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01号
案 由:关于建设大道机场下沉路段建设纳入2015年城建计划并督办的建议
提出人:肖军生、邢耀霖、黄罗俊、黄思、严光成、张明家、许志权、李常鸿、王静(共9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城建委,硚口区人民政府,江汉区人民政府
内 容:
建设大道王家墩机场下沉段东起凌云加油站,西至汉西路,道路长500米,道路规划宽50米。当年为满足王家墩机场飞机起降需要,车行道路作下沉处理。现王家墩机场已经迁移,地块规划已调整,此段道路给车辆行驶及当地居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
为了完善建设大道路网格局,优化区域道路交通环境,2012年7月,海军工程大学、区人民政府联合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恳请将建设大道王家墩机场下沉段道路建设列入市城建计划的请示》(硚政文【2012】34号)。经市政府研究,将建设大道(凌云加油站-汉西路)改造工程列入了《2012年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在多方努力下,该地段《建设大道(汉西路-梦泽湖三路)道路和排水修建规划》(武图资规函[2013]994号)等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
现项目急需实施的理由:
1、该路段到雨季经常积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出行,历年都有居民投诉,代表提案多次未解决。
2、目前该路段周边正在建设大型社区,一旦社区建成人流量增加,将加大交通压力,届时再来解决问题,将造成的被动及建设难度,增加建设成本,现在正是一劳永逸解决此难题的最佳时机。
鉴于此,为改善周边交通环境,提升道路周边土地效益,尽快落实为驻军办实事的有关事宜,请将建设大道机场下沉段(汉西路-梦泽湖三路)道路和排水建设纳入2015年度城建督办项目。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02号
案 由:关于在2015年世中田赛赛场(武汉四中)建设校内游泳池,打造硚口西部体育训练(健身)中心的建议
提出人:郑学军(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硚口区人民政府
内 容:
一、武汉四中慨况
武汉市第四中学是一所百年老校,公元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由英国基督教伦敦会牧师杨格非教授创办的一座美丽的花园式学校Criffith John College--博学书院,1952年改名为“武汉市第四中学”。学校现有48个教学班,教职工182人,学生2500多人,学校约154亩的校园面积居武汉三镇中学之最,是湖北省示范中学。1998年,学校成为武汉市首家示范学校;1999年学校又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第一所中学,被省政府命名为湖北省示范学校。武汉四中是目前武汉市唯一的集武汉市文明单位、武汉市校园文化建设十佳学校、武汉市示范学校、湖北省园林式学校、湖北省示范中学五种殊荣于一身的学校。
悠久的办学历史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孕育了满园的芬芳桃李,培养了数以千计的科学家、政治家、外交家、文学家 、艺术家 。感动世界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中国返回式卫星总设计师林华宝 院士、外交部原常务副部长浦寿昌 、国家审计局局长曾昭远、驻欧共体大使浦山 、感动中国的驻伊拉克 大使孙必干 、西安卫星控制中心主任、神舟系列飞船总设计师陈长贵 、著名评书艺术家何祚欢以及世界珠心算纪录保持者陈冉冉和朱玉婷同学等就是四中学子的杰出代表。
体育、英语和理科,堪称武汉四中享誉全省的三大“利器”。武汉四中体育特色蜚声全国,武汉四中是全国优秀田径试点校、全国足球传统校、中国中学生体协田径协会会员学校。学校于1995年成功举办了全国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2005年武汉市第七届运动会在四中成功举行,2007年承担了全国六城会分赛场,学校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中学生田径俱乐部,连续17届夺得武汉市中学生运动会基层学校团体总分第一名,连续9届夺得湖北省重点中学田径运动会男子团体第一名。2005年学校田径队代表中国中学生在葡萄牙夺得世界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团体冠军(中国首次),2006年在四川绵阳夺得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团体冠军(湖北首次),又在黄梅夺得湖北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冠军,实现了全市、全省、全国、世界中学生田径比赛大满贯!武汉市中学生运动会曾多次在该校举办,并多次代表我国参加世界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在1993年的意大利、2005年的葡萄牙、2007年的法国、2011年的波兰和2013年的捷克,武汉四中曾代表中国取得了一次团体总分第一和一次金牌总数第一的好成绩。2012年11月份,教育部将首个也是目前唯一的“中国中学生田径训练基地”授予武汉四中,2015年世界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将在武汉四中举行。
学校现有田径队员达国家一级运动员7人,接近运动健将水平2人,每年平均向各类大专院校输出高水平运动员15人以上。从四中走出了一大批优秀体育人才:首届全运会百米冠军李必华、赛艇世界冠军刘卫平、第六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百米冠军李德刚,2005年世界中学生锦标赛跨栏冠军罗丽娟、三级跳冠军罗文,2007年世界中学生田径锦标赛跨栏110米栏冠军董文崇等等。
二、露天游泳池情况介绍
1995年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在武汉四中举行,运动会项目包括游泳项目,为了承办此次运动会,当时新建一所露天游泳池,面积约3000平方米,设50*25米十道标准游泳池,含有更衣室、淋浴室、辅助房和200人简易看台,但是没有水循环系统。运动会后游泳池对外开放几年,由于维护经费缺乏、管理不善,以后一直闲置,如今游泳池内有污水,杂物,辅助用房已损坏、破烂程度较严重。因此有必要建造成一个室内恒温游泳馆,以满足学校学生教师游泳教学和周边居民体育锻炼的需要。
三、恒温游泳馆项目建设背景
当今世界,竞技体育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载体和窗口,集中反映出人类社会文明和向上、健康的生活追求。从1894年现代奥林匹克运动诞生到今天,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社会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人类生活观念的变化,竞技体育已经越来越成为人类生活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体育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与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体育是一种国际语言,人们甚至不需要翻译、不需要解释,就可以自由交流,它为世界和平做出了特殊的贡献。体育作为人类的一种社会活动,它与政治 、经济、科学、文化、教育、军事等密切相关,经济实力、国防实力、民族凝聚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衡量标志,竞技体育对振奋民族精神、增强凝聚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进入新世纪以后竞技体育越来越受到各个国家的普遍重视。由此,世界竞技体育的竞争也会更加激烈,竞技运动水平会更加接近,国家和政府也会更加重视。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要确保经济快速发展,吸引更多的外资,要让我国的国民素质迅速提高,国际地位不断增长,逐渐担当世界大国地位与责任,为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努力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就必须发展体育事业,必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必须抓紧抓好青少年即全国中学生体育设施和体育场馆的建设。
武汉处于中国的经济地理中心,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与人才优势,体育运动事业有较高水平的发展。武汉体育中心是湖北省乃至华中地区首屈一指的综合性大型体育场馆,承办过国际国内多项大型体育比赛。武汉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和知名教练员。这些“硬实力”与“软实力”都是推动武汉体育事业迅速发展的根基与力量源泉。
硚口区是武汉市体育强区,被人们称为“世界冠军的摇篮”。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培育了伏明霞、高凌、肖海亮、童辉、韩爱萍、陈静、韩晶娜、刘黎敏、乔红、尚幅梅、田秉毅等14位世界体育冠军;硚口区也是湖北省第一批被国家命名的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文化先进区。武汉体育馆、省体工三大队训练基地相继落户硚口,省体操、游泳、跳水、乒乓球等强势项目的训练地都在硚口,形成集聚效应。
武汉四中是全国优秀田径试点校、全国足球传统校。体育是武汉四中的另一项特色品牌,拥有体育特级教师1名,体育高级教师6人。武汉四中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学生体育训练,武汉市中学生运动会曾多次在该校举办,并多次代表我国参加世界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从1993年到2013年,武汉四中曾代表中国取得了一次团体总分第一和一次金牌总数第一的好成绩。百年老校武汉四中被作为2015年世界中学生田径锦标赛指定赛场。这也是该项赛事首次走出欧洲,首次走进亚洲,首次在一所中学举行。
武汉四中体育设施比较齐备,现拥有标准的四百米田径体育场,新建室内综合训练馆。武汉市中学生运动会曾多次在该校举办。本此武汉四中体育运动场馆及配套设施的新、改(扩)建工程,不仅可以改善武汉四中体育运动场馆及配套设施不足的现状,而且可以全面推进学校及全国中学体育事业发展,展现武汉四中田径运动事业在中学校园体育事业方面“国内第一,世界一流”, 并将武汉四中按照教育部的期望与标准打造成名副其实的“中国中学生田径训练基地”,弘扬“敢为人先 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带动和推动全国田径运动水平的提升,向世界展示“少年强则国强”的精神面貌和中华风采。
四、恒温游泳馆建设的必要性
(一)建设恒温游泳馆是学校体育教育教学的重要保障。
通过对武汉四中体育场馆、教学楼及配套设施的现场调查,发现目前的设施条件及环境现状今年在逐步完善,拥有400米标准室外田径场、200米室内训练馆,教学楼、实验楼、行政楼、报告厅修葺一新。但现有游泳馆为露天游泳馆,设施简陋,目前已停止使用。要通过2015年世界田径锦标赛活动为契机,体现大武汉的时代气息与国际化大都市一流学校、百年老校的精神面貌,将武汉四中体育设施成功塑造成一个“世界领先、全国一流”的标准化、现代化的训练场地,必须将现有室外露天游泳馆拆除,重新建造一个室内恒温游泳馆,为来自世界各地及全国中学生提供一个训练、热身、休闲的场所。通过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创造国际化一流的硬件设施与环境,严要求、高标准建立各项场馆,为集训的运动员和教练提供良好的训练和生活环境,同时也加强素质教育与文化课程的学习。同时满足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武汉市中小学生必须学会游泳的要求,为学校学生教师游泳教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恒温游泳馆是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基础设施,成为中国中学生一流的体育运动摇篮基地的需要
要让世界体坛的辉煌史册上多一些中国人的名字,在国际重大比赛场上多一些五星红旗的光环与激情嘹亮的义勇军进行曲,让国人为之振奋、世人为之刮目相看,必须要创造出一条新型的发展机制。建立以中小学为后备人才的发展基地,从小抓起,从小教育与训练,按按照科学的方法,储备后备人才,在不耽误运动员正常学业的前提下,创造性的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青少年竞赛机制,大力促进青少年体育运动事业的发展。目前计划新建设的室内恒温游泳馆,运动员集训大楼等,也是为了将武汉四中塑造成全国中学生田径训练基地,一次大力投入,长久受益,为我国长期、持续培训和培养田径运动优秀人才作出不懈的功绩。当武汉四中这样一个训练基地发挥一定的功能与作用,逐步带动全省、全国中小学生田径运动水平提升之际,并可以此为“样板工程”,在全国多个区域、多个省市逐步建立同样的训练基地,按照流程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就像肯德基连锁店一样,复制出一批又一批高水平的田径运动栋梁之材,为我国早日成为体育强国描绘出一本高质量的教材。这样一来,带动和推动了全国中小学生体育运动整体水平的提升,同时,加强各省市、各区域的体育运动竞赛,在全国选拨体育尖子生,向国家队源源不断输送优质的后备人才,让一个个“刘翔”似的中国人的名字响亮地出现在国际体坛史册上。并且,还要解决个别项目突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以全局为重,争取多个项目全面开花,每一个项目都要力争第一,为我国的体育运动事业发展树立新的里程碑,将该校建立成为中国中学生一流的体育运动摇篮基地。
(三)建设恒温游泳馆是为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和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迫切需要
“十二五”时期群众体育的发展目标是:全面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强化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建立完善以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健身指导、科学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组织、全民健身指导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等方面的数量与质量显著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
该项目建成后,按照武汉市政府要求,将对外开放,吸引更多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为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进而推进硚口区乃至武汉市群众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在硚口区政府“三件大事”的推动下,2013年9月出台的《古田生态滨水新区综合规划》绘制了硚口西部发展的宏伟蓝图,硚口古田地区正成为硚口西部建设的热土。武汉四中作为古田地区的标志之一,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完善的体育设施,美丽的校园环境,即将成为古田生态滨水新区的一张新“名片”,进一步提升古田生态滨水新区的品质和吸引力。
四中新建和改、扩建后的设施,均可以对外开放,特别是田径运动场地、室内训练馆、游泳馆等,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健身内容丰富的好场地。体育运动,不仅仅是为了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更重要也是最根本地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创建和谐社区及和谐社会,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特提出上述建议案。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03号
案 由:关于将丰华路划归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彻底解决校园安全隐患的建议
提出人:郑学军(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内 容:
案 由:关于将丰华路划归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彻底解决校园安全隐患的提案
内 容:
今年,全国发生了多起校园安全事故,校园安全工作越来越受重视,预防校园事故发生成了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也多次发文要求积极开展校园及周郑学边环境的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武汉市早在2011年就出台了《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要求各区各部门协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维护一方平安,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4年2月17日,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异地搬迁到位于武汉市长风路42号的新校区,目前学校运行正常,教育教学各项成绩均取得重大突破,创湖北省示范学校也已圆满完成功,创建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也已成功,学校迈入了快速稳定发展期。但校园内还存在着一个重大隐患:丰华路将一职教校园一分为二,将学校的教学区、办公区和住宿区、运动区、生活区强制隔离,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给往返在两个区域间的师生带来了重大生命安全隐患。这已经成为校园安全的重大威胁,因此,特建议将丰华路南端(校园内部分)划归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彻底解决这一校园安全隐患。
