(151—200号)
  • 发布日期:2016-08-29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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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51号

案 由:关于金桥花园、安卓小区自来水供水管改造的建议

提出人:肖斌武(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城投公司

内 容:

案 由: 关于金桥花园、安卓小区自来水供水管改造的建议 内容:金桥花园小区和安卓小区共15栋房子25个单元、近600户居民,多年来水压低、流量小,常年供水不足。导致两个小区的居民正常的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白天完全没有水用。给居民生活带来极大影响,另外,由于各栋房子没有单独安装总阀,导致有问题时难以维修.社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 建议:请市自来水公司践行群众路线,尽快想办法彻底解决居民的用水难问题。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52号

案 由:关于李纸路的通惠桥路口的公交车站进行调整的建议

提出人:王国强(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城投公司,市交委

内 容:

由于李纸路改造拓宽后,沿路的公交站点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李纸路的通惠桥路口以前的公交车站,导致华科大武昌分校、中船第七一二所以及通惠社区的居民近万人出行不便,群众意见反映强烈。712所居委会通过市长热线,反映到市规划局,规划局也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同意增加站点,但至今未见实施。

建 议:1、建议通惠桥通往李纸路口道路的一侧尽快增加公交站点,方便居民乘车。

2、建议公交站站点设立应避开通惠桥丁字路口,避免公交车堵住出口。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53号

案 由:关于博文花园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泵房的建议

提出人:张堂孝(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城投公司

内 容:

珞狮南路210号博文花园建成于2002年,由于小区属二次供水,高楼层自来水靠泵房加压抽水,由于建成时间较长,小区供水设施老化,今年来频繁出现停水,小区居民意见很大,物业公司多次找到自来水公司反映,虽然公司态度很好,每次泵房出现故障都来维修,但故障次数频繁也给居民生活各方面带来诸多不便。

建 议:自来水公司尽快更新故障设备。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54号

案 由:关于尽快启动巡司河二期工程治理环境的建议

提出人:王方明(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水务局

内 容:

巡司河连通汤逊湖和长江,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水污染问题,加大了污水治理和改善环境的力度,启动了湖泊截污清淤工程和巡司河的治理工作,居住在沿河的百姓感到由衷的高兴。前年巡司河的一期工程已经结束,对部分河段的居住环境和生态的修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二期工程至今尚未启动,河水的质量依然很差,夏天河水依然变黑发臭,蚊子苍蝇成群,人在走路时也能感觉到蚊子往脸上扑,居民期待生活环境的改善。

建议:尽快启动巡司河的二期工程,彻底实现污水收集,改善河水水质,保护长江和湖水不受污染,改善沿河两岸居民的生活环境。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55号

案 由:关于解决当代花园北路(原181厂前路)道路交通堵塞的建议

提出人:刘少甫(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内 容:

鲁磨路经过区、街政府多年的改造目前已是洪山区的名片。但在原厂前路(现为当代花园北路)路段,交通及环境状况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当代花园北路车辆乱停放的问题。

当代花园北路是阳光社区(中航181厂、湖北省气象局、南望山小学)等小区和单位的6千余居民和车辆的主要通行通道。一到出行高峰期就拥堵严重。前期为方便人员和车辆出行、改善环境,关山街将此路段刷黑,并在马路南侧划分停车位,解决停车不规范的问题。由于在马路北侧(金域广场前)没划停车线的路段,又无禁停标志,车辆停放极不规范,经常有各种社会车辆及僵尸车辆在此停放,而且很多车占用人行通道,对交通安全、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不便。

二、针对以上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将马路北侧用栏杆隔离,并设置禁停标志,人车分流,避免行人和小孩随意穿行马路,从根本上解决停车乱象,从而也排除此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建议交管部门派专人对此路段进行管理。)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56号

案 由:关于认定原村干部工龄问题的建议

提出人:刘少甫(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人社局

内 容:

近年来,公务员薪酬改革调整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务院也于目前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下步涉及到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同志的工资将会与工龄挂钩。

目前,武汉市对曾经在基层农村工作过的原村干部工龄没有认定,我们认为还有待探讨商榷。比如当年下乡知青、农村教师等群体在基层农村工作期间都计算工龄。另外,随着“城中村”工程改造的深入推进,当下连普通农民在进社保时都已计算社保年限,但对于当年在村委会工作的一批同志,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将这段工作年限认定为工龄。这批同志曾在农村工作多年,许多人还担任过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会计、妇联主任、村委会主任、书记等职务,后来由于工作突出,被选拔为机关干部甚至还在领导岗位上担任职务。据了解,当年这批同志在聘干时都认定了在村工作期间的工龄,但工资套改后,却将这段工龄取消,致使这批群体每个月光工资都要比同时期参加工作的同事们少拿500-1000多元。如今后工资改革,工资、社保缴纳等跟工龄挂钩,将会对这些同志造成更大影响。为此建议,市委、市政府能够统筹协调、公平对待,实事求是将当年在村里工作的这批同志的工作年限认定为工龄,真正体现城乡平等,也体现对基层农村干部的关心和重视。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57号

案 由:关于修建洪山区张家湾街烽火村还建楼规划道路的建议

提出人:黄天才(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武昌区人民政府

内 容:

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烽火村还建楼二期工程已正式启动,二期还建楼(H2、H3、H4、H5、H6、H7、H12)总建筑面积为302246.31㎡,其中H4、H5、H6、H7地块建筑面积为175835㎡,还建安置户2434户,位置处在武昌区江盛路和武汉六六二库交汇处。目前,由于该地块道路没有连通,造成除施工困难外,更影响到还建楼交付给还建安置户后,2434户居民无法出入的问题。现特恳请市政府协调相关单位,根据我村H4、H5、H6、H7还建楼的实际困难,修建烽火村还建房规划道路。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58号

案 由:关于调整烽火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开发用地商业配比的建议

提出人:黄天才(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国土规划局,洪山区人民政府

内 容:

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烽火村 “城中村”综合改造土地摘牌工作于2013年1月5日顺利完成。由于烽火村情况较为特殊,在2012年以前,烽火村“城中村”改造工作因各方面原因,始终无法正常推进。到2012年,武汉市政府要求市二环内56个行政村必须年内全部完成土地摘牌工作。为响应政府号召,支持上级政府工作,烽火村于2012年10月起,排除万难,积极配合市规划局、市重点办工作,于在2012年12月4日完成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示工作。 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 ,在有些问题没有作调查研究的情况下,仓促挂牌,遗留下众多疑难问题。例如,农用地没有征收(现1000多亩土地还在办理之中),开发地块商业配比上明显过高,与烽火地段商业环境严重不匹配的问题等,这些将直接影响烽火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还建工作无法正常推进。

烽火村“城中村”改造开发项目地块A、B、C、D、E、F共六个包,建筑规模为1754000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建筑面积为474480平方米,有的包的商业配比高达50%,严重失衡。根据烽火村地理环境位置分析,烽火村仍属于发展中地块,辖区居民收入较低,并且周边有众多小区,均配备一定的商业。由于烽火村开发地块商业配比前期没有通过调查分析研究,整个开发地块商业配比不够科学合理,烽火村如果按照现行规划设计条件上的商业配比,在相当长的时段内,会造成大量商业闲置,并且,在挂牌前期工作中,市重点办、规划局曾口头承诺,在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下,商业面积可以向住宅方面进行调整。

鉴于以上情况,我村现恳请张家湾街办事处协调区政府、市规划局,能根据烽火村实际地理状况,科学地去分析和研究烽火村开发地块的商业配比,并进行重新调整。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59号

案 由:关于城中村改造村民办理的医保应享受社会医保同等待遇的建议

提出人:黄天才(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人社局

内 容:

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一体化进程的需要,是城市改革的产物,不同年龄段的村民应享受医保同等待遇。

张家湾街所辖各村自2002年以来,陆陆续续进行城中村改造,农民由村民变成居民,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然而由于市政府当时对此群体颁布的社保政策不一,按年龄段化分为小保、大保,满60岁以上的人员享受小保,未满60岁的可办理大保,医保政策随社保政策挂钩,小保大保人员在一次性交医保费分别是40181元,64323元 ,在医保卡上小保人员无门诊费,大保人员在退休后每月医保卡返100元门诊费,小保人员不能办理重症门诊无法享受重症门诊待遇。

农民靠农耕生活劳动一辈子,为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由于城中村改造,到老却不能同等享受社保医保待遇,导致农民意见很大。

建 议:市有关部门应对此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合理制定医保政策,消除小保大保待遇差别,使广大农民同城同村享受医保同等待遇。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60号

案 由:关于提高城中村产业用地容积率,允许变性出让,进入市场的建议

提出人:黄天才(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内 容:

洪山区张家湾街产业用地2000亩,城中村改造多年来,由于市政府规定该土地不能变性出让,不能进入市场,至使全部产业用地不能发挥任何效益,商人不愿来,城中村也无力投资发展项目。村级无经济来源,村民无生活着落,广大村民、股民迫切要求市政府为失地农民着想,充分发挥产业用地作用。

建议如下:

1、建议市政府成立专人专班,调查城中村目前产业用地的现状,及时研究制定政策,允许土地出让,进入市场,提高投资吸引力,加快产业用地利用空间和效率。

2、提高产业用地容积率,更大程度招商引资,发挥土地效益。

3、减少产业用地项目的相关规费。简化土地手续办理程序。让产业用地充分发挥效益,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61号

案 由:关于在洪山区张家湾地区控制保障房建设及现有保障房进行物业费补贴的建议

提出人:黄天才(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房管局

内 容:

由于张家湾街持续发展后劲不足,保障房在本地区过度饱和,配套设施滞后,无法保障居民正常生活需求。引起社区不稳定因素居多,建议保障房向发达地区倾斜,让居民生活均衡得到保障。

1、张家湾地区住房基本情况如下:张家湾街共有13个社区,其中7个老旧社区均面临着“三旧”改造和提档升级,六个城中村改造社区还建房面积约104万方,还有很多新建的保障房小区。如万象新城17.38万方(1905套)、瑞鑫花园24.24万方(1991套)、湘龙鑫城39.31万方(3472套)、鑫宇花园11.82万方(968套)、城际花园14.74万方(1498套)、青润佳园7.83万方(990户),城市花园30.86万方(3477套),共计146.18(14301套)。在张家湾地区形成低收入人群过度饱和扎堆,以至存在大量不稳定因素,影响社区稳定。

2、由于低收入人群居多,有的生计都难以为持,物业费,有无钱交的,有不愿交的,居民与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上形成恶性循环。

建 议:

1.请市政府对张家湾地区城市功能布局进行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

2.请市政府对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调研,对保障房小区进行物业费补贴。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62号

案 由:关注城市中残疾人通道的建议

提出人:李保峰(共1名)

办理类型:分办

承办单位:市残联,市国土规划局,市城管委

内 容:

关注残疾人是全世界各国的共识,我国也有严格的规范,但我市许多地方严重忽视残疾人设施,举例如下:

1、人行道上的残疾人通道常常被各种临时设施占用(围样、售楼部等)

2、有许多残疾人通道不通,有的断于台阶,有的突然中止。

3、残疾人有些坡道被金属围栏断开,尤其是大型商业设施周边。

建 议:政府有关部门对此类现象予以重视。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63号

案 由:关于加强对建筑工地及渣土车管理的建议

提出人:李小明(共1名)

办理类型:分办

承办单位:市城管委,市城建委

内 容:

当前,我市正处于大跨越、大发展时期,城区内随处可见建筑工地及渣土车的身影。为了城市的发展,在建工地也在不断增多。工地的不规范管理对周边环境及居民造成影响以及依附工地的渣土车辆抛洒、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着城市形象的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这个问题的管理责任虽然属于各区城管部门,但在实际操作中,目前存在了一些问题。如对工地的管理还存在着多头管理的现象,渣土车运输一旦跨界就会涉及到管理问题,无法明确责任,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建议:一、由政府牵头,加大重视程度,城管、交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市在建工地及渣土车的规范管理。

二、明确管理责任,由市城管委制定统一标准对全市建筑工地(重点工程)及渣土车进行规范管理。五项措施(进出口道路要硬化、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冲洗槽沉淀池、要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要在工地醒目位置悬挂卫生责任牌、施工现场要用挡板遮挡打围)不到位,不准开工。

三、城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武汉市工地不文明施工现象才能改观。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64号

案 由:关于尽快解决武汉市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

提出人:李小明(共1名)

办理类型:分办

承办单位:市城投公司,市水务局

内 容:

解决武汉市民饮水安全问题,是关系武汉市人民民生问题的大事,应该纳入武汉市深化改革的任务之中。武汉市现有主要饮用水水源地19个,其中以汉江为饮用水水源7个,以长江为饮用水水源10个,以及滠水黄陂前川水厂水源地和举水新洲长源水厂水源地。19个水源地服务人口751.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5%。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市的水源地环境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水源水质受到威胁。特别是由于历史原因,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排污口、取水口、排水口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对水源地供水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特别是当前,长江、汉江沿线排污口已达100多个,给武汉市饮水安全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建 议:(一)武汉市应加快建设城区污水管网收集处理系统,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全监管”,提高武汉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标准,做到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二)加强污水排放源头的治理力度,做到“谁污染,谁负责”,对违规进行污水排放的单位予以公示及强力惩罚,确保从源头制止污水入湖入江。建设相应的湖水生态修复体系,不断改善内湖水质。同时建立中水利用系统,节约水资源。

(三)保障饮水安全,维护市民健康。一是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确保饮用水取水口的水质安全。二是要在饮用水取水口建设大型临时性取水设施,在必要时进行抽水入江,也能保障市民的饮水健康。对现有饮水取水存在问题的白沙洲水厂和平湖门水厂,应尽快拿出解决方案。

(四)尽快完善武汉市城区雨污分流的改造计划,同时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内湖、内港的综合整治,力争做到污水不排江。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65号

案 由:关于进一步完善红绿灯等道路设施的建议

提出人:李小明(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内 容:

近几年,二环线、武汉大道等重要线路的贯通,给市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出行,但与此同时,市区内的堵车现象还是时有发生,特别是高峰期堵车现象十分严重。这其中有部分原因是路口红绿灯设置的位置和变换时间不尽合理等原因造成的。

许多市民反映,市区部分路口的红绿灯设置的位置和设置的变换时间不尽合理。少数路口红绿灯设置的位置过远或者被树木等其它设施遮挡,造成司机不能及时看到信号灯。而一些信号灯设置的变换时间也存在问题,有的是放行时间设置不合理,甚至有少数红灯与绿灯之间没有读秒,直接变换,这样就会造成车辆拥堵和发生事故。如,洪山区书城路和文治街及文馨街的十字路口红绿灯,流量大的方向绿灯时间嫌短,而流量小的方向绿灯时间又太长,不利于车流迅速通过,高峰期往往造成拥堵。

建 议:由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对区内道路车流量进行统计,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对目前市区道路十字路口红绿灯等设施进行调整,要更加有利于通过车辆的合理分流和及时疏导,还可向上海等发达城市学习先进经验,做到科学有序。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66号

案 由:关于进一步完善道路指示牌等道路设施的建议

提出人:李小明(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武汉地铁集团

内 容:

随着武汉市的建设发展,市区的道路及市政设施得到逐步完善。特别是近几年,二环线、武汉大道等重要线路的贯通,给市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出行。但与此同时,武汉市内的堵车现象还是时有发生。这其中部分是道路指示牌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

道路指示牌不规范,往往造成司机查看路牌时间过长或者造成绕路,就会使道路的压力增大。特别是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地带,会耽误旅客的乘车时间还会造成站区道路的拥堵。城市进出口的指示牌不规范,就会造成城市进出口交通压力增大,还往往造成司机绕路,甚至一绕就几十公里。目前感觉交通部门对指示牌的改造赶不上道路的建设,许多道路的指示牌没有跟上建设进度。特别是针对进城、出城的重要区域、窗口单位,周边的高速公路、主要通行方向没有相应的指示牌。地铁站内外的指示牌有些还不规范、科学。

就交通设施而言,许多高架、立交和地下通道本身是一个很好的交通疏导工程,但近几年大家可以看到一个大型的交通工程的完工就是武汉市一个堵点的形成。我认为是这应该是规划与工程建设的不统一造成的。建设标准过低,与复兴大武汉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交通规划应该具有超前性,而不是交通工程使城市交通能力更加滞后。

建 议:一、相关单位对全市的交通道路指示牌(含各地铁站内外)特别是武汉市进出城路口指示牌进行全面清理,发现目前存在的问题。对武汉市的交通设施按照先进的城市建设方案进行统一规划,并要求工程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不要随意更改规划,真正做到促进交通发展。

二、由专业部门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对目前市区道路十字路口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造,进一步完善道路设施。特别是针对我市的主要交通路口、进出城路口及大型窗口地区需要重新进行规划,要更加有利于通过车辆的合理分流和及时疏导。

三、就道路指示牌的设置问题应向上海等地学习,做到科学有序。

四、建议本议案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规划、公安、交管、交通、地铁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办理。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67号

案 由:关于尽快推进杨春湖高铁生态商务区开发的建议

提出人:李小明(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城投公司,市地铁集团,市城建委

内 容:

杨春湖高铁商务区东邻武钢工业区,西望武昌区,北接青山区,南抵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位居武汉主城区东部核心地段,规划总面积15平方公里。该区域是新一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三大城市副中心之一。市领导多次研究后提出,逐步把该地区建设成为一个功能多元复合、空间疏密有致、交通高效便捷、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优越和独具水乡特色的生态型高铁商务区。

省、市十分重视杨春湖高铁生态商务区发展问题,明确要求加快开发建设进度。市、区两级政府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目前,项目策划包装工作开始启动,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开发建设取得了较好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不少差距。

一是规划及建设进展缓慢。起初的规划不能适应该地区长远发展。目前,市、区两级政府对杨春湖城市高铁商务区的综合规划和详细规划尚未形成定论,资金投入不能满足于长远发展,导致商务区建设进展缓慢。

二是服务功能不配套。作为全国的交通枢纽,武汉火车站日运量平时达9万人次以上,高峰时期已达17万人次以上,是人群集散的重点区域和宣传推介维护的重要窗口,吃、住、行、游、购等服务功能不配套,满足不了旅客的日常需要,也影响了“大武汉”形象。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商务区内的地面道路和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不齐全、不配套,阻碍了该地区的综合开发建设。

四是控违、维稳压力大。范围内产业用地不能正常启动,时间已经延续五年多。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造成群体上访时有发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五是招商引资效果不明显。武汉高铁商务区土地面积约8000亩,要承担武汉火车站、地铁、华侨城及欢乐谷的建设资金130亿元,需靠这8000亩的土地收益金来平衡。这就造成土地成本过高,每亩超过1000万元,加上基础设施并不完善,招商引资效果不明显,与高铁商务区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建 议:1、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加强高铁商务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专班力量,落实责任制和具体责任人,拟定切实可行方案。请市政府责成市规划等部门拿出月有计划,年有绩效考核的工作方案。郑州东站、长沙南站的发展建设中的一些经验我们可以借鉴,特别是郑州东站周边比我们发展得晚,但其项目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正快速发展。

2、落实规划修编工作。突出楼宇经济、会展旅游、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等为主的生态商务区,按照建设国内一流高铁生态商务区的要求,尽快完善和落实高铁生态商务区的规划修编工作,高起点、高标准、合理规划地上、地下空间布局,大力发展、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变单纯的对外交通集散地为承载城市交通和商务贸易旅游等多功能的综合商务区。在规划中要充分考虑高铁优势及东湖风景区的生态旅游特点,并综合考虑北洋桥垃圾场的利用规划。合理利用城中村产业用地规划,做到与商务区规划相符合。

3、完善基础设施配建。市政府要加大对商务区投入力度,确保杨春湖高铁生态商务区道路、绿化和地下管网港渠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步到位。建议该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要高,要有超前性,尽量做到与地铁线路无缝对接。同时要责成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务工地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不污染环境,从而改善杨春湖高铁生态商务区的招商引资环境。

4、注重招商引资工作。重点是市政府给予优惠政策,压低土地成本,建议调整土地打包平衡方案,取消华侨城欢乐谷项目在此范围内土地打包收益平衡。同时优先做好招商引资的投资主体选定工作,严格按照该地区规划和产业要求,坚持高端切入,整体招商,引进世界500强参加投资建设。

5、请市政府牵头,责成市规划局、建委、商务局、城投公司、地铁等部门办理。建议由市重点办、市规划局负责此项建议案的办理工作。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68号

案 由:关于提高武汉高铁交通枢纽功能对拉动湖北武汉旅游经济发展的建议

提出人:李小明(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武汉铁路局,市发改委

内 容:

随着全国大多数大型城市到武汉高铁的开通及省内宜昌、黄石、黄冈等城市的动车开通,我省将逐步建成以武汉为圆心,四通八达的高速铁路网。旅游交通的发展,必然带来旅游客源,客源流量与市场规模将呈现增长态势。高铁的运行改变了游客“旅游时间比”,提高了游客出行质量,进而缩小了游客对目的地的距离感知,激发大量远距离游客的潜在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延长游客在目的地的停留时间,催生“快旅慢游”现象。

汉宜铁路及武汉市到达南昌、恩施等城市的快速铁路网的开通,这给我省旅游业乃至经济带来了一系列变化,大量游客通过乘坐高铁来到武汉或通过中转到湖北宜昌三峡大坝、襄阳古隆中、神农架、武当山等地旅游。游客的大量涌入,考量着湖北武汉铁路网的快速换乘能力。门前由于换乘等交通问题,直接影响了游客旅游的延续性。如能将来往湖北的铁路网合理衔接好来往武汉的高铁网,通过快速直达无缝换乘模式,缩短运营时间,提高换乘效率,将能为湖北武汉的旅游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建 议:一、合理调整湖北武汉高铁及城际动车换乘对接网络,做到无缝换乘(站内无缝换乘),点对点直达,提速降价,将大大减少旅客的换乘和等待时间,同时能提高铁路网的运营效率,如使用这种直达快速换乘模式,将有力拉动湖北武汉的旅游经济发展。