案由一:2013年《湖北日报》曾报道襄阳一所学校类似情况,并造成了恶性交通事故,为避免悲剧重演,因而建议尽快解决问题,排除隐患。
案由二:学校东西两侧,和丰华路平行的两条道路:丰顺路和丰美路和丰华路,与丰华路间隔均在两百米内,将丰华路划归一职教后,对周边居民出行影响不大。
案由三:若通过在丰华路上建天桥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至少投入1000万以上建两座天桥,而且还不能彻底解决学校的安全隐患,因为目前一职教中心学生4000多人,教职工300多人,师生往返两大区域频繁,在学校大型集会、活动或接待市、区大型活动时,天桥的通行仍然存在拥挤和踩踏事件隐患,因而建议一次性彻底解决。
为此,从改善一职教中心办学环境,加强校园安全,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的角度,提议:
拓展丰美路、丰顺路的通行能力,以替代丰华路,并将丰华路南端(一职教校园内部分)划归一职教中心,在不影响周边居边通行的情况下,彻底解决一职教校园安全隐患。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04号
案 由:关于全面发展"校园足球"的建议
提出人:郑学军(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内 容: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心中国的足球事业。2014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发展足球事业作了重要批示,特别强调要从娃娃抓起、从基础抓起、从群众性的参与抓起,打好群众基础,夯实人才根基;特别强调要抓好青少年,即重视技术能力的培养,又注重意志品质的培养。
2015年元月,教育部牵头,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等五部门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任组长。教育部要求2015---2017年全国学校要统筹推进,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力争到2017年在全国扶持建设2万所左右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200个高校高水平足球队,建设30个左右校园足球试点区县。
武汉市代市长万勇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对3500名青少年开展足球免费培训作为2015年十件实事之一。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按照刘延东副总理“全国校园足球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及《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目前“校园足球”开展实际,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地方各部门职责不清,管理机制不健全,经费渠道不明晰,师资匮乏,场地不足等,现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如下:
一、强化统筹协调,畅通管理渠道
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的“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体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等为组成部门、各试点学校为成员单位,整合教育、体育、足协等多方力量,各司其责,共同参加,避免“谁都管,谁又都不管”的现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不定期提请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汇报工作进度,协调、推进、解决相关工作。
二、统一思想认识,形成社会共识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氛围;教育管理者和教师要思想高度统一,把“校园足球”不简单看成是一项活动,应把它看成是学生全面发展、是培养健康人的基本要求,特别是校长要把“校园足球”作为学校教育目标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仅是教育系统、学校要开展普及活动,更重要的是全社会要共同努力,要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将开展学校“校园足球”与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关系到一代又一代人成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来认识。
三、积极整合资源,弥补师资缺口
目前开展“校园足球”最大的瓶颈是师资不足,学校体育教师不足,特别是足球教练匮乏。要解决此难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最大限度地激活现职在岗教师,开展流动、培训,
创造条件转岗,尽可能地弥补现职岗位不足。
2、制定人才引进计划,招进一批足球专业的高校毕业
生和年轻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充实到学校教师岗位。
3、聘请一批体育系统、大专院校足球专业教练,充实
中小学足球教练岗位。
4、从社会上吸纳一批品德端正、热心公益、热爱足球
的有识人士或家长,兼任“校园足球”业余教练。
四、明确经费来源,强化管理措施
明确各级各类青少年足球项目经费筹措来源,使用标准、途径、范围、对象和办法等,以推进“校园足球”发展为目的,严格管理资金使用,落实政策,调动积极性。五、加强场馆建设,多措并举保障
加强场地设施建设。推动各校在实施“全面改薄”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加强校园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整合场地资源,特别是积极探索学校与当地社会公共体育场所共享机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足球场地;完善校园责任保险,防止伤害和纠纷,树立法规意识,建立法律诉讼观念,减少事故纠纷,保障“校园足球”有序开展。
六、常态考核管理,实行绩效问责
“校园足球”必须持之以恒的坚持开展下去,不能一阵风、走过场,要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和一系列的制度、法规,保障贯彻落实;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动态监测,公开考评,责任问责,加大奖惩约束。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05号
案 由:关于政府支持有资质物业公司参与老旧社区管理的建议
提出人:刘德荣(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财政局
内 容:
上世纪未开发建设无物业管理的老旧社区的房屋漏水、地下排水管网堵塞,社区安全及环境卫生等问题日益突出。而常住居民多为生活困难或大量外来务工承租户,长期无物业收入来源,业主委员会自治和管理难度较大,故建议:
一是对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的物业公司根据小区居民户数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
二是对积极参与老旧社区管理的物业公司计入诚信加分并纳入物业公司年度绩效开合的资质评审。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06号
案 由:关于加快硚口“绿道”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张启发(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硚口区人民政府,市园林局
内 容:
生态环境以前一直是硚口发展的短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硚口区依托14.5公里的汉江滨水岸线和10公里的张公堤城市森林公园,抓住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的机遇,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两带三园”为重点,大力建设美丽生态家园。
目前,“两带三园”的生态格局基本形成,在阮成发书记的关心下,江汉二桥至江汉六桥范围内的45家砂石场、占滩企业江滩民垸全部搬迁,在市水务局的大力支持下,汉江湾体育公园一、二期41万平方米主体建设完工,包含32个各类体育场馆的江滩群众体育活动中心加快建设。张公堤城市森林公园完成道路改造和绿化建设,形成超过400万平方米的城市森林,沿线串联起园博园、张毕湖、竹叶海3个1000亩以上的大型城市公园。全区公共绿地面积从2011年的247万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505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从4.48平方米增加到9.53平方米。预计到今年年底,随着“两带三园”的建成,全区公共绿地面积将达到715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将达到12.5平方米。
前天,阮书记在党员代表、委员会议上强调,市政府要把绿道建设抓在手上,万勇代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突出抓好“绿道年”建设,打造一批示范绿道,实现城市绿网、蓝网相连,并与人行道、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有机衔接。可以说,这为我们建设美丽生态硚口撑了腰、打了气。硚口将着力构建“大生态”系统,形成汉江湾古田生态新城环行绿道,在硚口西部打造生态休闲圈。目前,硚口“绿道”建设主要有三个重要节点问题:
一是汉江北岸晴川桥至月湖桥趸船整治。《政府工作报告》将两江四岸核心区趸船码头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加快服务业向中高端发展的战略目标,硚口区于2010年将岸坡上的乱搭乱盖、违法建设全部拆除。汉江北岸晴川桥至月湖桥岸线长2.3公里,共锚泊趸船67艘,分属21家单位,按使用性质可分为船舶维修、公务工作、企业工作和水上供油4类。44家企业工作趸船基本已改制或转让给个人,从事仓库、旅社、小产品加工等,彻底改变了趸船的原有功能,影响了汉江行洪和航运,成为重大安全隐患。从1999年起,市海事等部门对汉江沿岸停泊船舶进行过多次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未能从根本上扭转。建议将该区域的趸船整治纳入江汉朝宗文化旅游区创建工作中率先启动。
二是江汉六桥至长丰桥段砂石场搬迁。江汉六桥至长丰桥岸线长3.64公里,有20家占滩企业和砂石场,清障面积25万平方米,需清障资金2.75亿元。在区“两会”上,加快实施江汉六桥至长丰桥防洪清障已列入区政府工作报告,今年要完成。建议将清障资金列入沿河地块土地成本。
三是张公堤跨三环生态廊道建设。通过生态廊道,将“两带三园”串联起来,形成一个大的生态循环圈。建议将张公堤跨三环、张毕湖到宜家、宜家到竹叶海的生态廊道,作为全市“绿道年”建设的重要节点,加快建设,力争今年建成。到时候我们骑自行车,可以沿着绿道,从汉正街晴川桥一直上张公堤,再经过跨三环的生态廊道,既能到张毕湖,又能到宜家,到竹叶海、园博园。那时,整个汉口地区,可以通过园博园及张公堤绿道,向西连接汉江绿道,向东与汉口江滩相连,形成串联汉口主要区域的绿环。
2015年2月3日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07号
案 由:关于全民提升阳逻核心港集疏功能、全面实施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的议案
提出人:李涛、沈君谧、李晓山、胡亚波、胡明荣(共5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武汉新港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交委,新洲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规划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黄陂区人民政府,市地铁集团
内 容:
解决方案:提升以阳逻港为核心的港区集疏运功能,应着力推进十大工程建设:
一是整合岸线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码头功能;
二是在江北铁路香炉山段修建集装箱货场,畅通水铁联运,降低成本;
三是建设天阳专用货运通道或引进顺丰物流公司,恢复阳逻军用机场军民两用功能,实现阳逻核心港水空联运;
四是取消外环收费,降低公路物流成本,畅通公水联运;
五是建设临港大桥,联系光谷未来城,拓展发展空间;
六是启动地铁10号线建设,打通阳逻与武汉化工新区、青山区的联系;
七是建设武英高速阳逻连接线,畅通高速与水运的联系;
八是推动阳大路北移,拓展武船周边沿江产业发展空间;
九是推动阳福线(即S109新洲段)升级改造,打通阳逻港区与红安、河南新县等周边地区联系,增强对大别山周边河以北的集疏运能力;
十是利用中央棚户区改造政策,加快阳逻港驱散期建设拆迁步伐。
建 议: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不能部门对以上十个问题给与大力支持和协调。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08号
案 由:关于加快推进武汉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理与循环经营体系建设的议案
提出人:范汉斌、王慧斌、钱圣国、韩良炎、徐旭东、苏军、贺国华、林锋勤、徐先成、邱启翠、任能成(共1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城管委,市法制办,市发改委
内 容:
餐厨垃圾是一种特殊的城市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中约占30~40%。做好餐厨垃圾的单独分类收集处理,对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减少环境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武汉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餐厨垃圾的产生量持续增长,其安全回收和处置日益引起公众和社会的关注。实现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循环利用,已经成为城市垃圾处理和现代化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据了解,目前我市餐厨废弃物年生产量约为50万吨,基本处于管理无序、任意处置状态,危害极大。 解决方案:为积极稳妥地推进餐厨垃圾收集处理与循环经济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现就推进我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理与循环经济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快体系建设,强化分类处理的制度支撑。建议将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管理规定制度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对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的标准、要求和投放、收集、处理系统,以及相关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明确。研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鼓励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企业参与到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相关领域,把各环节有机地连接起来、使餐厨垃圾处理形成“一条龙”的产业链,推进垃圾资源产业化发展。
二、修编专项规划,提升分类处理的整体水平。建议武汉市政府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订餐厨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和各区的职责,统筹安排有毒有害物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特种垃圾处置终端建设;各区对照专项规划,加快分类试点、强化沟通协调、相互借鉴学习,推动武汉市范围内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的均衡化发展。
三、积极稳步实施,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将餐厨垃圾收集处理与循环经济体系建设纳入市政府的“十件实事”,由市城管委牵头,各区政府实施,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分担。利用两年时间,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划地推进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餐厨垃圾收集处理与循环经济体系建设标准和评价考核体系。
四、强化综合利用,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依照循环经济模式综合处理餐厨垃圾。所谓循环经济是指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目标,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梯次使用为特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方式运行的经济模式。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以及对我市餐厨垃圾现状的分析,武汉市完全可以通过循环经济的模式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利用的程度甚至可以达到零排放。
第一,建立生物柴油提炼厂,利用泔水油中的动物脂肪生产生物柴油。生物柴油又称燃料甲脂,性能与零号柴油相近。生物柴油可以植物油、动物油为原料制造,泔水油、城市地沟油等是上佳的原料。据相关报道,1吨泔水油可以提炼出0.8吨左右的生物柴油,经济环保效益十分可观!
第二,通过生化处理,实现餐厨垃圾饲料化。传统的直接用泔水当做饲料的做法可能导致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等在人畜之间的传播。但餐厨垃圾主要成分是纤维素、蛋白质、脂类和无机盐;其以有机组分主,同时含有一定量的钙、镁、钾和铁等微量元素;其中的营养成分易被动物消化利用,是良好的饲料原料,如果不利用起来等于浪费。目前,国内已经出现了一些新的技术,可以对餐厨垃圾进行消毒杀菌,实现餐厨垃圾饲料化。
第三,利用生物技术综合处理法处理餐厨垃圾,将其转化成生活燃气、电能、热能和有机肥。利用生物技术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垃圾处理方法,它包括湿式厌氧生物处理工艺、自动控氧法堆肥技术等,这种方法可最大程度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对有机物含量较高的餐厨垃圾尤为适用。通过生物处理技术,可以将垃圾中渗沥液回用于发酵;有机物残渣通过控氧堆肥精制成有机肥;餐厨垃圾还能放入沼气池发酵生成沼气,用于家庭供气、电厂发电等。
建立我市城乡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事关城市环境卫生以及千家万户的食品安全,通过立法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餐厨垃圾的排放、收运,以循环经济的模式来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可以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排放,并且能创造可观经济效益,达到经济、环保双丰收。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09号
案 由: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武汉城市道路管线入地改造的议案
提出人:范汉斌(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城建委
内 容:
理 由:2013年,由我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街道管线入地改造,提升武汉城市形象的议案》,被列为2014年武汉市人民政府“十件实事”,相关工作按计划正在逐步实施,市民反映良好。当前,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街道管线入地改造,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很有必要。从目前全市推进城市街道管线入地改造情况来看,改造建设步伐还不快,整体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工程建设质量还不高。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10号
案 由:关于加快推行垃圾分类处理的议案
提出人:范汉斌、钱圣国、张世刚、闵运奎、胡正全、韩良炎、徐旭东、苏军、贺国华、林锋勤、徐先成(共1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城管委,市水务局
内 容:
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又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目前,各大城市垃圾产量大,面临着无害化处理率低、处理手段单一、处理场地环境隐患大、垃圾填埋场所库容量告急等突出问题,“垃圾围城”已经成为影响城市发展的障碍。党的十八大会议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地位。当前,武汉市作为国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同时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更要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是保护资源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武汉在“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
武汉市作为中部地区的核心城市,正以经济高速发展和日新月异的变化赢得瞩目。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垃圾围城现象曾一度是武汉的心头之痛。数据显示,目前,武汉日产生活垃圾7000吨,每年的垃圾产生量正在以平均4%的速度增长。这些垃圾大部分被填埋,部分被焚烧,只有少量被回收后资源化利用。实际上,填埋了,不仅填埋场已不堪重负,而且还将产生地下污染;烧掉了,由于垃圾未分类,焚烧后也将产生异味甚至有毒气体。其实,垃圾并非无用,仅仅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是“城市矿山”,是“静脉产业”。无论是上世纪70年代开始先行一步的日本、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还是刚实施十几年的韩国、台湾地区等后起之秀,通过垃圾分类收集,这些国家
理 由: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又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目前,各大城市垃圾产量大,面临着无害化处理率低、处理手段单一、处理场地环境隐患大、垃圾填埋场所库容量告急等突出问题,“垃圾围城”已经成为影响城市发展的障碍。党的十八大会议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地位。当前,武汉市作为国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同时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更要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是保护资源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武汉在“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 武汉市作为中部地区的核心城市,正以经济高速发展和日新月异的变化赢得瞩目。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垃圾围城现象曾一度是武汉的心头之痛。数据显示,目前,武汉日产生活垃圾7000吨,每年的垃圾产生量正在以平均4%的速度增长。这些垃圾大部分被填埋,部分被焚烧,只有少量被回收后资源化利用。实际上,填埋了,不仅填埋场已不堪重负,而且还将产生地下污染;烧掉了,由于垃圾未分类,焚烧后也将产生异味甚至有毒气体。其实,垃圾并非无用,仅仅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是“城市矿山”,是“静脉产业”。无论是上世纪70年代开始先行一步的日本、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还是刚实施十几年的韩国、台湾地区等后起之秀,通过垃圾分类收集,这些国家和地区不仅实现了垃圾大大减量,更实现了垃圾的资源化循环利用。以台湾新北市为例,通过大力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仅仅几年时间,城市垃圾日排放量从2004年到2010减量63.6%,资源回收率2010年达到46.07%;日本的垃圾资源回收率更是超过70%,由此日本在许多领域已变成资源大国。据了解,武汉市1996年起引进分类垃圾箱,当年投放2000多个,至今全市主次干道投放分类垃圾箱十余万个,但全市分类垃圾的回收率却不足10%。
解决方案:资源匮乏,环境承载能力弱将是未来困扰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建设“两型社会”,加快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产业化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分类处理一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可以按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分类,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有害垃圾属于不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交由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2、科学处理餐厨垃圾。餐厨垃圾是一种特殊的城市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中约占30~40%。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一是可以通过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二是建立生物柴油提炼企业,利用泔水油中的动物脂肪生产生物柴油。三是通过生化处理,对餐厨垃圾进行消毒杀菌,实现餐厨垃圾饲料化。
3、再生处理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是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建设、拆迁、修缮及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余泥、渣土、废材及其他废弃物。相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具有数量多、体积大、运输难、可利用率高等特点。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粉碎后,可以代砂石,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4、积极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目前,这些污泥处理是消极的办法。污水和污泥是解决城市水污染问题两个同等重要又紧密相连的两个系统,污泥处理处置是污水处理得以实施的最终保证。污泥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的二次产物,含有大量有机物、氮、磷等营养物质,含有难降解的有机物、重金属、盐类、少量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等,而且容量大,不稳定,易腐败,有恶臭,如不加处理,任意排放,将引起严重的二次污染。一是进行碳化处理。对污泥不能简单填埋,而是就地进行碳化处理。污泥含水率高达80%,用干燥机把污泥“烤”成含水率不超过40%、颗粒细微的干污泥,然后运到碳化炉碳化处理,最后制成黑色粉末状的污泥碳化物。污泥碳化处理线每天可处理10吨污泥,能制成1吨污泥碳化物。污泥碳化物可以作为吸附材料、除臭材料、杀菌材料、燃料或蔬菜栽培肥料、土壤改良材料。二是进行堆肥处理。污泥中的有机部分可转化成土壤改良剂成分,可以应用于农田、菜地、果园、林地、草地、市政绿化、育苗基质等。三是用于生态修复。可用于严重扰动的土地如矿场土地、建筑排废深坑、森林采伐场、垃圾填埋场、地表严重破坏区等需要复垦的土地。这些污泥利用方式减少了污泥对人类生活的潜在威胁,既处置了污泥、又恢复了生态环境。
政府要起到主导作用,采取积极的政策落实,加大扶持力度,使之成为产业。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11号
案 由:关于加快推进武汉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经济体系建设的议案
提出人:范汉斌、钱圣国、张世刚、程亚红、柳金银、韩良炎、徐旭东、苏军、贺国华、林锋勤、徐先成、邱启翠(共12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城管委,市法制办,市发改委
内 容:
理 由:“垃圾围城”已成为影响当前城市发展的路障,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亦被公认为是当前垃圾处理处置的重点环节。目前,武汉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5-2016年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已进入跨越式发展时期,在这一新的发展时期内,根据“村收集、镇清运、市区处理”的要求,被忽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问题必须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这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将垃圾处理与循环经济结合起来,建立持续有效的循环经济模式,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使垃圾变废为宝,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解决方案:现就武汉市城市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与循环经济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工作网络。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一体化,需要一个健全的工作网络。区、街两级必须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理顺城乡管理体制,实行区、街、村三位一体的环卫管理体制,分级负责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打破城乡环卫管理二元结构,走村收集、街中转、区集中处理的一体化之路,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实现长效管理。
二、构建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投入保障机制。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经费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委会负责垃圾收集点建设和垃圾收集清运,各街负责辖区内垃圾中转站建设,设备、配套车辆以及生活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清运、处理等运行、维护经费由区级保障。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城乡一体化工作,对建成村级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经验收合格后,区、街实行以奖代补。二是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城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建立垃圾清扫、收集、转运保洁管理责任制。乡镇街要以村为单位,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报酬,不留空白。三是督查考核机制。制订城乡一体化考核办法,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加快完善环卫基础设施。统筹考虑城乡环卫设施发展相对不平衡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区、街、村环卫基础设施。要大力提高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收集设施上,逐步淘汰简易垃圾堆放点、露天垃圾桶点,实现垃圾收运的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要继续加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提高垃圾中转能力,大力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设施,提高垃圾收集能力。在处理设施上,加快垃圾焚烧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新扩建工程建设。参照国内最先进的无害化处理标准,按照“一步到位、分期实施”的原则,解决今后较长时期的垃圾处理问题。
四、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对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意识。二是建立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利用法规体系,将政府行政手段直接管理转变为依靠法律法规进行法制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废物回收制度和促进循环经济的激励制度。三是政府应该放开垃圾清运回收系统,垃圾清运车辆全面实现市场运作。四是垃圾处理企业应免除一切税项,政府应该增加对公益性的环保产业投资比例。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12号
案 由:关于加强府河湿地保护利用的议案
提出人:徐德毅(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园林局,黄陂区人民政府,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内 容:
案 由:府河黄陂段,全长32.568公里,湿地总面积约4319.8公顷。该河段湿地内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9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种(东方白鹳、白鹳、白尾海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6种,包含有小天鹅、卷羽鹈鹕、白琵鹭、白尾鹞等。另外,湿地保护区经济动物种类和数量较多,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51种。加强府河湿地保护符合生态建设发展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湿地作为生态三大系统之一,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持生态多样性等重要功能,是维护地区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加强府河湿地保护符合武汉市经济发展全局要求。建立府河湿地保护区的区域仅在府河堤范围以内,并不影响府河堤外功能布局,有利于府河河床的保护,有利于提升府河防洪防灾功能,也有利于提升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及武汉市临空经济区整体形象。