二、加强武汉高铁网与城际铁路动车对接的品牌宣传,通过包装如“深汉宜旅游快速换乘线”、“京汉宜旅游快速换乘线”、“上海武汉深圳旅游快速换乘线”、“南昌武汉郑州旅游快速换乘线”、“西安武汉上海旅游快速换乘线”等优质换乘线路,进行品牌推广,并逐步延伸高铁旅游品牌的范围,加深游客对湖北武汉旅游快速换乘线路的认知度。

三、继续开通到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成都、厦门、青岛等大型城市的直达高铁,让来往湖北武汉的高铁动车运营时间逐步缩短,为湖北旅游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例如广州就有开往贵阳、南宁的直达高铁。

四、建议市政府向上级争取打通武汉到上海、南昌的高铁项目,提升武汉高铁运输能力。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69号

案 由:关于设置地铁站点数字编号及提高运行速度的建议

提出人:李小明(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地铁集团

内 容:

随着武汉地铁的建设和发展,地铁线路不断开通,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的交通网络,大大方便了人们的出行。随着武汉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大武汉”,有越来越多的外国友人、外地游客往来这座国际大都市。那么武汉地铁的开通,其各项设计是否已彰显国际化?它在为人们提供服务的时候,还有哪些细节需要更人性、更贴心?

在目前的地铁设置中对外国人乘车已有考虑,如每个站点都有中英文标识,列车到达时也会用中英文双语报站。不过,这还不够。武汉地铁目前只有3条线路开通,外国人及外地人凭死记硬背,勉强还能乘地铁到目的地。但是未来武汉将会有更多的地铁线路,这样的情况下,不熟悉线路、不认识站名的乘客恐怕就会‘犯晕’。

建 议:据了解,韩国首尔、日本等多个国家及国内多个一线城市的地铁就考虑到了这一点,无论是国外游客还是对线路不熟悉的乘车人都毫无障碍。每个地铁站点除了国语、英文提示,还有数字编号,外国人甚至文盲都能一目了然。

目前,武汉各条地铁线路虽然有站名,但没有数字编号。为此,建议可以按国际惯例以地铁线路号为首位数,自东向西或从北到南按次序和该地铁线路的颜色进行三位数的数字编号。例如4号线的第1个站点武汉火车站,编号就是绿色底的401;第2个站点杨春湖站,其编号就是绿色底的402,以此类推,同时,数字也可以在地铁地图及地铁站台上清晰体现出来。这样,不熟悉线路的乘客,可以从一晃而过的车厢窗户中,迅速根据编号来判断到了哪个站,毕竟阿拉伯数字比中文、英文站名要容易辨认得多。而需要换乘的乘客只需根据“芳草绿”或“梅花红”等颜色来轻松辨认了。这和记住一个陌生的站点名称相比,要简单快捷得多。

另建议:地铁高峰时段可否像高铁停靠站点一样,实行临时错峰停车措施,客流量大的站点必停,客流量小的站点少停,可大大提高地铁运行速度,节约时间,可更快捷地运送乘客,但需提前做好通知宣传工作。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70号

案 由:关于增加武汉三大火车站公安派出所警力及加大打击非法小旅馆拉客行为的建议

提出人:李小明(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内 容:

近年来,作为城市形象窗口的武汉三大火车站(武汉站、汉口站、武昌站)广场及周边地区是我市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的区域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站客流量不断增加,治安管理难度日益提高。火车站地区作为维稳工作的重要地域,特别是在目前火车站地区治安、反恐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站前派出所、铁路派出所还需要在打击小旅馆拉客、反扒等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中投入大量警力,出现了警力不足的现象。

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少市民在没有取得消防许可和营业资格的情况下,在站区周边的小区里设立家庭旅馆,并安排人员到站区拉客。这种行为既严重影响了火车站的窗口形象,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也没有保障。虽然,站区公安机关一直在坚持对拉客行为进行打击,但力度不够。

建 议:一、结合火车站地区的工作性质和现状,增加站区公安派出所警力(含协警)配备,并在资金、设备上的投入向站区公安机关予以倾斜。

二、由站区公安机关牵头,组织站区执法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站区非法小旅馆拉客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站区经营秩序。

三、协调站区周边街道、政府加大对小旅馆的清理和规范管理力度,对经营户开展宣传,采取正规的营销方式。如:将部分取得消防许可、达到营业标准的小旅馆联合起来进行集中管理,在站区设立专门迎客门点,这样既满足经营户和旅客的需求,又净化了站区经营环境。对未取得消防许可的非法小旅馆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71号

案 由:关于增加武汉三大火车站铁路交警的建议

提出人:李小明(共1名)

办理类型:分办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武汉铁路局

内 容:

武汉市号称九省通衢,三大火车站已成为全国的交通枢纽。随着铁路的建设与发展,火车站的客流量都在不断增加,进站送客和接站的车辆也越来越多,火车站及火车站周边一直都是司机们惧怕的堵点。站区铁路部门管辖范围内由铁路交警大队进行交通管理,目前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也是导致站区交通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

比如:武汉火车站东西高架匝道是送站车辆的主要通道,由于车辆较多、现场交警警力严重不足,加上部分驾驶人员交通法制意识不强违规长时间停车等原因,造成高架桥上时常出现交通混乱、违停车辆较多、随意鸣笛、乱开车等现象,甚至有少数出租车司机在高架桥上违规候客。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武汉站的窗口形象,也给旅客和市民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虽然目前在站区办的协调帮助下,铁路交警采取了安装护栏、增加协警的措施,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站区交通拥堵问题。据查,管理武汉市三大火车站的铁路交警大队警力过少,武昌火车站和武汉火车站总共只有2名交警进行现场管理,武汉火车站东西高架不可能兼顾。

武昌火车站和汉口火车站也存在交警警力严重不足的现象,造成站区内交通管理存在失控现象。

建 议:请市政府协调武汉铁路局及铁路公安局,根据武汉市三大火车站站区的实际情况,强化站区交警警力配备和物资投入,特别是增加铁路交警警力,并切实发挥好交通协管人员的作用,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在加大站区技防管理的同时,增加一线警力。特别是在进出站高峰期,要增加一线交警(协警)的力量,并增强其文明执法理念和现场处置能力,以适应日趋繁重的交通管理任务,为维护火车站地区交通正常秩序提供更好的人力资源保障。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72号

案 由:关于切实落实机动车污染物减排、改进空气质量建议

提出人:王萍(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交委

内 容:

截至2014年底,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近190万辆,有关研究表明,在大城市PM2.5中有30%左右来自于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部核查核算结果表明,2013年武汉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5.0万吨(其中,汽车4.8万吨、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0.2万吨),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34%(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4.71万吨),比2012年增加3.37%(武汉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经连续四年持续增长)。

针对总质量3.5吨以上柴油车,2015年元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国4排放标准,国3车辆不再允许销售。武汉市早在2013年7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国4排放标准,对国3车辆不再办理牌照。但调研中我们发现,武汉市境内运营的国4车辆(主要为公交车、通勤车、旅游客运车)都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导致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减反升。

一、存在的问题

1、运营成本问题 目前3.5吨以上柴油车普遍采用高压共轨发动机配以SCR后处理系统来达到国4排放标准。这类发动机首先使用高压共轨组织燃烧系统针对颗粒物(PM)优化燃烧,最大限度地降低PM排放。此时燃烧效率最佳,燃油经济性最好,PM排放可以满足国4和国5要求。但SCR后处理系统必须用到尿素。据了解,一辆国4车辆的正常尿素消耗量大约为燃油消耗量的5%。但因为存在营业成本问题,许多配备SCR后处理系统的国4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根本就没有加注尿素,这样就导致其氮氧化物排放值实际上会比国2车辆高出50%,是国3车辆氮氧化物排放量的2倍。也就是说,没有加注尿素的国4车辆实际上会比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多产生出50-100%的污染。

2、尿素供应问题 车载SCR降氮氧化物系统使用32.5%浓度的尿素水溶液作为反应剂,在SCR催化剂的帮助下将氮氧化物(NOx)还原成氮气(N2) 和水(H2O)。目前武汉市乃至整个湖北省还没有本地的车载尿素反应剂生产厂家,湖北所有现有尿素供应都来自于外省的生产厂家。尿素供应市场上存在一种暂时的结构上错位,一方面尿素供应商因为市场规模小,销售成本高,盈利空间小而不愿意大规模扩充产能展开大规模销售;另一方面许多用户感觉到加注尿素地点少,不能很方便的加注尿素。需求关系没有理顺。

3、部门监管问题 交委、公安交管、环保等相关部门目前缺乏对上述“假国4”车辆的足够重视,缺乏机动车信息的动态共享,缺乏联防联控,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是导致“形”国4“神”国2国3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建 议

1、组成专班,部门联动。建议由公安交管局牵头,组成有交委、经信、财政、商务、环保等部门的工作专班。部署监管方案、制定计划、明确职责。

2、尿素生产本土化,降低运营成本。充分利用武汉石化的优势,生产出本地的尿素,降低成本、保障供给。同时财政对尿素生产厂家和用户(车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3、加强监管,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控系统(OBOLS)作为城市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对车辆在每一时刻的排放状况通过车载尾气监控传感器进行测量并借助于无线通讯方式将检测结果传送至政府有关监管机构,在收到上述数据后,服务器相关软件系统和网络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储存、备份、分享、显示、发出警告或者处罚等,确保所有车辆的尾气排放在任何时刻都达到环保要求。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73号

案 由:关于将中小学生意外伤害纳入政府保障的建议

提出人:王萍(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内 容:

最近,媒体上频繁报道中小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事故,例如:校园跌伤、摔伤、烫伤事故,运动伤害事故,学生课间打闹造成的误伤事故,楼道踩踏事故,校车交通安全事故,人为砍杀事故,等等。在事故发生后,学生家长们一方面痛惜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一方面还要承担巨额的医药费,于是他们纷纷找学校索要医疗赔偿,有时甚至在情绪激动之下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此,不少学校通过减少体育课,减少课外实习,减少春游等户外活动等等措施降低意外事件发生的概率,这种消极的应对方式间接地导致了学生体质下降,对中小学生的素质教育十分不利。 为了减轻由于中小学生意外伤害对学生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1998年,原武汉市教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学生健康平安保险”的通知》,部署武汉市学生意外伤害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简称“学平险”)工作。目前学生购买“学平险”是按每年50元、80元、100元三种保费标准,学生家长自愿选择购买。具体保险金额及保险项目如下: 1、保费标准每年50元的“学平险”总保险金额为72000元,其中,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的保障金为5000元,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烧伤的保障金为400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为3000元,因意外或疾病住院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为60000元,按照医疗费用分级比例给付。 2、保费标准每年80元的“学平险”总保险金额为104000元,其中,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的保障金为10000元,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烧伤的保障金为2000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为4000元,因意外或疾病住院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为70000元,按照医疗费用分级比例给付。 3、保费标准每年100元的“学平险”总保险金额为120000元,其中,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的保障金为20000元,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烧伤的保障金为2000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为10000元,因意外或疾病住院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为70000元,按照医疗费用分级比例给付。 “学平险”给不少学生家长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证。据统计,2014年全市“学平险”投保学生数41.9万人,保费总额2180万元,理赔金额2167万元,获赔人数1.09万人,赔付率67%。截止目前,“学平险”已累计为全市近500万人次学生提供了保险保障,约40万人次学生获得了保险赔付,总赔偿金达4.3亿余元。 然而,由于“学平险”是上世纪制定的,所提供的保障水平已跟不上如今医药费上涨幅度。另外,由于“学平险”属自愿参加,有的学生没有参加保险,以至于在发生意外伤害时得不到保障。当学生意外伤害发生后,仍有不少学生家长倾向于找学校索赔巨额医药费,给学校带来极大困扰。 目前国内一些城市意识到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存在的问题,并且正努力做出改善。2008年2月,天津市建立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左右,个人不缴费,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拨。学生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相关规定报销。2009年2月,深圳市开始为全市中小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市财政、教育发展基金和学生家长按1∶1∶1比例承担。2010年9月,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约了“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新华保险将作为独家承保单位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完善的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这是国内首次由政府指导、为全国中小学生引入交通安全保险的公益性保障机制。以上这些都是针对目前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不足所做的积极补充和探索。 武汉市也应该积极发挥“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进行有益探索,填补原有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上的空白,将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纳入统一规范管理。建议: 一、将“学平险”纳入政府财政保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地区利用学校公用经费或财政单列资金统一购买“学平险”,以避免一些学生由于没有投保,导致在发生意外伤害时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经我们初步测算:全市若按每生每年50元的标准购买,每年共需4046.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61.79万人、非义务教育阶段19.14万人)。也可试行按照《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形式选择1-2家承保能力强、服务质量好、业务网点多、有良好风险管理能力和经济偿付实力的承保公司统一承保全市“学平险”。 二、逐步改革“学平险”。使“学平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挂钩,实现各个医疗保险制度的无缝对接,编织一张没有疏漏的安全网,形成统一有序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完善责任归属划分问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中各方的责任归属。尤其应杜绝由于医药费赔偿问题引发学生家长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坚持依法理赔。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74号

案 由:关于尽快改善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交通及周边环境的建议

提出人:王萍(共1名)

办理类型:分办

承办单位:市交委,江岸区人民政府,江汉区人民政府

内 容: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我市重点民生工程--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已于2014年9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后湖院区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按日门诊量8000人次、床位1650张规划设计。中心医院后湖院区的全面运行,彻底改变了后湖地区无“三甲”医院的历史,让后湖(百步亭)、杨汊湖、常青三个片区的近百万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国家大型三级甲等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对从根本上缓解市民就医难问题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 我院后湖院区定位服务于三个片区市民,但目前,在交通和周边环境上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交通困境

三个片区患者普遍反映来我院后湖院区就医极其不便。虽然三个片区与我院直线距离都在10公里以内,但没有直达公交线路,患者需要辗转多条公交线路,还要到市区内换乘,近在咫尺的优秀医疗资源,老百姓难于享受得到。以百步亭居住区为例,该区域市民到后湖院区就医只有一条623公交线路,不仅绕行路线长,且每班次间隔达半小时,使患者患大病重症到大医院就医的可及性较低。此外,地铁2号线与公交线路的有效对接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缺乏从2号线长港路站换乘到后湖院区的公交线路。

后湖(百步亭)、杨汊湖、常青三个片区呈东西向分布,沿着后湖大道由西向东依次有汉口花园片区、黄浦科技园片区、后湖生态花园片区、百步亭花园片区、堤角都市工业园片区。沿着常青一、二、三、四、五路和红旗渠路,是成熟的杨汊湖片区,再往西是成熟的常青片区,三个片区现已通过密集的路网相通,这一点与到市区公交大多南北向大为不同。

2、医院南侧违章建设亟待拆除

在我院后湖院区目前唯一的车辆进出口旁,有一排破旧、凌乱的违章建筑(位于中心医院与南国北都城市广场之间的规划道路上,规划路连通红旗渠路与地铁6号线出口),房屋破旧、管线乱接、污水横流,不但与武汉大都市形象极不相称外,还涉及到严重的安全隐患,也严重阻碍了“120”、“122”等急救车辆的进出,影响危急重症患者的及时救治。

二、建 议

1、增加开通三个片区通往杨汊湖路中心医院后湖院区的微循环公交和公交线路;增加623等线路的发车班次;优化周边公交线路配置。同时,开通从2号线长港路站换乘到后湖院区的公交线路。

2、尽早拆违,开始规划道路建设。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75号

案由: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王萍(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内 容:

卫生计生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支撑地位和核心推动作用。新一轮医改实施方案提出后,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市卫计委通过多种途径,加速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大幅度提高。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仍存在人力资源不足、服务能力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问题,成为制约社区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

一、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存在的问题: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稳定:因基层条件差、工作量大,待遇低等原因,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性大,招聘难,留人难,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

2、学历及职称结构不合理:以江岸区为例,全区1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00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85人,只占21.06%;副高以上职称57人(95%为外聘或返聘),仅占6.53%。

3、缺乏高素质的全科医学和社区管理人才: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缺乏全科实用型人才,尤其缺乏懂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管理人才,不能满足群众全方位的医疗保健需求。

4、服务功能不健全:仍以医疗为主,等病人上门。

5、在岗医生护士培训率较低:近年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任务重,突出的工学矛盾导致参训率难过半数。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建议:

1、提高社区医生和技术人才的待遇

为保证能留住和吸引人才,可参照大医院医生工资标准,给从事社区医疗事业的医生同样的待遇,或在他们岗位工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特别津贴,由此保障建立起我区稳定的社区卫生医疗的基础性队伍。同时创新人事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2、加快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进程

卫生部门应积极会同人事部门及时制定卫技人员招考计划,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相关人员。应组织有关用人单位早期深入各大医学院了解毕业生情况,并宣传招考计划,确保招考工作能够圆满完成。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订单式培养。

3、制定全科医生及全科团队培养、培训规划

加大对社区人才队伍建设事业的资金投入。政府要加强对全科医师的培养,制定有效、长远的培养计划,制定各种类型的培训模式,建立培训出符合社区要求的全科医生及全科团队。保证符合资质要求的医护人员进社区工作,提高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准。

4、创新社区医生服务模式

一是树立“以健康为中心”的社区卫生服务人文理念,建立全科医生与社区居民的契约关系,主动上门服务,发挥社区全科医生“守门人”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二是建立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信息化支撑的新型社区医生服务模式,保障居民享受社区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76号

案 由:关于建立武汉市三大火车站地区联动协调指挥机构的建议

提出人:李小明(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江汉区人民政府,洪山区人民政府,武昌区人民政府

内 容:

近年来,作为城市形象窗口的武汉三大火车站(武汉站、汉口站、武昌站)广场及周边地区是我市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的区域之一,站区的管理也因此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就目前武汉市三大火车站而言,管理模式虽然相同,但由于各自为政,分属于不同的区政府,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更发挥不了协调联动的能力。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大型人员滞留发生时,没有一个联动协调机构进行统一指挥。

武汉三大火车站都按照《武汉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但火车站地区情况比较复杂。铁路是中央企业,内部设有各种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资源整合,管理过于分散、难以协调。站区内又有省客运、市城投、公交等相关市级派驻机构,由于是省、市直属单位,也难于协调。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就应该有一个机构来进行统一指挥,避免出现各行其是、多头指挥的问题。特别是目前全国反恐形势十分严峻,三大火车站作为主要窗口单位,各方面工作的联动协调十分重要。

建 议:为能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部门的管理职责,切实改变目前的管理模式,逐步形成科学规划、统一指挥的管理模式,现建议如下:

一是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及区级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门协调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三大火车站地区联动指挥、市级相关单位协调、铁路相关部门协调、武警等警备力量协调、并组织开展三大火车站每月的协调工作。建议由市交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

二是由于近年城市管理新法规相继出台,应对193号令进行补充和完善,做到与新法规相适应。

三是由市政府委托各站区办对站区内省、市、区派出常驻机构及站区相关单位进行考核、评分,保证站区的统一调度、管理。

四是建议本议案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办理。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77号

案 由:关于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建议

提出人:余晓玲(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交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建委

内 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已从一线城市向广大二线城市蔓延。如今小汽车快速进入家庭,许多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正以每年约30%的速度增长,在没有完善的高架快速路网体系,没有轨道交通网络的情况下,这一线特大城市对私人小汽车的发展几乎没有任何政策性的限制,以致拥堵状况更甚于上海,北京等一线特大城市。

一、目前城市交通的现状

1、道路基础设施相对不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特大城市的交通有了很大的改观,但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现有的交通设施难以满足人们出行需要,与一线城市相比,二线特大城市还缺少相应的交通设施,例如:地铁。BRT等。近年来武汉等二线城市正着力规划修建地铁,用来缓解地上交通压力。

2、停车难问题较为突出

现有的停车位难以满足机动车的停车需要,马路已逐渐成为停车场,因停车问题引起交通拥堵的现象经常出现。

3、公共交通服务薄弱。

以公交车最为典型,人们在公交车时,是希望获得快速,及时。安全的服务,但目前的公交系统存在着准点率低,车上人满为患,某些线路的公交车数量太少,公交点太远等一些问题,导致开车出行较多。

去年武汉为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路边停车的问题,决定实行对中心城区三年内增加25000个停车位,远期增加50000个停车位,“见缝塞车行动,以至于高架桥下方和上方都被利用,建设停车场这样的决策短期可能会缓和局面,但在不久的将来,必将诱发更多的私人小轿车的购买消费和交通出行的要求。

二、交通拥堵的危害

1、交通拥堵的直接影响是降低城市的运行率。交通拥堵不仅直接导致出行耗时增加,而且燃油无效消耗,尾气的超量排放,出行者的心理烦躁等,都将给城市高效良性运行带来严重影响。

2、交通拥堵与环境污染。

交通拥堵背后是过高的机动车拥有量和过多的私人骑车出行习惯,所以汽车尾气成为空气污染的最大来源,其造成的城市空气污染的严重程度足以让一个城市变得越来越糟糕。

3、交通拥堵与公共利益

城市道路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一种,是为全体市民

因此为了解决城市拥堵问题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建议:

1、规划设置公交车专用通道,使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还原道路本来功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严格控制主干道的临时停车位,取消高架,学校,商圈,地铁周边的马路临时停车位。如:虎泉商圈,石牌岭等。