建 议:1、设立府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通过设立湿地保护区,从法律上对府河湿地资源进行依法保护,有利于保护湿地资源、保护各种野生动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在保护区内设置监测、引灌、消防、水禽食物供给、公共环境卫生等维护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逐步恢复野生莲藕、野菱、香蒲和芦苇等野生植物生长发展,巩固河岸基础。保障鸟类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确保湿地各项功能效益得到充分发挥。3、开展科研监测活动。加强湿地科研监测,掌握湿地资源及其变化。通过自身力量及邀请武汉市相关部门专家对湿地的动植物资源、水文、气象等进行常规性监测研究,特别是对珍稀鸟类进行观测,达到掌握湿地环境变化的科学资料,形成系统的影像和数据资料,为湿地建设提供参考依据。4、落实补偿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府河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和生态修复的投入力度,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与倾斜。落实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对因保护湿地资源需要而受到经济损失的原有居民和单位,依法给予补偿。5、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发展。通过在湿地周边建立宣传牌、横幅、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对保护区内居民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湿地的重要性,形成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湿地公园,开展生态教育基地培训,全面提升人们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13号
案 由:关于统筹解决农村畜禽污染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议案
提出人:霍华先(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农委
内 容:
理 由: 畜禽养殖业是武汉市农业经济中的一大重要产业,对于富裕农村、实现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如新洲区,近些年来畜禽养殖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区现有各类养殖场(户)2700多家,养殖规模达到1300万头只,其中蛋鸡规模达到1000万只,为全市的“菜篮子”工程作出了较大贡献。在产业发展的同时,畜禽养殖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由于长时间处于一个无序发展状态,大量的养殖粪便排入附近的沟塘渠堰,对水资源、土壤和大气环境都造成了污染,不仅饱受群众诟病,而且给发展带来了很大阻力。 建设生态武汉,必须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解决这个突出问题,要走出“一个误区”,坚持“一个原则”,做到“两个坚定不移”。即走出发展和环境非此即彼的误区,坚持在顾全全市“菜篮子”工程这个大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体现政府治理环境的担当和作为的原则,坚定不移加强环境治理,坚定不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在强取缔、压任务、严追责的同时,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走一条产业发展的新路子,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完成这项任务,需要全市“一盘棋”,采取政府主导、政策拉动、市场推动、科技驱动、部门联动的“一主四动”方式推进。 解决方案:
为此,建议市政府一是加大支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小区(场)建设力度。将万只以上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以及环保相关规定的场纳入标准化示范场改造,提档升级。二是出台畜禽养殖业生态补偿政策。对环保标准不能达标的养殖场实行退养,依法关停。近年来,市里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力度,出台了湿地生态补偿政策,开征垃圾生态补偿金,开展了水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能否比照这些政策,出台一个关停补偿指导意见,给作出奉献和牺牲的新城区给予资金、政策和技术上的倾斜,支持农村整合资源要素,发展种养循环复合型畜牧经济单元。同时,在全市推广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项目。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14号
案 由:关于推进汉阳古城及归元片区旧城更新项目的议案
提出人:沈已东(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国土规划局,汉阳区人民政府,市民宗委
内 容:
汉阳区是武汉市唯一拥有两江岸线的主城区,面积108平方公里,人口80万,有十座山体及六个湖泊。汉阳古城及归元片区已列入武汉市重点功能区。该区域内遗留有1处省级文保单位,3处市级文保单位及12处历史建(构)筑物。
汉阳古城文化归元片区规划范围:以归元寺为核心,东至长江、西至杨泗港铁路专用线,北至京广铁路,南至国博大道(拦江路),共2.6平方公里。
1、该区域内存在的问题:一是安全隐患。归元寺为武汉市“佛教四大丛林”之首,素有湖北首刹之称,为国家重点佛教寺院,于清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建寺,每年游客量近200万人次,除夕夜游客量最高纪录更高达50余万人。由于道路狭窄,每年春节期间祈福人流拥挤、交通瘫痪,容易发生踩踏事件;由于香客不能同时进入寺庙烧香拜佛,常常有香客在院墙外就地焚香拜佛,存在极大火灾隐患。二是区域内基础设施落后、城市面貌差。区域内道路狭窄且周边无配套停车场;铁路将归元寺区域与西侧动物园区域完全阻断;各类管线管径小,年久失修。三是区域内历史遗存急待保护。
2、规划编制工作。2013年4月1日,武汉市国土规划局会同汉阳区政府邀请由台湾李祖原设计事务所与市规院划联合开展规划编制工作;2013年11月13日,市规划局、汉阳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归元片地区城市设计成果;2013年12月4日,车延高书记、张学忙部长来汉阳区调研,听取了该项目,并获得一致肯定;2014年1月20日,张光清副市长听取了项目汇报;2014年3月7日,市国土规划局、汉阳区政府及市政府重点办联合成立汉阳归元片地区旧城更新规划实施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统筹规划实施工作。
3、征收工作。2014年3月28日启动核心区权属入户调查工作,总户数8547户,总建筑面积86.87万平方米;2014年5月29日规划部门核发关于核心启动区的规划意见;2014年9月16日核心启动区征收方案公示,公示期一个月,同意率达90%;2014年11月21日该项目取得征收决定。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市政府加快推进汉阳古城文化归元片区旧城更新项目,成立由市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完善规划建设方案,努力提高房屋征收还建水平。同时,以归元寺丰富的宗教文化和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大力引进商贸文化、休闲旅游、观光购物等多种类业态,建设成历史与现代、传统与时尚互为融合的民俗商业旅游文化特色街区。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15号
案 由:关于统筹月湖地区人文、自然资源,擦亮知音文化名片的议案
提出人:麻建雄(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园林局,汉阳区人民政府,武汉地产集团
内 容:
知音文化是武汉重要的文化遗产和亮丽的文化名片,不仅在国内家喻户晓,在国外也有很高的知名度。
古琴艺术列入了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伯牙子期传说”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韩国、日本的一些城市建有仿古琴台建筑。1977年美国通过“旅行者1号”将刻有《流水》古琴曲的金唱片送上了外太空。日本大分市的友人提到,就影响和文化内涵而言,古琴台是一个世界级的景点。南美外宾称赞道,古琴台像一面镜子,照见了中国人民自古以来重情爱友的传统。知音文化穿越时空,打破民族地域界限,成为了世界文化宝库中的一颗明珠。
然而,知音文化这张文化名片,在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征程中,未能有效彰显出应有的魅力。主要问题在于以下两点:
一、月湖地区知音文化资源呈碎片化状态。泛月湖地区与知音文化相关的资源非常丰富,包括古琴台、月湖、琴台大剧院和琴台音乐厅等。这些优越的资源就像一颗颗珍珠散落各处,独自发光。各景点没有互联互动,缺乏用“知音文化”这根主线将其串起,整个地区的文化资源呈现碎片化的状态,整体功效发挥不够。
二、知音文化、古琴文化没有充分挖掘和有效传承。知音文化倡导诚信重义,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精髓,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我们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元素。但在武汉城市发展中,知音文化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它所蕴含的诚信、平等、友情、和谐的独特性没有完全贯穿到武汉的发展中,在知音文化打造过程中没有形成真正的品牌,缺乏社会影响力和认同感。去年古琴台的年游客接待量仅为8万人次,这与其极高的知名度显然是不符。
近期,市委书记阮成发高度重视《每日汇报》第12期刊发的“擦亮知音文化名片”的建议,并作了重要批示。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李述永率领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到知音故里--古琴台进行了专题调研,统一了擦亮知音文化名片的共识:一是确定“知音文化建设与发展”的统一主题。认真梳理、充分挖掘知音文化内涵,通过创造性表达对“知音文化园区”的建设主题进行精准定位,形成鲜明的主线。确定的主题要体现知音文化的精髓,要能够深刻地触动人的情感,要具有强烈的引领作用。二是对月湖地区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为避免不同单位各自制定发展规划,既难以落实,又不利于协同推进整个地区的建设,建议将各单位的建设方案收集起来,进行统筹分析和深入研究。邀请专家进行全面梳理、科学论证和专门考察,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泛月湖地区建设的完整规划。三是打造具有世界级影响的品牌文化活动。在月湖区域,采取市场营销的运作方式,策划一个具有引爆性的、最能体现武汉国际化表达的品牌文化活动,擦亮知音文化园区名片。以品牌文化活动为引领,串起园区内的文化资源“明珠”,让月湖地区所有的景点都充分活起来。
建 议:成立由市委分管文化的领导牵头的“知音文化建设与发展”工作专班。建设知音文化园区,要由市级层面来统筹整合,凝聚各方共识,加快建设步伐。月湖地区土地资源分属市总工会、市地产集团、市园林局、汉阳区和军队。鉴于以上单位协调难度较大,不利于统筹规划和管理,建议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建专班,协调各单位,共同推进知音文化园区的建设。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16号
案 由:关于加强府河湿地保护利用的议案
提出人:胡六义、杨城、胡建奇、王志菁、戴先琼、谌振波、魏乐根、左立、刘建春、彭少怀、闵光新(共1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园林局,黄陂区人民政府,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
内 容:
案 由:府河黄陂段,全长32.568公里,湿地总面积约4319.8公顷。该河段湿地内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9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种(东方白鹳、白鹳、白尾海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6种,包含有小天鹅、卷羽鹈鹕、白琵鹭、白尾鹞等。另外,湿地保护区经济动物种类和数量较多,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51种。加强府河湿地保护符合生态建设发展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湿地作为生态三大系统之一,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持生态多样性等重要功能,是维护地区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加强府河湿地保护符合武汉市经济发展全局要求。建立府河湿地保护区的区域仅在府河堤范围以内,并不影响府河堤外功能布局,有利于府河河床的保护,有利于提升府河防洪防灾功能,也有利于提升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及武汉市临空经济区整体形象。
建 议:1、设立府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通过设立湿地保护区,从法律上对府河湿地资源进行依法保护,有利于保护湿地资源、保护各种野生动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在保护区内设置监测、引灌、消防、水禽食物供给、公共环境卫生等维护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逐步恢复野生莲藕、野菱、香蒲和芦苇等野生植物生长发展,巩固河岸基础。保障鸟类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确保湿地各项功能效益得到充分发挥。3、开展科研监测活动。加强湿地科研监测,掌握湿地资源及其变化。通过自身力量及邀请武汉市相关部门专家对湿地的动植物资源、水文、气象等进行常规性监测研究,特别是对珍稀鸟类进行观测,达到掌握湿地环境变化的科学资料,形成系统的影像和数据资料,为湿地建设提供参考依据。4、落实补偿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府河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和生态修复的投入力度,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与倾斜。落实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对因保护湿地资源需要而受到经济损失的原有居民和单位,依法给予补偿。5、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发展。通过在湿地周边建立宣传牌、横幅、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对保护区内居民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湿地的重要性,形成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湿地公园,开展生态教育基地培训,全面提升人们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17号
案 由:关于换中心城区湖泊生态建设的议案
提出人:徐旭东、苏军、贺国华、林锋勤、徐先成、邱启翠、李祥凤、柳金银、刘志涛、韩良炎、夏忠祥、范汉斌(共12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园林局
内 容:
理 由: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既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任务,也是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武汉市环中心城区范围内有汤逊湖、黄家湖、青菱湖、野湖、后官湖、金银湖、后湖等多个城中湖,形成江湖怀抱之势。江夏区汤逊湖、黄家湖、青菱湖、野湖四湖水面面积近60平方公里,其中汤逊湖横跨洪山、东湖高新、江夏三个区,是国内最大的城中湖。近年来,江夏区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计划,靠中心城区的四大开发区(庙山、藏龙岛、大桥、金港)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工业总量实现了连年高速增长,这一区域也是江夏60平方公里新城的核心区,是江夏产城一体化的主战场。
解决方案:随着城市建设的加速推进以及经济的高速发展,湖泊的生态环境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开发建设项目的沿湖密集分布、渔业的过度养殖以及一些未经处理及处理不达标的工业废水和沿湖养猪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湖泊,均对湖泊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湖泊水质出现了连年下降的趋势。为保护水体、修复湖泊生态,建设生态、美丽新城,特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拆除养殖围栏,实施科学养殖。跨区湖泊要全市统一采取行动,把所有养殖围栏全部拆除,实现“竹不留一根,网不留一片”的目标,保持水质的稳定和提高。实施科学养殖,拆除围栏的同时,还应实行生态修复。在拆除围栏的水域,种植苦菜、轮叶黑藻、湘莲等水生植物,实现生态保护与渔民创收同步进行。严禁养殖各种食草鱼类,严禁过度投放各种精料。通过实施人工增殖放流,特别是投放以浮游生物食性为主的花白鲢,实现生态净水与渔民增收共赢。
第二,加强管网建设,开展截污行动。截污治污是水环境治理的根本,管网建设是工程性措施的关键。全市应加强沿湖污水管网的建设,并对沿湖所有企业进行清理,对排水、排气等设施不达标的企业,严肃整顿。要逐一排查湖泊周边的排污口,不达标的排污口坚决予以取缔。对沿湖排污企业要启动治污整改,确保实现全面截污。
第三,实施植树造林,建设环湖绿道。今后三年,湖北省将加快推进绿满荆楚行动,造林852.6万亩,力争实现应绿尽绿全覆盖。作为“城市生态之肺”的城中湖,更应紧迫地实施生态造林工程,开展千亩造林计划,在湖泊周围建设生态防护林带。加快推进环湖绿道建设,包括环湖路和环湖慢行道,锁定生态控制线,界定公共空间、控制建设用地、美化环湖风光。
此外,还要加大湖泊执法巡查的力度,从严、从快、从重打击违法填占湖泊行为。还要强力推进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完成湖泊蓝线界桩及永久性宣传牌栽设工作。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18号
案 由:关于加快推进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吕文飞(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中法新城,市国土规划局,市城建委,市交委,市发改委,市外办
内 容:
理 由: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是一个国际性的合作项目。省、市人大会相继召开,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市政府报告中也提及了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的建设,我们感觉到新常态下蔡甸区肩负的历史使命。
中央、省、市高度重视生态城的建设,特别是在去年3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和法国总统奥朗德共同见证签约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之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建立机构,出台政策;密切中法双方的互访和沟通,促成王国生省长、唐良智市长访法,生态城总体规划编制中法双方专家的对接,确定总体规划今年七月份初步形成,在推进建设方面也达成了诸多共识。
作为蔡甸区,我们组建班子,全面完成了区域内的“双登”和1:500地形图的测量绘制,高标准的修建绿道,加强后官湖水体保护,推进自然环境保护和修护。加大查违控违力度,做到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的“零增长”;在控的同时,必建的基础设施同时推进,三官汉江大桥、四环线、琴川大道、农民的还建社区建设投资30多亿,为生态城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生态城已经成为一项政治性的任务,我们深感任重道远。根据当前推进的情况看,还存在许多的困难与问题。比如:中法双方高层战略委员会尚未建立;高层对话机制需要形成;省级的支持政策没有出台;汉阳高铁站选址迟迟不能确定,影响生态城的总体规划和布局。
生态城的建设是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人类与大自然和谐共荣的梦想。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批复武汉市委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生态城建设必须成为探索新型城镇化体制创新的重要载体,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标杆。李克强总理将于今年上半年访法,生态城将会成为中法沟通的内容。我们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一、建议市政府将生态城项目纳入武汉市城镇化建设的重大项目。
二、建议市政府协调省政府争取建立国家级战略委员会,并明确中法双方的牵头部级单位,建立顺畅的对话机制。
三、建议市政府协调省政府加强生态城规划的指导,着眼长远编制生态城的土规和城规,适时向住建部报批,以便项目的建设投资平衡。
四、建议市政府协调省政府尽快出台支持生态城建设意见。
五、建议市政府协调省相关部门建立省-市-区三级例会制度。
六、建议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尽早确定汉阳高铁站选址和线型走向。
七、建议市政府加快推进琴川大道与四环线、汉阳区的道路对接。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19号
案 由:关于出台我市农业土地规范化流转相关政策的议案
提出人:戴先琼、陶鸣勇、王华明、周清萍、游浩、田玉梅、廖传林、罗仁发、王和平、王志菁、万红(共1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农委,市人社局
内 容: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的农村土地流转在稳固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培育和发展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促进了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起了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但同时在流转过程中也出现了程序、内容、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监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有序进行。为此,我市要依据中央文件精神,因地制宜的出台农业土地规范流转的相关政策,加强对土地流转的引导、规范、监管和服务,实现市场决定性作用与政府规范引导的有机结合,使农村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解决方案:
一、 探索土地流转新路,实现农民企业双赢目标。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让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知法、懂法,能依法、有序地进行土地流转。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转包、转让、租赁、互换、入股”等方式进行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使农户能够利益均沾、风险共享。
二、建立完善流转机制,引导土地健康有序流转。一是建立健全全市规范的土地流转操作规程。在专设部门的指导 下,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受理农户和企业的土地流转申请,组织农户与经营者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二是严格监督土地使用情况,防止改变土地用途等。三是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对合同的登记、立卷、归档,实施规范化管理。四是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用地违规、农民权益侵犯等风险的防控。
三、制定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一是加大对流转土地后新发展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支持和补贴。二是政府出台对流转大户项目发展过程中的贴息贷款或者无息周转金支持。三是一次性给予按流转一亩地,政府以奖代补100元左右的资金,以引导土地的合理有序流转。
四、建立农村社保机制,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尽快把已经流转土地、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避免再次返乡与农民争地。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20号
案 由:关于改善社区精神病患者等特殊躯体康复的议案
提出人:王波1(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综合治理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市人社局
内 容:
近年来,精神病患者犯罪呈上升趋势,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另,《禁毒法》实施后,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模式向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模式转变,大量吸毒人员进入社区,对居民生活、社区安全带来了新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武汉有精神病患者达10多万人,社区戒毒人员达11000多人。2007年起,我时将精神病患者登记建档和监管等工作落到社区;2008年,首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正式挂牌。几年来,我市在服务、监管上述特殊群体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实践证明,由于社区人员、场地、设施及专业性等方面的制约,我们在社区服务、监管特殊群体的机制和投入方面还有待完善和加强。为了更好的关爱和服务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进一步推进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建设,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社区服务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保障
建议政府部门加大投入,配强社区队伍,建立精神病患者跟踪回馈机制,预防肇事肇祸情况的发生。完善重型精神病患者的收治政策,加强有关专业医疗机构建设,增加投入,增设床位,做到随时送诊随时收治。制定以社区派出所为依托的集中管理政策,对社区戒毒再犯人员进行集中式、专业化的管理和教育。对于由于身体疾病等原因不能强制戒毒的人员,应由优抚,安康等专业医院及时收治,不能使其流入社区,增加社区戒毒压力,造成社区治安隐患。
2、建立社区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服务监管网络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精神病患者和吸毒人员面临单位不管、家庭不要、社会排斥的局面和境地,如果疏于对他们的监管和治疗,将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建议政府建立一张由公安牵头,综治、民政、卫生、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联动的服务和监管网络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避免出现各管一片的局面。政府应为社区承担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肩宽,服务工作制定相应配套政策,给与经费支持,并将有关部门支持社区开展上述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3、强化社区服务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专业指导
目前,我市社区工作者在服务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方面的专业水平仍有待提高,特别是针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和吸毒再犯人员的监管和服务能力有限;建议依托卫计委、公安、法院等部门设立专业指导中心,常年跟踪投入,定期安排项目资金,组织专业人员进入社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和指导,为社区监管、服务特殊群体提供专业支撑。
4、打造专业社工队伍服务社区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
社区工作纷繁复杂,人手和场地都非常紧缺,而准对精神病患者和社区戒毒人员的服务和监管工作更是 需要相对专业的人员来完成。建议政府给与政策和经费支持,按比例为精神病患者和社区戒毒人员配备专业社工。同事及建议有关政府部门给与一定支持,畅通全市社区特殊群体动态信息报送系统,以便社区及时掌握信息,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对于社区无法处理的状况,及时报请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或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处理,避免发生因特殊群体引发的恶性事件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21号
案 由:关于发挥社区教育功能的议案
提出人:乐红珍(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内 容:
案 由:
社区教育是社会发展和时代变革的产物,是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主体工程,也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基础工程。社区教育的发展,是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是实现学习型社会和小康社会建设的需要。然而由于我国社区教育的起步较晚,基础较薄弱,在各级政府、社区以及社区居民中认识不高,社区教育资源在利用和开发中存在着很多不足。为此,要利用好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功能,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解决方案:
1、强化统筹领导,提供组织保障。市、区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社区教育,充分认识到社区教育对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都要安排社区教育的分管领导,并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组织统筹领导各级社区教育工作,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委员会成员单位资源,形成社区教育合力,为社区教育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加强经费投入,提供资金保障。在现有经费投入基础上,加大社区教育财政拨款力度,并逐步形成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资助、社会捐赠等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形式的筹资方式,有力保证社区教育加快发展。
3、注重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社区教育必需有一支专兼职教师队伍,才能扎实推进工作。解决社区教育专职教师的问题,一是要给编制,二是要有选聘和考核制度。专职教师主要在街道一线担任课程开发、业务指导和教学工作,可以通过社会招聘,也可以通过教育局选派业务与协调能力强的骨干教师来担任。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建立社区教育兼职教师和志愿者资源库。对专兼职教师实行岗位聘任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励制,定期开展社区教育专兼职教师和管理干部培训,使社区教育教师队伍不断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22号
案 由:关于加快武汉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的议案
提出人:付文芳、康玲、张才胜、周旗福、熊敬超、陈烈、张真、汪杰、张基广、郑健(共10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市网信办
内 容:
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是利用物联网应用的技术思想,采用专用网络、宽带网络、GPRS及3G、4G移动数据网络等多种通信模式,将城市中各个消防单位内部的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系统、电气火灾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消防巡更系统等联成网络,实现对联网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远程的、集中的监控管理,确保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的建立,可为城市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提供真实有效和实时的数据保证,为科学强警提供技术保障。有利于提高消防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缩短火灾报警时间,迅速扑灭初起火灾;有利于强化消防部门的自动化管理手段;有利于提高社会单位的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共消防服务水平。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先后建成了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大大提高了城市防火、灭火能力。应用较早且技术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有澳大利亚、英国、美国、新西兰、香港等。澳大利亚城市火灾联网系统已经遍布各大城市,并且列入法律程序。最先由各地消防局负责,后陆续转让给社会化公司经营管理,都是有线+无线方式,有的有线为主,有的无线为主,都陆续增加了视频监控业务。美国的城市火灾联网监控为公司经营,成立时间在1978年,现有用户已经达到20余万,其产品报警方式主要为有线+无线方式提供视频监控。香港从事监控10多年的历史,用户量也在2000户以上。国内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把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快了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了智慧消防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武汉市是全国的特大城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逐步加大对城市消防安全的投入,全市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但是,随着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高层、超高层建筑和大型建筑日益增多,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加大,消防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突出的问题有:
1.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淡薄,有设施缺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低下;
2.社会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运营率低;
3.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
4.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的监管缺乏有效的社会化手段配合,无法及时发现、消除、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5.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警力不足和技术手段不足的问题。防火监督以监督员定期现场查访为主,无法对辖区单位实时远程监督。怎样实时掌控探测器真实运行状态?怎样对消控室进行实时监督?怎样提高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效率?
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消防执法质量及效率提高的一个“瓶颈”性问题,也是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现实问题。
因此,必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城市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的防火灭火能力。
解决方案:
2014年元月,市政府出台了《武汉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明确提出,“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逐步建立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网络平台,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实时监控。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网络平台联网,不得擅自关闭或者拆除。”《规定》的出台,为加快武汉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撑。目前关键是要落实《规定》要求,加快武汉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步伐,让其早日发挥作用。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议市政府将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列入市政府议事日程,纳入武汉市智慧城市建设体系,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建设。
二、建议市消防部门要积极跟市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组成精干班子,主动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接,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建议市经信、发改、科技、财政等部门,要全力协助市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项目的论证、立项和预算资金安排等工作,真正形成合力,共同快速推进武汉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项目建设。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23号
案 由:关于通过法治武汉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议案
提出人:严道清(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内 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民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是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有力保障。为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救济为辅的政府行政行为法律风险化解机制,积极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我建议在推进“法治武汉”建设进程中,在武汉市市、区两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
一、在市、区两级政府机关普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在武汉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建设法治武汉、法治政府以及法治社会的政策要求。
“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十八大报告明确的主要目标,习总书记曾作出了关于“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指示;国务院近年来颁行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等都个纲领性文件都要求在各级政府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可见,法律顾问制度的普遍建立是国家政策的基本要求。
其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现实要求;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是新形式下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建立起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实现全市社会依法治理的重要举措。目前我时正处在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之期,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政府行政行为以及重大项目建设、对外招商引资等各方面防法律风险于未然,减少和避免产生社会负面效应。
其三、普遍偏离法律顾问制度是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营造法治社会氛围的重要因素。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各机关事业单位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保证,能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量;是完善行政管理方式,健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环节;
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依法约束政府权力,将公权力关进“笼子”解除人民权利行使的各种束缚。用法律顾问制度把关政府行为,使其更加公开、廉洁、有序运行于法治轨道之中,才能充分保障百姓权益;
同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增强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并带动全社会的法治之风,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信仰;
二、当前武汉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武汉市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律师参与顾问制度建设的现状
2013年武汉示威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3)3号),提出了“建立健全政府及相关部购买法律了以法学专家、学者为主体,律师及司法人员共同参与的法律顾问团、湖北省政府也聘请了法律顾问团队;
截至2014年底,市区分级管理的律所中共65恩位律师担任了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部门共236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但市区政府下属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以及街道一级大多未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而且在已经建立政府法律顾问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在法律服务范围、工作方式和实际恩成效方面向差较大。目前,江汉、江岸两区已经出台了《关于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开始在职能部门和街道一级普遍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但其他地区政府机关尚未推动实施。
我时律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区司法局的安排下,也推出了一些很好的法律顾问举措。2004年,四家律所联系成立武汉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及劳模两个法律顾问团;2013年,武汉市、市区两级政府推动完成“律师进社区”工作,实现全市1088个社区律师服务全覆盖;同年7月,21名资深律师受聘组建了武汉市政协法律顾问团;十年来我时律师积极参与了市信访局、市残联,市人大的各类新房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较高的社会效果。但因为这些一法律服务均为无偿活低价服务,律师参与积极性仍不高,所以总体来看,距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尚存一定差距。
(三)武汉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部门尚未充分认识到聘请法律顾问的重要意义。在2014年1月10日由武汉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3—2017)》中,虽然提及了要“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但并没有对“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规划。这一疏漏表明,政府部门尚未充分认识到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和急迫性。
2、部分政府善于利用法律顾问,领导干部缺乏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能力,顾问制度流于形式。
有些政府部门再处理重大设法行政法律事务前,“重领导意志、轻法律规则”,未能让法律顾问事前防范而是相对人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时,方才想起向顾问律师咨询意见,不但侵害了行政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还损害了政府形象。
3、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缺乏专业机制,顾问能力参差不齐。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通常不太考虑该律师的专业特长,有的因为律师个人背后没有强大的团队,有的因为个人的专业特长不在行政法律服务方面,有的因为个人能力确实太差,导致在以后的工作中力不从心,使得法律顾问的作用无法正常发挥。
4、缺乏措施保障,顾问动力不足。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的大部分服务都是无偿活低价的,导致顾问律师为政府服务的积极性不高。紧紧依靠政治觉悟和奉献精神是难以建立社会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的,部分律师只能将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作为自己对外宣传的荣誉,缺乏真正为政府法律事务服务的动力机制。
三、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案
为响应中央的号召及适应法治时代的需要,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的各级政府机关已掀起了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新风潮。南京市、成都市、南昌市、合肥市、海口市等省会城市至2014恩年年底等已经相继出台了旨在各级政府机关全面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的正式文件。如,南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联合下发的《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法治南昌”建设进程的意见》,不仅要求全市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还要求将法律顾问制度覆盖到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家单位和村(居)委会。我省其他地市如恩施、襄樊2014年也出台了相关做法。
因此,我建议武汉市在、区两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中聘请律师,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推动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原则,统一规范法律顾问业务指引,各级部门分阶段建立长效机制。建议我市市委市政府在2015南联合出台关于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纲领性规范文件,并由法制办和司法局互相配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聘请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聘任条件及程序等内容,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构建由市政府法制办前头、市区财政购买服务的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机制。
推行按市场规则有偿购买法律服务,保障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以合同方式聘请当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于涉诉案件或大型项目,应在协商后另行委托付费。
我市可将法律服务普遍纳入了政府采购目录之中,依托政府采购平台,对政府内部法制人员之外的律师等专业人员采取有偿购买法律服务。我时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建立起法律顾问经费制度,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法律工作难度和工作量,按市场规则确定服务费用。
(三)完善法律顾问队伍的遴选机制,确保顾问律师的专业性和顾问服务的质量。
武汉市政府应当有效整合各方法律人才资源,建立起包括律师、法学学者增在内的市、区法律顾问人才资源库,其中律师专业人才应站有一定比例;同时,建议由市法制办与市司法局共同确立顾问库入选条件,其中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负责推荐遴选优秀的律师人才,律师顾问应由声誉卓著、经验丰富和富有工艺新的资深律师构成,确保提供优质的服务。
在具体事实法律项目中,为保证选任的公正性,也可以引入竞争程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从法律顾问人才库中产生重大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四)以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的方式保证顾问制度的落实,建立起政府有效适用法律顾问的机制。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曾指出:之所以要将法制建设陈晓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是因为我现在我们法治建设问题还很多,或薄弱。一些领导干部最上喊法治,把法治喊在嘴,贴在墙上,没有真正抓在手上”,对法治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因此,要讲法律顾问制度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才能真正使得顾问制度发挥出实际效果。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做到对法律顾问的“知用善用”,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1、明显和提升法律顾问合法审查的地位
政府部门应充分尊重法律顾问对政府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意见,并作为政府决策流程中的重要一环。未经通过合法性审查的政府行为,不能推行。
2、建立顾问意见反馈机制
法律顾问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事项决策或对重大合同出局书面的法律审批意见;经办部门应就审查意见予以回复并对未采纳部分说明理由,法律顾问应对未采纳意见的理由进行再次审查。
3、充分保障顾问律师积极行使顾问职责
改善顾问律师的工作环境,有效落实顾问律师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授予顾问律师一定的查阅、询问、取证等权利,以保证顾问工作顺利进行。
4、积极提升顾问律师的参与度
对政府重大事项、信访事件以及社会纠纷事务,应提前邀请律师介入参与;在日常工作中,要多以讲座、座谈会、交流会等方式邀请顾问律师进行普法知识讲解宣传,提升政府各部门、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形成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24号
案 由:关于江夏区整治面的非法营运,开通客运出租车的议案
提出人:徐先成、张晓东、沈君谧、王清华、吕金芝、邱启翠、任能成、林锋勤、苏军、韩良炎、张世刚、钱圣国、徐勇、刘志涛、闵运奎(共15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交委,江夏区人民政府
内 容:
理 由:江夏区纸坊城区现有各类“面的”3182辆。这些“面的”非法营运不仅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需求,而且极大扰乱了营运市场,造成交通事故频发,损害城市整体形象,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意见极大。
一、非法载客营运“面的”危害极大