3、充分利用机动车数据库的管理,大力宣传和告知市民,让市民知道哪些地方能停哪些地方不能停。

4、对交通要道和路口的信号灯控制实施升级改造,开展全市路口信号灯配时优化专项工作,不断完善信号灯配对方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5、打通一批断头路,建设一批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对一批路口,路段实施工程改造,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78号

案 由:关于将武汉建成"网球之城"的建议

提出人:余晓玲(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体育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体发投

内 容:

2014年9月武汉成功的举办了极具影响力的国际体育赛事-武汉网球公开赛,2014年12月10日具层高五层、建筑面积达54340平方米、可容纳15000人国内最大的网球馆-武汉光谷国际网球中心主场馆固定屋盖以及活动屋盖也安装完成。伴随着网球中心主场馆的建成,包含着5000座的网球馆、5000座的综合馆以及由省奥体中心改建的3000座网球馆,为武汉光谷国际网球中心奠定了坚实的硬件条件,但与之硬件配套更重要的是软件建设,因此,建议在特色、文化、人才、服务等方面创新思维、构建设想,充分借助李娜家乡这张名片、打造独具特色的楚文化(包括饮食文化)、培养专业和(或)业余的网球运动员、提升与国际接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媒体提供更好服务的数据建设以及培育武汉市民喜爱网球、依恋网球、参与网球、崇尚运动的良好城市风尚,让世界因网球记住武网,让世界因武网记住武汉,将武汉建成“网球之城”。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79号

案 由:关于尽快开通已建好尚未使用的地铁站出入口、方便市民出行的建议

提出人:余晓玲(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地铁集团

内 容:

随着我市轨道交通建设步伐的加快,2012年12月28日地铁2号线开始运行,2014年12月28日地铁4号线也全线贯通,给市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让人困惑的是部分已经建成的出入口(含人行通道)一直没有开通。如:洪山广场站、青鱼嘴站、长港路等地铁站。洪山广场地铁站即是武汉投资规模最大的地铁站,也是地铁2号线和4号线的换乘站之一;青鱼嘴地铁站设计10个出入口初衷应该是方便市民出行;长港路地铁站9个出入口,分别连接江汉区的新湾二路、常青三路、常青五路和长港路,因该站的多个出入口与公交车站相邻,曾被称为“2号线换乘最方便的车站” 。上述地铁站部分出入口未开通的情况也曾被媒体报道过,但时至今日仍然不通,不仅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更让市民感觉是在“浪费资源”。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开通已经建好尚未使用的地铁站出入口,方便市民出行,让像长港路这些“最方便”的换乘站名副其实。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80号

案 由:关于急需加速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场的建议

提出人:何春梅(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城管委

内 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人们在享受城市文明同时,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带来的烦恼,其中建筑垃圾就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约占垃圾总量30%~40%,因此如何处理和利用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建筑垃圾处理单位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方法一般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新建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将建筑垃圾掩埋或倾倒至固定场所;第二类是将建筑垃圾再生,使用建筑垃圾再生设备将建筑垃圾粉碎、加工成可以再次使用的建筑建材。长远看来,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是最佳的建筑垃圾处理途径。

城市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发展速度的加快,导致大量建筑垃圾急剧产生,我国建筑垃圾排放量高峰期已经到来。

一、城市建筑垃圾的分类

按照建筑垃圾的来源不同可分为:①土地开挖:分为表层上和深层上,前者可用于种植,后者主要用于回填、造景等;②道路开挖:分为混凝土碎块和沥青混凝土碎块;③旧建筑物拆除:分为砖、石头、混凝土、木材、塑料、石膏、灰浆、钢铁和非铁金属等几类;④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

二、城市建筑垃圾的危害

城市建筑垃圾数量多,成分复杂,对城市环境的危害大[1],主要表现为以下3点。

(一)占用大量土地。仅以北京为例,奥运工程建设前对原有建筑的拆除,新工地的建设,北京每年都要设置二三十个建筑垃圾消纳场,造成不小的土地压力。

(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建筑垃圾中的建筑用胶、涂料、油漆不仅是难以生物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还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元素。这些废弃物被埋在地下,会造成地下水的污染。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细微颗粒、粉尘等可随风飘扬,从而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还有一些有机固体废物,在适宜的湿度和温度下,会被微生物分解,产生有害气体以及恶臭,释放到空气中,同样会不同程度地造成环境的损害。

(三)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地表沉降。建筑垃圾及其渗滤液所含有的有害物质,会对土壤产生污染,改变土壤的物理结构和化学性质,影响植物生长,产生有害物质。与此同时现今的填埋方法是垃圾填埋8m后加埋2m土层,但土层之上基本难以重长植被。填埋区域的地表还会产生沉降和下陷,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达到稳定状态。

三、我国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情况

长期以来,我市的建筑垃圾再利用没有引起很大的重视,通常是未经任何处理就被运到郊外,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环境污染较为严重。近年来,这种情况得以初步改善。部分大、中城市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相继颁布了建筑垃圾或工程渣土管理规定,初步建立了建筑垃圾申报及审批制度,收运车辆也得以初步规范化。少数城市还建设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和建筑垃圾填埋场等消纳设施,社会的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1992年6月,北京城建集团一公司先后在9万m2不同结构类型的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回收利用各种建筑垃圾840t,用于砌筑砂浆、内墙和顶棚抹灰、细石混凝土楼地面和混凝土垫层,使用面积约3万m2,节约资金4.5余万元。北京市每年设置20~30个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场由企业经营,并按照市场化的物价标准向运输单位收取费用。上海市建筑垃圾末端处理通常采取回填标高、围海造田、堆山造景等方式。2003~2005年,以标高回填、工程回填、绿化用土等方式处理的建筑垃圾大约占年产生量的60%;以围海造田方式处理的建筑垃圾占年产生量的30%;其余10%以临时堆放、弃置等方式处理,还有1座利用废弃混凝土块制作砌块和集料的资源化处理厂,年处理能力20万吨。

因此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再生利用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议:

1、建筑垃圾处理场要明确方向:

①三镇分设 

②只在新城区布点避免二次污染 

③点位由市城管委规划和各直辖区域把关

2、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

①确定行业指导价

②严打在中心城区的乱倒行为

③借鉴渣土管理经验,组建专业企业

④尽快明确专用车辆,以利于监督和管理。

3、鼓励建筑垃圾分类处理

①对分类处理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如按体积给予补助资金。

②指导各区组建或引进企业从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81号

案 由:关于餐厨垃圾急需综合治理的建议

提出人:何春梅、李小明(共2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城管委,市农委

内 容:

餐厨垃圾俗称泔水,是指除居民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D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和废料,以淀粉,食物纤维,脂肪。蛋白质等有机物为主,其具有腐败,发酵,发臭等特点。由于其含含有大量的有机物,通过科技处理后有再生利用价值,但如果管理不当,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鉴于餐厨垃圾具有再生利用和污染的双重性,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其污染的严重性,采取积极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全面开展餐厨垃圾的污染治理和再生利用。

一、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和日处理的现状

目前我市餐饮业共有20000多家,日产出餐饮垃圾在1000吨左右。武汉市政府令第238号文《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于2013年12月1日开始实行。武汉市2020年的环卫目标已纳入规划,按照市城管委出台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目前主要处入停滞阶段其理由是:

2年前,我省首个餐厨垃圾处理厂--汉口西部餐厨垃圾处理厂启建。按计划,今年6月该厂将投入运行。然而,备受关注的这一垃圾处理厂时至今日却迟迟未能问世。

2012年11月29日,汉口西部餐厨垃圾处理厂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开工。该项目由武汉百信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9800万元建设,可日处理餐厨垃圾200吨。根据规划,该处理厂应于今年4月完工,6月投入试运行。

据记者探访现场所知,发现该厂区仍是一片工地,所有厂房竟没有一间完工。用以存放沼气的储气罐仅打好了地基,工地内渣土成堆无人清理。近2个小时内,记者没有见到塔吊和挖掘机施工,整个工地内只有十几位建筑工人。

承建方项目经理原海斌说,施工队去年7月就已进场打地基,但厂房建设直到今年3月初才开工。原本预计半年做完的工程,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还只是个半拉子,承建方压力很大,有些工人觉得耗时太长都不愿意干了。

一个看起来并不复杂的工程,为何超期近半年仍未完工?

原海斌说,主要是工艺流程和设备采购迟迟定不下来。“厂房要为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的设备预留安装空间和接口,还要预埋线路,投资方不确定购买什么设备,厂房就盖不了”。

据悉,北京、上海、重庆等市早已启动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上没有壁垒,设备采购也有先例可循。为何我省处理厂却难以选定餐厨垃圾处理设备?

武汉市城管委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认为,主要是缺乏建设经验,工艺流程和设备采购一改再改。该处理厂是省内首家,投资方和承建方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外地的处理厂可作参考,但餐厨垃圾处理的核心工艺流程属于商业机密,难取真经。此外,不同地区餐厨垃圾内容不一,对工艺流程和设备的选择也有影响。方案要经过多次修改,因此导致了建设工期的延误。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设备已基本完成订购,处理厂有望在年底前完成建设,争取明年初投入试运行。届时预计每天可吞下武汉20%餐厨垃圾。

二、餐厨垃圾的危害

危害食用人群健康。城市周边地区都散落分布着不少利用泔水养猪的的养殖场(户)少则数十头,多则上千头。这些猪全部流入餐桌。据研究分析,由于饭店宾馆大量使用洗涤剂。消毒盒杀虫剂以及食品霉烂产生的毒素的等原因,使泔水中含有大量的铅,汞,黄曲霉素等有害物质。猪长期食用泔水后,这些物质会在猪的体内逐渐储积,并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内,人体对这些物质没有 解毒和排除功能,达到一定程度会损伤人的神经,肝脏,肾脏和免入系统等。黄曲霉素还是一种致癌其危害更是显而易,此外泔水中还含有大量的沙门氏菌,金色葡萄球菌,肝炎病毒等致病微生物。这些强致病的微生物可引发多种疾病流行。泔水猪还容易感染人畜共患的各种疾病如:口踢疫病等。人若使用了泔水油极易导致感染,泔水油中含大量的致癌物质,长期食用可导致肠癌,胃癌,肝癌等恶性疾病

污染环境。饮食餐馆的泔水在运输,储存及加工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密闭,无害化措施,使泔水的恶臭气体,污水直接排放周围环境中,因餐厨垃圾含有较高的有机质和水分,容易受到微生物的作用,而发生腐烂变质现象;且废弃放置时间越久,腐败变质现象就越发严重。特别是到了夏季,温度较高,腐烂变质也越快,这时候容易产生大量的渗滤水以及恶臭气体,滋生蚊虫,对环境卫生造成恶劣影响。