(一)严重损害城市形象。作为连续六年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排名第一的“楚天首县”,省会武汉的南大门和新城区,江夏近几年经济快速发展,城市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不断提档升级,旧城改造如火如荼,纸坊城区市客环境日新月异。但在纸坊各街道上到处是乱靠乱停的“面的”、“摩的”,时时可见随意超车、超速行驶现象。高峰时段(老医院门口道路名称)、(三小门口道路名称)等路段拥堵严重,行人、自行车都难以通行。有些“面的”运行多年,行驶时尾气黑烟阵阵。种种乱象,不一而是。极易对外来客人造成不良的第一印象,与江夏“楚天首县”、“武汉南部新城”的地位严重不符。
(二)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由于“面的”、“摩的”没有实行公司化管理,属于私人非法营运,“面的”、“摩的”司机没有接受相关培训,不具备营运资格,普遍缺乏规范意识和安全意识,以“赚钱”为唯一目的,随处停靠等客,恶意揽客、抢客,随意超速、变道超车,在无监控路口乱闯红灯,而目前区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的执法力量根本不足以做到全路段、全天候监管,造成“面的”、“摩的”非法营运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极大,各类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三)乘客基本权益没有保障。由于“面的”、“摩的”均属个人非法营运,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检测,车辆很难达到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为降低成本,大多数“面的”只购买了车辆最低基本保险,也不可能为乘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 “摩的”更是连基本保险都不具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受害人的相关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二、开通区域出租车可行性分析
(一)有成功经验可供学习借鉴。为完善方案、积累工作经验,我们分别到东西湖区、襄阳市、十堰市等地学习取经,黄陂、蔡店、新洲先行开通了出租车,他们成功的经验为我区开通出租车提供了“范本”,使江夏区开通出租车工作路径清晰、少走弯路,确保开通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区上下形成共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在《江夏报》、江夏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高频率、全视角的舆论宣传,并印发《致纸坊城区“面的”司机的一封信》、《致纸坊城区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告知;二是各部门全力配合、强力推进,区直各部门科级以上干部2219人对纸坊户籍的2083台“面的”及外地户籍136台“面的”实行一对一包保措施;三是区交通、公安部门组成整治转班,查处打击“面的”非法载客营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三)人性化操作助力维稳。区交通运输局提前开展了出租车驾驶 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举办九期培训班,培训1500人。区人事局举办“面的”司机转岗技能培训班,并提供4000个岗位供“面的”司机转岗就业。区民政局制定了“面的”司机困难家庭救助方案,对困难“面的”家庭实行救助。
(四)前期工作基本就绪。一是按照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处的要求,九类28项申报材料已上报;二是招标工作已完成投标企业资格预审;三是出租车的型号、计价器、GPS、顶灯等已确定。
综上,江夏区开通区域出租车的前期工作扎实有力,开通条件已基本成熟,适时开通已势在必行。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25号
案 由:关于大力发展武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议案
提出人:高赏举(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
内 容:
数据显示,2014年国家电网消纳清洁能源发电9218亿千瓦时,替代标煤3亿吨,减排二氧化碳7.4亿吨。国家能源局也于近期发布了2014 年全社会用电数据,其中有关新能源数据包括:风电累计并网95.8GW,同比增长25.6%,光伏发电累计并网26.52GW,同比增长67.0%。
根据该公布数据推算,光伏新增装机容量10.6GW,而光伏虽然没达到14GW的理想目标,但也超过了10GW 的基本目标。预计2015 年光伏装机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2014年被业内称为光伏利好政策的“井喷年”,国家对光伏扶持政策密集出台,多省市也陆续推出地方性政策对光伏产业给予倾斜。我省推出关于促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加速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同时实施全额保障性收购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余电上网电量,按月全额结算上网电量电费,按月转拨国家补贴资金等相关政策,加大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支持力度,催热了我省光伏产业的发展。国家对光伏发电实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根据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今年湖北省新增光伏发电建设规模4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20万千瓦,光伏电站20万千瓦。据悉,2014年湖北省计划建设光伏电站项目47个,备案(核准)装机容量45856.61千瓦,而分布式光伏项目却少有人问津。
综合来看,主要存在以下瓶颈制约:地方补贴政策单一、推动力度不强、宣传力度不够;省市县等地方配套补贴力度落后于江浙沪等省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回收期限长,存在回款风险,投资方望而却步;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应用发展目标不明确,尤其是对于工业企业、园区、公建、住宅、农业等层面的推广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目标和措施,只是停留在鼓励应用层面;项目融资渠道少,贷款难度大、利率高、时间短等难题制约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速度。
武汉市作为我省能源需求最大的地区之一,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亟需快速调整。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对远离雾霾的美好愿景,能源结构单一,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的突出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大。作为传统能源的有力替代、作为电力应用的重要补充,我市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刻不容缓。
案 据:
从国家重视程度分析,仅2014年全年,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能源局、认监委等部门,以通知、意见、办法的形式,共计下发31个文件,大力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包括山东、浙江、上海等20多个省份制定并下发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的地方配套政策。
尤其是在2014年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将全国装机量总规模由原计划的12GW增加到14.05GW(其中分布式占60%),浙江、江苏、山东并列分布式前三位。2014年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也主要是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而言。从国家对分布式光伏表现出的支持的态度来看,国家高度认可并要大力推广。
从产业结构分析:我市钢铁、有色、建材、电力、化工和石化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1/2,但煤炭消费量接近9成,二氧化硫排放量占8成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占9成以上。也就是说,这几个行业创造了我市1/2的工业增加值,煤炭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却占90%左右。我市亟需发展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
而太阳能产业作为新能源产业的代表,发展速度及产业潜力巨大,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大力推广,不仅能为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带来可观效益,同时也能拉动一大批配套产业的快速发展。当前,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正处于蓄势待发的时间起跑线上,这是我市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的一大契机,如果抓不住,在国家大力推广的重要时机,我市将远远落后于其它地区。
从环境治理分析:中国电煤需求量占到了动力煤总需求量的60%以上,火电生产对环境环境污染最大,大约90%的二氧化硫排放由煤电产生,80%的二氧化碳由煤电排放。我市是工业强市,也是能源消耗大市。尤其当前在“工业倍增”计划的推动下,我市经济发展迅猛。
预计2014年GDP进入万亿元俱乐部,计划2020年GDP达到3万亿。对于能源的需求与消耗必将大幅增长。
但随着武汉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行业对动力煤的需求持续增加,治理环境污染所付出的代价越来越大。
而我市“1+8城市圈”为国家级别的“两型社会建设”实验区,对于环境保护与治理有着历史责任。因此,我市提出了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的目标。对超标或者超总量控制要求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而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大力推广,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需求、环境治理的矛盾和压力。
方 案: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将带动我市光伏系统集成产业的兴起,同时对电网广域监控系统和微功率调度系统将有一个很大的促进。随着越来越多的建筑具有自发电功能,能源的存储、能源的使用,以及光伏光热一体化,建筑节能设施,将随之而起。 在屋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达到一定的比例的时候,将形成节点式、横向、市县级的能源基础设施,以及由此形成的市场,会促进人们许多新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对调整能源结构、培育战略型新兴产业、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大力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制定出台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计划,实施工业园区厂矿企业屋顶电站计划。因该领域的用电量大,且厂房都有巨大的屋面可供使用,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盈利最高,且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板能够替代传统的屋顶建材作用,是最佳的投资建设主体。对能源消耗较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及园区,可强制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份额,保证一定比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量。建议制定具体的实施操作要求,发展目标每年不低于400MW。
二、制定机关、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公共建筑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计划。全面快速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步伐,发展目标每年不低于100MW。
三、制定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标准及实施规范。全面实施光热、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强制推行新建建筑、旧建筑改造等原则上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要求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建议实施百万屋顶光伏计划,发展目标每年不低于100MW。
四、制定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要求。将光伏发电纳入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旧村改造等工程中规划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实现电能就地消纳,改善农村供电状况和用电水平。积极推进光伏下乡“万家屋顶”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光伏社区”建设,新建中心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行专项预算、统筹使用。按照“统筹安排、政府扶持、户企合作、收益分成”的方式,引导农户建设家庭式光伏电站,充分调动农户和企业的积极性。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建设,扩大应用规模。发展目标每年不低于200MW。
五、制定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要求。利用水面、滩涂、渠道、设施栽培、荒地等资源,大力推进渔光互补、农业光伏大棚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发展目标每年不低于100MW。
六、要求在路灯照明、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发展目标每年不低于20MW。
综上统计,武汉市的每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量在920MW,如果要实现全面发展,至少在近五年的年推广量保持在1GW左右。到2020年,全市的光伏发电容量至少要达500万千瓦(5GW)。届时,光伏发电总量年可超过60亿千瓦时,年可节约标煤逾2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近650万吨,减排粉尘17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8万吨,减排氮氧化合物9万吨。同时可拉动全市数千亿元的市场规模,为武汉市“工业倍增”再创一个新的千亿级行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
为保障以上工作顺利实施,特提出以下措施:
1、加大政府引导及宣传推广力度。
各级政府加强统筹光伏建设资源,开展本地区可安装光伏建筑屋顶及其他场所的资源调查统计,结合屋顶面积、安装资源、用电负荷等条件,制定本地区应用建设计划,积极建设一批光伏应用示范项目。条件允许,可以将分布式光伏发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其在低碳城市、新能源城市建设中的作用。耗能大、污染严重的地区,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强制推广政策,积极推动大面积规模化应用。
2、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价补贴标准。
2014年,我市在国家0.42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0.05元的补贴,促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应用。但从全国来看,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西、陕西、吉林、湖南等省份,在国家每千瓦时0.42元补贴标准基础上,省市级都给予每千瓦时0.15元-0.40元左右的补贴。通过提高补贴标准来提高省内分布式电站的收益率,以较高收益弥补分布式风险溢价,吸引更多资金,缓解制约瓶颈。建议我市补贴资金每千瓦时至少要在0.2元以上。
3、制定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专项资金支持政策。
省市工业和科技统筹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资金、低碳城市示范试点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建筑节能资金以及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标准制定及检测认证体系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示范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应用的扶持力度。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鼓励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此外,可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建设质量、投资主体以及是否实施能源合同管理等,以不同的考评层面,制定统一可执行的专项资金奖励标准。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光伏发电系统。目前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等地,相近似的政策已出台实施。