传播疾病。餐厨垃圾裸漏存放的泔水引来和孪生大量的蚊蝇,鼠虫,因此,不可避免地成了传播疾病的媒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一方面养猪人的使用肮脏的车辆和容器运载泔水严重影响市容,另一方面饭店和宾馆将泔水和其他垃圾都承包给养猪人,而养猪人只要泔水不要垃圾,于是他们将垃圾乱扔乱弃,扰乱了环境卫生管理的秩序,破坏了环境卫生和城市的面貌。

餐厨垃圾中堆放时产生的下渗液进入到污水处理系统,会造成有机物含量的增加,从而加重污水处理厂的负担,增加运行成本。

综上所述,餐厨垃圾对环境和人群的危害已十分严重,是城市环境一个重要污染源,对人们的正常生活与身体健康构成了威胁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人们的广泛关注。

三、餐厨垃圾管理的瓶颈

泔水油的问题已得到政府的高度的关注。近年来,上海、济南、南京、重庆、城都等城市相继出现了有关管理办法,并配备了处理设备。但治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据了解,用泔水养猪利润比用食料养猪的利润高出一倍,一头猪高达600至700元,与此同时,饭店将泔水卖给养猪,不但不用缴纳处理费,还可得到一定的收入。一家大型宾馆把餐厨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处理,每年需上缴垃圾处置费2万元。如卖给养猪户,每年可收入2万元。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泔水猪市场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另外城管部门由于没有强制性的措施,卫生防疫和动物检疫部门监管力度不够,也是泔水猪泛滥的原因。由此可见,餐厨垃圾管理的瓶颈问题是泔水猪高利润的强烈诱惑与管理上的相对薄弱造成的。因此对餐厨垃圾的综合治理的解决方案是:

(一)急需提速布局、提速规划餐厨垃圾处理场的建设。

循序渐进地实现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和综合利用,在处理设施的规划要根据城市特点确定处理规模,做到合理布局,集中分散处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多元处置和资源利用的方式方法。在餐厨垃圾处理运行方式上,要以循环经济为指导思想,使其投入与产出基本满足餐厨垃圾处理产业链的正常运行。应建立有效的商业运作模式:有效的餐厨垃圾管理(有专门的管理办法,管理机构)→成熟的处理技术((得到好的下游产品)→下游产品收益反哺运行成本周而复始,形成良性循环,这种商业模式已在国内试点成功。而我市的餐厨垃圾处理场还在观望还在摸索,在餐厨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和治理上急需试点推广,抓紧布局,抓紧建设。

(二)取缔泔水养猪,引导养猪场(户)科学饲养。由于泔水养猪严重威胁城市人群身体健康,因此必须坚决予以取缔。与此同时,农牧部门要积极科普知识宣传,使养殖户树立良好的的职业道德,为城市广大市民提供安全健康食品。

(三)加大管理和综合治理力度,多部门齐抓共管。城市市容、环卫部门要积极开展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要严格控制餐厨垃圾流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动物检疫部门要认真履职履责,坚决堵住泔水猪流向城市餐桌,使泔水猪失去消费市场和生存空间,从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82号

案 由:关于建议市规划部门将鲁磨路临时公交车站规划搬迁的建议

提出人:罗宏(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交委

内 容:

鲁磨路临时公交车站位于鲁巷广场鲁磨路上,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距离光谷中心鲁巷转盘不到100米,该公交车站的建立,为方便光谷地区居民出行,促进区域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现在,光谷已经发展成为区域中心区域,光谷转盘承载东西、南北等6条道路车辆进出,交通压力巨大。一是公交站发运线路较多,场地有限,已严重超出站点承载能力。目前鲁巷公交站直接发运的线路包括: 759路、732路、733路、739路、755路、756路、643路、788路、789路等是多条线路。鲁巷公交站站内空间有限,车辆发运基本上在公交站面向鲁磨路的路口,由于光谷地区人流较大,上下班高峰时间,等待上车的人流基本将路口占满,车辆进出都非常困难;加之:通行于鲁磨路的公交线路还有59、72、625、401、709等线路,且以上线路鲁磨路站点离公交站场很近,公交车进入公交站须左转进入,进站车辆一多,就经常导致几股车道堵死,造成光谷站盘车流缓慢甚至堵死状况。二是光谷地区高校较多,特别是世界城基本成为全市年轻人,特别是高校学生夜间、周末集聚地,交通更加紧张。三是鲁磨路临时公交车站原两层楼的板房拆除了,在原址上新建了永久的固定建筑,不知办了相关手续吗?若没有,为什么相关部门不予制止,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和雨污分流等问题。四是鲁磨路临时公交车站占用马路,并且在中间将一部分场地出租给餐饮、汽车修理、洗车等,用于经营,并在搭建的棚子里养狗,造成秩序混乱,卫生状况差,无人管理,严重扰民。

为此建议:

市规划部门将鲁磨路临时公交车站进行规划搬迁。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83号

案 由:关于解决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稳定问题的建议

提出人:肖斌武(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国土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法院

内 容: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直属的高等职业学校,是我省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高技能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学校先后两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教育部办学水平评估,获得重大荣誉70多项,是全省、全国40多个社团组织和机构的会长单位、成员单位或理事单位。学校已为社会输送了8万多名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年办学规模已达到23000人。目前,在武汉市推行旧城改造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客观上对我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带来影响,其中主要问题有:一是西校区排水和围墙遭损坏情况。我院西校区北面与关山村和宏祥花园为邻,其中,与关山村之间有一道由我校于2006年修建的约200米长、2.5米高砖砌围墙,且整个西校区雨水和污水都是通过关山村新竹路以南小区市政管网排放。后由于开发区推行“城中村”改造,该地块由保利时代项目竞得开发。近期,保利时代二期项目在平整该块土地过程中,将我校西区与原关山村小区相邻的围墙擅自拆除,同时将我校西区总排污管道(直径D600水泥管)挖断,导致我院整个西区污水无处排放,现污水已漫入附近池塘,目前污水水面还在不断升高,严重影响了我院西校区5000名师生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我校多次找保利时代项目部交涉无果。目前已此情况向开发区和公安局报告。如果任由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将引起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频发,另一方面将导致我校西区污水横溢,向周边低洼地蔓延,对周边环境也会造成严重影响。二是南校区教职工住宅拆迁安置事宜。我院南校区位于关山纺织路22号,总占地面积为70243.85㎡,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教育与配套用地。其中66779.85㎡用作教育,其余3464㎡建有4栋161套职工住宅,共居住人口有465人。其中,已离退休教职工住户91户,离退休人员130多人(其中离休人员4人)。所有住房均按国家房改政策办理了房产和土地权证。

2012年,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轻我省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1〕79号)文件精神,为化解学校债务,结合开发区规划《关于曙光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1〕65号)的需要,学校将南校区66779.85㎡公共教育及配套用地整体交给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收储协议签订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因此,目前我校南校区教职工住户面临拆迁安置问题。然而,公共土地收储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了,校区内的教职工宿舍的征收安置工作却一直没有启动(仅仅只有开发商委托的拆迁公司组织拆迁安置工作,学校教职工十分反感,容易引发群体事件。从整体情况看,我校南校区大多数教职工处置该校区的决定表示理解和支持,只是教职工希望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导下开展此项工作)。目前,职工宿舍周围“城中村”建设项目已全面展开,每日机器轰鸣、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不堪,人员、车辆进出非常不便,因施工造成经常停水停电,断网断通讯断有线,严重影响了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教职工反应十分强烈,给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也带来极大影响。三是与湖北联储物业有限公司的土地纠纷案。2002年11月,原中南物资公司因资金短缺,经营困难,举债维系。应其再三请求,我院受让了该公司嵌入我院内的11.62亩土地,双方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并同时签署了《房屋和土地永久租用协议书》,约定在转让协议未实现之前按租用协议办理,但实际目的仍是土地转让。协议签订后,我院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了327.7万元的土地转让费。

2004年9月,中南公司被私营企业湖北城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城明集团)兼并,并于2005年5月改制变更为湖北联储物业有限公司。在改制过程中,中南公司法人代表已明确告知上述11.62亩土地已转让,联储物业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而且中南公司和联储物业均未将改制的情形及时告知我院。为了获利,联储物业于2008年变卖了除已经转让给我院两块土地外的其他中南公司的土地。2012年6月,联储物业为获取更大利益,便以我院与中南公司2002年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无效为由,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13年9月,武汉市仲裁委最终裁决,双方转让、租赁协议虽无效,但土地不予返还。因最终裁决结果没能达到联储物业的目的,联储物业便又以返还土地和赔偿损失的诉求将我院告上法庭。目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由于此案标的额巨大,如一旦我院败诉,必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也将造成我院15位外籍教师及1000多名学生居无定所,直接影响我院对外合作交流形象和安全稳定,严重危及我院今后的生存和发展。为此建议:

政府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尽快解决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一系列不稳定问题!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84号

案 由:关于雄楚大道高架桥施工善后工作的建议

提出人:尹卫华(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城建委,市城管委

内 容:

我市2014年在雄楚大道高架桥施工期间,部分主体施工完成后,结尾工作如脚手架拆迁、格离栅和路阻等清除工作缓慢,后续恢复交通善后工作没有及时到位,影响很大,引发了诸多问题:

1、脚手架拆迁后无人行道,行人只能与车辆擦肩而过,存在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

2、拆迁后建筑垃圾暴露,起风时尘土飞扬,加剧空气污染指数;

3、拆迁后形成的杂乱施工地面,给沿线居民出行带来严重不便;由于出行道路不平,经常造成市民摔倒受伤;

4、拆迁后所设置的围挡及产生的建筑垃圾给沿线商户经营带来严重影响;

5、拆迁沿线道路未及时修复,每天造成道路严重拥堵,人、电动车、汽车拥堵不堪;

6、由于拆迁沿线施工面未及时清理,造成其他施工面产生的施工杂物也紧随其后,乱堆乱放影响市容。

建 议:

1、组织专班对施工沿线进行检查,摸清存在的问题,确定整改、维修的任务和制订施工方案。

2、对有关单位和部门下达制订整改、维修的任务和完成时间。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85号

案 由: 关于光谷广场交通枢纽建设  文明施工、规划管理的建议

提出人:尹卫华(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内 容:

2014年12月4日,武汉地铁集团发布最新消息,光谷广场综合体项目定位调整为地面一层加地下四层的五层立体交通枢纽。根据武汉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地铁2号线南延线与远期规划的9号线、11号线在光谷广场交汇,鲁磨路与珞喻路两条公路隧道也将在光谷广场穿越。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标,进入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光谷广场综合体工期4年。建成后,光谷广场节点区域将有3条地铁线、4座地铁车站相互连通,大大提升客流疏导能力;2条市政隧道将把过境车流分离开来,使周边地区交通状况得到改善;地下空间整体连通,将使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更加便捷。

施工方说,为保证光谷广场地面交通,尽量缩减工程规模,综合体主体轮廓控制在直径200米圆形范围,为地面交通留出空间。楚天金报报道,光谷广场综合体项目初期,将在光谷广场环岛内以及不影响交通的区域进行施工;待雄楚大街高架及东湖通道建成通车、光谷广场周边交通压力有所缓解后,再采取分区分块、单向换幅、多期打围等方式进行施工,尽量将对交通的影响降至最低。

虽然施工方说有尽量不影响交通的计划,但此处本就是堵点,又预计工期至少四年,不能不让人担心。

该项庞大工程的施工必将对光谷广场交通、市民生活、卫生、商业和安全造成极大影响。如不作充分的准备,将影响文明城市的创建。

为此,洪山区关山团部分人大代表对光谷广场周边地区进行了调研和实地考察。

一、内容介绍

我们经过调研、考察,了解到:光谷广场综合体项目定位调整为地面一层加地下四层的五层立体交通枢纽,并耗时四年多时间。

在光谷广场施工期间,造成的噪音和环境污染、交通阻碍、周边生态环境破坏等,将影响到光谷广场周围的华乐、紫菘、龙安、碧水花园等十几个小区,涉及数万居民生活、出行,妨碍市民正常生活;还将影响周边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十多所大学的20多万师生出行;还将每年寒暑假大学生离校、返校、迎新工作造成重大影响;还给周边商家和市民购物造成重大影响。

光谷广场是光谷和东湖高新开发区的门面,是武汉市的一个形象工程,一定要好事做好,做成一个“两型社会”的样板工程,为武汉市文明城市建设添彩。

二、施工造成具体的影响

1、交通影响。目前,光谷广场处的车流量已经很大,有六个路口,特别是民族路口,越来越堵;在重大节假日、周末和每天晚上下班时更严重。如果该工程开始施工,必将造成周围居民和大学师生出行非常不便。

2、噪音影响。大型工程器械发出的噪音将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特别是夜晚,长时间生活在噪音中会影响他们的健康和工作,使学生无法正常学习、生活。

3、污染、卫生。施工污水如果没有及时得到有效的处理,将会到处流淌,严重污染居民生活环境;下雨时排水没处理好,将影响行走。特别是施工灰尘四处飞扬,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

4、周边商业影响。由于交通不便,环境影响,施工必将对周围的商业经营户带来严重经济损失。同时,给居民买菜、购物带来不便。

三、建议:1、提前公布施工的地点、面积和工期,让大家提前有准备。

2、评估施工将造成的各种不良影响和后果。

3、由市有关部门牵头,成立“光谷广场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各方相关人员参加,负责施工计划的监督、管理,保证按计划执行各种文明施工措施,协调各种关系。(1)成立专门的监督、巡查小组,白天晚上都有人在工地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接受周围居民的投诉,及时解决问题,减少损失和伤害。不要等事件发生后再处理。(2)成立专门的综合管理协调小组,统一管理指挥,不能各行其是,出现各施工单位谁也管不了谁,有事不知找谁管的现象;或相互推诿,让小事变成大事。

4、分项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1)充分利用周边的道路,提前疏导交通,修建合理的便道,人行道、车行道要分开。施工打围要规范、合理,不要占道太多。

(2)采取措施降低噪音,特别是晚上。

(3)采取措施处理污水、灰尘。

(4)采取措施防止挖断水管、电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5)为周边商户营业提供条件,尽量减少损失;尽量使周边居民买菜、购物和生活方便。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86号

案 由:关于尽快建设卓刀泉南路延长线的建议

提出人:张堂孝(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内 容:

洪山区卓刀泉南路延长线规划长800米,北起雄楚大街,南至南湖北岸。2010年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明确由东湖高新科技开发区担任建设主体,次年市发改委将该项目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录,市规划局预留了修路用地,三年多来一直未能动工,导致周边居民出行难,被迫从湖北省肿瘤医院院内穿行,周边学校、消防大队以及众多机动车辆被迫绕行,给周边居民单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建 议: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尽快建设卓刀泉南路延长线。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87号

案 由:关于尽快解决洪山区金桥社区自来水压过低的建议

提出人:张堂孝(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城投公司

内 容:

洪山区金桥社区建于九十年代初,现有居民3000多户1万多人。长期以来自来水供水压力明显过低,以至于二楼以上居民不能正常洗澡、冲厕所,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居民反映十分强烈。

建 议:自来水供应部门尽快更换、维修供水管网,恢复正常水压。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88号

案 由:关于尽快加速推进南湖治污的建议

提出人:张堂孝(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城投公司,洪山区人民政府

内 容:

201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南湖治污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治理、全面治理、坚决治理”,全国新闻媒体予以高度关注。虽然2012年武汉市水务局制定了南湖治理规划方案,建设了部分栈道,完成了部分清淤和龙王嘴污水厂建设。但由于黄家湖污水厂未竣工,且尾水箱涵和南湖明渠、巡司河并未同步建设或治理,至今南湖周边26个排污口,依然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南湖,南湖水质一直处于劣五类,人畜不能接触,夏天臭气与死鱼直接影响周边30多万居民生活质量,严重影响武汉市的形象。

建 议:尽快完成黄家湖污水厂建设和南湖北岸尾水箱涵、南湖明渠的建设以及巡司河治理,制订南湖截污时间表。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89号

案 由:关于建议城管部门规范城市公用设施管理的建议

提出人:童绥旺(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城管委

内 容:

市城管部门在审批、设置城市公用设施(包括道路、街道路名牌、公用电话亭、供电、电信配电机柜、垃圾箱等)要做到规范、合理,不要成为人行道上的障碍,目前,在我市部分路口,路段人行上,公用设施杂乱布置,严重阻碍了行人通行,影响行人通行安全。(附图)

建议城管部门:

1、对全市道路人行道上附设的公用设施进行分类调查,制定合理设置标准,进行规范管理。

2、对妨碍行人交通的公用设施进行清理、迁移,为市民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创造条件,确保行人的路权。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90号

案 由:关于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场所设置的建议

提出人:肖斌武、张继生(共2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内 容: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基本解决了律师对在押人员“会见难”的问题,律师会见次数的增加与会见场所的局限性矛盾凸显,纵观武汉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场所的设置,存有随意性,不适用,数量少的特点,缺乏规范。

1、随意性:第四看守所的律师会见室由羁押室改造而成。律师坐在走廊里,被会见人关在室内五米开外的审讯椅上,中间隔一道密集的栅栏,不大声说话,彼此听不见。武昌看守所的会见室是一间办公室,除桌、椅外无任何设备、设施防护,如此设置表现出随意性。

2、不适用:青山看守所的会见室由一间提讯室改造而成,一间房屋用玻璃隔成三个挡,中间用玻璃隔断,通过电话交流,两对人会见时互相干扰根本无法进行。

3、数量少:有的看守所设置一两个律师会见室,随着在押人数的增多和律师会见次数的增加,供需矛盾凸现。

我们曾在公安部模范看守所--鄂州市看守所参观,律师会见室只有三个,装有视频监视,无音频监听,供不应求时,工作人员主动告诉会见律师,审讯室可用,但音频、视频监控全开,使用与否由律师选择,这不失为在硬件设施改造不到位的情况下一种解决方法。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更进一步保障了在押人员获得辩护的权利,看守所对律师会见场所的设置关系到在押人员权利的实施,请市公安局予以规范。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91号

案 由:关于在公安局设立民生事务证明中心的建议

提出人:肖斌武、张继生(共2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内 容:

在市民的平常生活中,常常出现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的情形,如民事诉讼中,居住地及居住期限的证明;继承事务中,人员生存、死亡状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而谁是“有关部门”?除婚姻登记外,未见具体规定,谁是证明的义务人,给有需求的市民生活造成极大不便,甚至造成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在现代户籍制度下,人户分离是比较常见现象,一旦涉及诉讼,则需证明实际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社区出不出证明,未见规定,具有随意性,有人社区出了,遭遇当事人“闹”,社区不出证明导致因管辖不明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在继承事务中,需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生存状况证明,而随着城市的建设,居住的变化,邻里之间,社区也不一定清楚,无法证明。

这些信息在我们当今社会的户籍管理系统、流动人口管理系统、网格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中间绝大多数是有记载的。这些信息如何为民生所用?

建 议:设立民生事务证明中心。

可以设在公安局。中心应该有全部信息资源的享用权利,有根据市民的申请和信息出具证明的义务。同时也要做市民私人隐私的保护工作。建议全市设立一个办公机构两个点江南、江北各一个,依附于政务中心,为市民服务。为保护私人隐私,对证明的申请人加以限制。需区别,如因仲裁、诉讼提出证明申请的由有关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出具联系函,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因为公证需要提出证明申请的,受理的公证机关出具联系函,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即公证机关根据仲裁、诉讼、公证机关的联系函和当事人的申请,根据相关信息资源出具证明。委托律师诉讼的由律师机构出具联系函,凭当事人的委托书、律师证出具证明。

此类做法广州市已经执行,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学习借鉴,建议市政府设立民生事务证明中心。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92号

案 由:关于抢抓"营改增"契机更加注重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提出人:郭亚光(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交委,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内 容:

一、问题的提出

“营改增”通过结构性减税,有助于减轻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企业的负担,促进服务业发展,进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实现转型升级。我们应抢抓“营改增”改革契机,在我市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计划”的同时,更加注重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规模与质量,使之一方面通过产业融合,为武汉现代制造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支撑;另一方面通过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提高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质量,促进武汉国家战略地位提升。否则,有如前20年武汉错失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机遇一样,会在第三产业发展方面再次错失良机,形成又一发展落差。

(一)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顺应经济发展规律、赢得发展先机的需要。产业结构向着合理优化的方向变动的一般规律是第三产业逐步取代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产业之间呈现“三二一”的倒序发展格局,并实现结构的合理化与最优化。这种产业结构倒序发展格局是经济快速高质量增长的推动力。在全国许多城市逐渐陷入一片雾霾之时,国家及时实施“营改增”改革,大力促进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就是在重新反思我们过去的经济发展模式、思考未来经济增长点后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同时也是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先手棋”。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经济将很可能进入一个继工业化、信息化革命之后的划时代的“服务型经济”时期。我们应重视并及时把握这一潜在的产业变革机会,坚定不移地围绕国家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为武汉未来长期的经济增长赢得发展先机。

(二)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武汉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强调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并非是要“实体经济”空心化,而是要在始终坚持产业立市、工业强市战略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从国际视野看,服务业占比较高的纽约、伦敦、东京等大都市服务业占比都在85%以上,从国内发达地区情况看,北京、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服务业总量大占比高,一般在60%以上。而武汉服务业占比多年来一直徘徊在50%左右,2013年武汉服务业经济总量仅为4300多亿元,占比还不到48%。武汉市服务业无论是规模总量还是GDP占比,与国际、国内发达城市存在明显的差距,就是与经济总量相近的其他副省级城市如杭州、成都等相比,武汉市服务业发展也存在明显不足。因此,抢抓“营改增”契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是夯实“两业并举”,实现“两翼齐飞”,促进武汉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需要。同时也对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城市经济辐射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武汉财力可持续增长的需要。经济动能夯实财源基础。没有经济总量的扩张,地方财力增长成为无源之水,没有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地方财力增长只会是无本之木。从实际情况看,2014年我市因现代服务业发展就净增税收4亿多元,为地方财力可持续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方向与思路

以《武汉2049远景发展战略》为指针,牢牢把握“工业倍增计划”、“服务业提升计划”两个战略支点,紧紧依托工业发展的内生服务需求、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发展的战略需求,在生产型服务业上着力,在生活性服务业上搞活,以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为支撑,以完善政策体系和要素支持为突破,增强生产型服务业配套能力,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整体质量,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结构提升,建设起全国重要的物流中心、会展中心、工程设计中心、中部时尚消费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好以武汉中央文化区、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汉正街中央服务区为代表的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力促现代服务业成为与我市工业并驾齐驱的经济发展新引擎。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93号

案 由: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财源信息共享应用、壮大武汉财力的建议

提出人:郭亚光(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内 容: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财源信息,整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资源,实现全部财源信息交换和共享,为政府决策和税收征管提供有效依据,促进我市财源建设工作。2013年6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财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武政办[2013]93号),由市财源办负责启动建设武汉市财源信息共享平台。

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和完善,截止目前已有市工商局等19家单位联网成功,向平台报送数据2500余万条。市国税局通过信息管税,提高了堵漏增收精确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促进堵漏增收精确度的不断提高。我局各业务处室结合各自的业务要求,以第三方信息为突破口,进行细化分析,对存在偷逃税嫌疑的纳税人进行精确定位,利用发改委、房管局、商务局、国土规划局、建委等五单位的2274条信息做为税源风险任务下发;开展“土地转让信息”、“股权变更信息”、“医保刷卡数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动信息”专项分析比对。直接查补各类税款43168.10万元。

2、提升了征管水平。我局结合税源基础管理工作,将来自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第三方信息和基础数据进行比对,进行了户管差异分析、定税核定信息不一致分析、纳税人状态分析、同一法人非正常信息分析,将1320户应登记未登记纳税人纳入户管;将76条定税不一致信息核实调整到位;将1527条同一法人非正常纳税人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横向互动应对,对涉及305位法人的894户纳税人进行了处理。极大提高了税务登记率和税务登记信息准确率,夯实了基础信息管理。

3、促进依法纳税的习惯养成。根据一线评估人员的反馈,将第三方信息匹配到评估检查任务,不仅具有堵漏增收上的价值,更重要的是会对纳税人产生无形的威慑作用,改变其一直以来形成的“我不报,税务局就不知道”的观念,促使其逐步规范申报行为、逐渐做到应报尽报,为税务机关实现“应收尽收”目标提供了有利条件,在源头上为税收收入的持续健康增长打下了基础。

财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运行至今,由于没有建立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激励机制,缺乏有力的督办手段,仍有部分单位和部门没有联网报送信息。主要涉及中央在汉企业和省垂直管理单位。已进入联网报送信息的单位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漏项、漏报等问题。2014年12月市财源办已经下发通知催报,相关单位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按要求修改报送,影响到财源信息的应用,造成财政收入的流失。

二、工作建议

根据目前的现状,为了更进一步发挥信息平台对我市地方财源建设的支撑作用,打造财源信息共享平台升级版。建议市政府加强财源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财源信息应用和互联互通的长效机制。

1、国税局和地税局要及时反馈信息利用情况。财源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的目的是运用,财源信息使用的成果也是对各相关报送单位工作评价的基础,因此,市国税局和地税局要结合日常征管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利用,定期报告使用效果。对效果突出的专项检查、重点稽查、行业评估等要在检查结束时立即上报。

2、对按需求报送信息的市直部门和单位在市政府综合绩效考核时加分。市属相关部门在完成本单位的职责的同时由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支持地方财源建设,建议比照立功单位给予加分。

3、对报送财源信息取得重大成果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对中央在汉企业、省垂直管理单位、市直部门报送的信息,用于税收征管,为市政府决策产生积极影响,成效显著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4、建立政府督办制度。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情况由市财源办收集整理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市政府对报送情况定期通报。对长期不报的单位下政府督办单督办。

加强市财源办的工作力量。目前,从事专职从事财源办工作的人员只有1名,其余都是各部门兼职,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建议充实市财源办的专职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94号

案 由:关于清理东湖开发区九峰街九峰抗旱排涝功能河道的建议

提出人:张堂孝、谈华宇(共2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水务局

内 容:

九峰河道贯穿九峰、群英、新跃、滨湖等区域,是周边辖区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水源。

近年来,由于建设项目施工导致泥沙严重阻塞河道,破坏了原有的生态环境,特别是今年7月6日的一场大雨,因城际铁路、货运外绕形成的建设垃圾、泥土使近5公里的河道严重阻塞,导致河道无法及时排水,造成青王公路以东大面积渍水,200多亩农田、80多亩鱼塘被淹,100多栋房屋进水,青王公路中断50多个小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河道疏通刻不容缓。

建 议:市水务部门及时对5公里九峰抗旱排涝功能河道进行清理疏通。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95号

案 由:关于解决东湖开发区九峰街失地农民生存环境和村级经济发展的建议

提出人:张堂孝、谈华宇(共2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国土规划局

内 容:

2008年12月以来,东湖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已征用九峰街南片8个村土地达3.67万亩。根据开发区的要求,村民随之转为城市居民。然而对失地村级组织的留用地没有及时落实,导致集体经济逐年下降,失地农民没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必将会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建 议:东湖开发区要遵守征地前的承诺,及时落实对各村一定比例的留用地,作为村级发展用地。并帮助有关村做好开发、利用,增加村集体收入,保证村民基本生活稳定。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96号

案 由:关于东湖开发区九峰街农民还建房完善配套设施及落实维修资金的建议

提出人:张堂孝、谈华宇(共2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国土规划局,武汉供电公司

内 容:

长期以来东湖高新区九峰街农民还建房社区配套功能设施不足给老百姓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

1、社区交房时未配备居民休闲座椅和景观式果皮箱,造成居民户外无处休息而占用毁坏草坪、垃圾乱扔等现象;

2、九峰还建社区集中在一处,将来可容纳4-5万人居住,没有规划建设一个大型文体休闲活动广场,造成居民活动分散,或占用公共场所,或抵进居民楼,或争抢健身场地,扰民投诉事件经常发生。

3、九峰街还建社区55岁以上的女性有1924人、60岁以上的男性有1261人,社区内没有1所养老院,而有养老需求的家庭越来越多,养老院的缺乏给这些家庭造成许多不便;

4、社区内未规划百姓宴席场所,居民还建房面积又有限,造成村民办理红白喜事不方便;

5、九峰整个还建小区公共用电只在其中一个社区设一个总电表,由供电部门单独抄表收费,其他社区在总表下设分表,由总电表所在社区物业公司代收代缴,造成社区之间电费问题的矛盾与纠纷;

6、停车棚内未安装充电设施,出现居民乱接电源线为车辆充电等乱象,形成安全隐患;

7、还建小区消防设施还未完全配备到位,个别小区居民分房入住两三年消防水管未通水,还未安装消防水带,已发生两起因消防设施缺失造成救火不及时,业主因此损失加重的案例;

8、还建社区未设置房屋维修基金,如果房屋、设施出现问题和故障无力承担维修费用。

建 议:1、为每个社区安装独立电表,配备安装充电设施,配齐各项消防设施,交房前安装好户外居民休闲座椅、景观式果皮箱;

2、在还建社区合适位置新建1个能容纳5000人以上的大型文体休闲活动广场,1个能容纳200人的百姓宴席场所,1-2个能容纳50个床位的社区养老院;

3、拨付专项建设资金以及房屋维修基金,用于社区配套功能及设施的完善以及房屋、公共设备设施维修与更新。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97号

案 由:关于东湖风景区青王公路段道路综合改造的建议

提出人:张堂孝、谈华宇(共2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城投公司,市公安局

内 容:

青王公路(青山至王家店)由于重型车辆较多,路面破损严重,加之道路中间的绿化带无人管理,杂草丛生,树木没有修剪,严重影响道路花坛中心开口的行人、车辆的视线,由于没有设置交通信号和交通标线,近几年来造成多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10多人的死亡。

建 议:1、对青王公路(东湖风景区段)道路破损进行维修,清除中间隔离带或将绿化带中树木改种为矮小的花卉。

2、完善道路花坛中心开口的交通信号及交通标线。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98号

案 由:关于加快东湖风景区尤庙地区道路升级改造的建议

提出人:张堂孝、谈华宇(共2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东湖风景区管委会

内 容:

尤庙地区目前被武汉铁路编组站和武钢铁路编组站几十条铁路由北向南贯穿,又因该地区东面是严西湖,仅剩下一条武钢集团70年代修建的武钢四号公路与外界相通,弯多路窄又长年失修,路面破损严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造成本地区一万多名老百姓物流受阻、进出两难、信息闭塞,对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这一现象与发达的武汉大都市极不相配,与大东湖旅游胜地也极不相称。

建 议:1、打通连接武汉新火车站、青王公路、东湖高新的物流通道。

2、打通与连接新武东、武钢、461、471等厂矿企业的交通纽带。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99号

案 由:关于将地铁5号线延长至黄家湖地区的建议

提出人:万建平(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国土规划局,洪山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地铁集团

内 容:

据悉,武汉市地铁5号线规划设计终点在洪山区青菱街青菱村。而黄家湖地区武汉科技大学、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有近10万师生,以及福星惠誉东澜岸、上海爱家集团“名校华城”70万商品房开发, 七〇一科研院所以及红霞村、园艺村的还建小区,近10万居民出行十分不便。湖北华中动力车产业园,每天来此学习驾驶和考试的学员千人以上。正在建设中的湖北华中江南建材物流市场,随着越来越多的商户入驻,对地铁交通的需要也更加迫切。如果地铁站终点设在青菱村,将不能满足黄家湖地区的师生、居民出行,并且对地区产业项目发展产生很大影响。因此,为了该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建议将武汉市地铁5号线延长至湖北华中江南建材物流市场,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200号

案 由:关于推进武汉市南大门绿化带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万建平(共1名)

办理类型:分办

承办单位:武汉地产集团,洪山区人民政府

内 容:

洪山区白沙洲大道,红霞村至龚家铺2.8公里路段的破损现象经2011年电视问政后,市政府非常重视,从2012年1月开始实施武咸公路该路段的拓宽改造工程。到2012年10月,该项改造工程已完成通车,基本改善了武汉市南大门的道路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频发状况。但由于武咸公路两旁的绿化带至今没有具体落实,使道路两旁的绿化现状非常凌乱,与新拓宽的道路非常不协调,严重影响武汉市南大门的市容形象。

因此,建议市政府将武咸公路两旁的绿化带建设纳入2015年城市建设计划,以彻底解决武汉市南大门的整体环境,以一个崭新的面貌, 迎接2015年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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