4、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增值税:2013年10月8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为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建议在上述通知的基础上,我市在2015年至2020年之间,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免征增值税,对于制造销售推广企业在分布式光伏发电产品领域同样享受这一政策。
所得税:建议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制造销售推广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产品领域)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5、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融贷模式。
由于投资回收期较长,包括银行在内的融资机构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持关注但不参与的态度。个别项目贷款难度大、利率高、时间短,制约了我市布式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
建议我市鼓励本地区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服务和产品,市属商业银行优先出台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贷款业务,以光伏电站作为抵押贷款,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年限。同时可以探索设立光伏发电投资公共担保基金,为本区域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贷款担保。个人投资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提供贷款担保。鼓励基金、保险、信托与产业资本结合,市属基金、信托、城投要优先出台相关业务,探索建立光伏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保险机构与分布式电站投资商合作,降低运营风险。
6、加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质量管理及监督。
加强光伏产品、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和建筑安装光伏的质量评估、质量监管和安全性评价,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和工程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单位应制定标准,并严格按标准实施。杜绝不良产品鱼龙混杂,以恶意低价竞争进入市场。如果任由不良光伏产品进入市场,挤占正规厂商的光伏发电系统份额,劣币驱逐良币,这个市场将面临更加严重的信任危机。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26号
案 由:关于加快启动山坡机场建设的议案
提出人:韩良炎(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交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江夏区人民政府
内 容:
理 由:一、启动建设武汉第二机场势在必行
(一)建设武汉第二机场,有利于把武汉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国家明确武汉为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湖北大力推进“1+8”城市圈建设,以武汉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江淮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等加快崛起,武汉在中部地区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更趋明显和加强。11月19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武汉市物流业空间发展规划》,规划布局武汉第二机场建设,明确提出将山坡机场进行民用化改造,打造江南机场国际航空物流港。启动武汉第二机场建设,把武汉航空港建成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大型航空枢纽和航空物流中心,对构筑武汉在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支点,必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建设武汉第二机场,是实现武汉航空运输市场均衡协调发展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武汉航空运输市场发展非常迅猛,武汉天河机场跨入国内最繁忙机场排行榜前列。随着武汉经济的快速发展,武汉航空业呈现高速增长趋势。2011年,武汉航空货邮吞吐量为12.28万吨,同比增长11.4%,居全国民航机场货邮吞吐量第17位,但增幅排第7位,武汉及周边地区货邮航运需求旺盛、市场潜力很大,特别是顺丰物流落户武汉,对货邮航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建设武汉第二机场,大力发展货邮航空业务,是推动武汉航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必然选择。
(三)建设武汉第二机场,是重现武汉“双机场”格局的需要。武汉双机场格局持续了20年,因城市发展的需要,武汉“双机场时代”于2000年12月告一段落。武汉是内陆最大的物流中心和货物集散地,商务、货运业务可辐射湖南、江西、安徽、河南、四川周边五省近四亿人口,各类商品在这里都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因此,及早在江南布局建设第二机场,恢复武汉“双机场”格局,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航空快递和航空货运业务,显得十分必要。
二、将山坡机场改扩建为武汉第二机场的可行性论证
我们认为,在目前山坡机场的基础上建设军民合用机场,使新机场成为华中地区的货运、物流、商务中心,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完全可行。其理由如下:一是军地双方意见高度一致,建设军民合用机场积极性高。广空武指、空18师多次表达了与地方进行战略合作,将山坡机场改扩建为军民合用机场的意愿。据我们了解掌握的反馈信息,广空、空军和总部均表示积极支持建设军民合用机场。建设山坡军民合用机场有利于密切军地、军民关系,促进国防建设和地方经济协调发展,是一项事关武汉长江以南区域长远发展的多赢举措。
二是山坡机场空间大,现有基础条件好,能满足新机场建设的相关条件。山坡机场是二级军用机场,总面积4005亩(2.68平方公里),机场离城市距离适中,机场周围无高山无超高建筑物,净空条件好,空域条件完全能满足机场安全运行要求。该机场目前拥有符合要求、质量过硬的机场跑道、滑行道和联络道。机场具备各种先进的导航设备,在此基础上只需要进行改扩建和增加一些智能设备,即可满足波音737系列飞机和运八以下的运输机、直升机飞行要求。
三是山坡机场区位、交通条件优越。江夏地处武汉“1+8”城市圈重要节点,京珠、沪蓉高速公路在境内交汇,京广铁路、武广高速铁路、武咸城际铁路、107国道贯穿南北,长江黄金水道傍西境而过,高速公路8至10小时,高速铁路4小时可到达北京、上海、深圳、重庆等中心城市。山坡机场与京珠高速、107国道距离仅1公里,与京广铁路、武广高速铁路、武咸城际铁路距离均在2公里左右。在山坡建设军民合用机场,即可形成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际铁路、轨道交通、金口深水重件码头相互衔接贯通的六位一体的立体综合交通体系。
四是可以缩短建设周期、减少投资、节省时间、提高效益。将山坡机场改扩建为军民合用机场,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机场的空间、设施和设备,占用良田耕地少,拆迁量小,能与目前机场周边完备的水、电、气、通讯等配套设施有效对接,既节约了资源,又能减少国家投资,还可缩短建设周期,大大提高机场建设效益。
五是其他城市有将军用机场改扩建为军民合用机场的成功范例。据我们了解,全国现有军民合用机场40余个。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拥有数量较多的军民合用机场,甘肃、四川等西北、西南欠发达地区也已建成或正在规划建设一批军民合用机场,武汉作为我国内陆地区特大中心城市,在长江以南建设山坡军民合用机场,是完全可行的。
综上所述,山坡机场地址条件优越,净空环境、地理位置好,现有条件成熟,一旦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启动武汉第二机场建设,我们将全力以赴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武汉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江夏区在推进武汉第二机场建设上的准备工作
为尽快启动武汉第二机场项目建设,江夏区委、区政府早在2011年元月就组建了工作专班, 2011年3月26日,江夏区与空军武汉指挥所、中联合航空有限公司(简称中联航)、海南海航鲲鹏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在江夏杨桥湖会所,就山坡机场改扩建为军民合用机场事宜,举行了“四方”专题会谈,与会各方认真听取了江夏区和山坡机场的基本情况介绍,研究了山坡机场军民合用的基本构想和运作模式,讨论了加快推进山坡机场改扩建为军民合同机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会议还就下步工作进行了磋商。近两年,英国盖世利公司和顺丰物流对将山坡机场建设成为江南国际航空物流港都表示了极大兴趣。通过考察和会谈,各方对武汉第二机场工程项目形成了高度共识。同时,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武汉江南机场(山坡军民合用机场)建设推进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江夏区高效有序地开展了山坡机场周边15公里范围内重点区域及其他区域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杜绝安全稳定事故的发生。解决方案:(一)恳请市委、市政府尽快成立武汉第二机场建设领导小组,武指、空18师相应成立军民合用机场建设工作专班,由市级领导和部队首长分别挂帅,加快推进武汉第二机场建设。
(二)建议市委、市政府及市发改委、国土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积极主动与省相关部门及国家发改委对接,争取各方支持,早日立项。
(三)建议提前启动武汉第二机场前期工作,提前谋划武汉第二机场整体规划布局,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27号
案 由:关于加快全市工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议
提出人:罗仁发(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安监局
内 容:
工业安全生产一直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更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然而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缺乏对生产安全的监管,我市各类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此,我市要加强全市工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切实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使企业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主体”。
解决方案:
一、互联互动,实现监管企业全覆盖。通过对企业调查摸底、分类分级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通过网络平台将企业横向按行业性质划归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纵向按其规模大小,风险高底,监管难易程度,分别由市、区实施分级监管。安监部门统一实施综合监管,对所有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情况全部掌握,做到监管归责,底数清楚,责任明确,实现“一网打尽”,消除监管盲区。
二、排查有据,解决怎么查、如何管的问题。我市应统一编制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各企业对照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三、实时监控,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是任何其他部门都无法替代的,在当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内生动力普遍不足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的环节。要做到只要企业不抓隐患治理,就有人上门监察执法,对企业形成了强大的监管压力,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管理由过去被动、间断、经验型,向主动、连续、科技型转变。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28号
案 由:关于加快滨江商务区核心区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李立新、刘友法、何有斌、苏梅枝、潘春喆、赵长生(共6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青山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规划局,市城建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
内 容:
青山滨江商务区核心区作为全市七个重点功能区之一,承载着提升城市功能、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核心区规划工作自2013年10月启动以来,采取“市区联动、企业运作”方式推进规划编制实施,市国土规划局与青山区共同组织,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业主单位联动实施,整个工作推进顺利,得到了市规划局、市地产集团、市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2014年11月28日,市规委会审议并审查通过《青山滨江商务区核心区实施性规划(整体城市设计)》,具有了法定效力,将为青山实施滨江开发提供有力指导和重要依据。按照规划,青山区将与市地产、水投、土储等市级平台进一步加强合作,通过“招大商、真商、硬商”,引进恒大、万科等实力企业参与滨江建设,坚持高品质打造,力争早日实现青山滨江商务区作为全市重点功能区的重要功能。
建 议: 一是由于青山自身堤防改造成本高,“三旧”改造压力大,无法在自身区域内实现土地和经济的全面平衡,恳请市里结合青山实际,考虑在全市跨区域统筹实现项目平衡、综合统筹拆迁还建。 二是建议市里支持青山列入更多城建重点项目,打通“断头路”,以及加大水、电、气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是加快地铁五号线的建设,为滨江核心功能区开发助力。 三是在重大项目布局上关注青山,将青山滨江核心功能区向国内外投资商推介,加大相关政策倾斜力度,支持恒大等有实力企业投资落户青山。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29号
案 由:关于加快武九铁路搬迁的建议
提出人:姚汉金、何有斌、岑爱国、郭和平、黄卓仁(共5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武汉铁路局,市交委,市城建委,市国土规划局
内 容:
目前影响滨江商务区开发最大的问题就是武九铁路北环线及战备码头外迁工作。武九铁路北环线东起青山楠姆庙车站,西至武昌火车站,全长约16.6公里。铁路将武昌、青山滨江区域一分为二,造成多条“断头路”、“瓶颈路”,不利于地块的整体开发。为此,区委、区政府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实施武九北环线迁移工程,沿长江南岸贯穿青山、武昌两区滨江商务区。目前,广州军区、铁道部等部门已明确武九北环线拆除。新战备码头工程预可研已获批。北环线沿线资产评估已完成。但工程推进中存在新战备码头工程工可报批暂时停滞、铁路资产补偿安置方案未确定、实施资金缺口较大等难点问题。
建 议:一是建议市政府将战备码头建设工程纳入2015年市城建计划,采用BT、BOT、PPP等融资方式解决战备码头建设资金问题。 二是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衔接,争取得到武汉铁路局的支持,完成北环线铁路权属确权工作,尽快明确拆迁补偿方案。 三是建议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土地打包方式,解决货运铁路北环线拆除等工程实施的资金缺口问题。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30号
案 由:关于社区"五大顽疾"治理的建议
提出人:潘春喆、苏梅枝、罗丹、易志萍(共4名)
办理类型:分办
承办单位:市城管委,市公安局
内 容:
“三乱”、种菜、养鸡、狗患、“僵尸车”是社区管理的5个常见病和多发病,也是治理的顽疾。它不仅污染社区环境,扰乱居民生活秩序,也背离了城市的文明,降低了城市的品位。它们具有三个共性: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小区美观、治理后易反复。以冶金街南干渠社区为例,共241个门栋、3882户,爆发“三乱”的门栋有159个,占所有门栋数的65.97%,全年反复治理2次以上的门栋有147个;种菜43处,超过社区公共绿化面积的10%,全年反复治理2次以上的有40处。另外,养鸡5家,养狗203家,停放3年以上的“僵尸车”有2处,除养鸡外,养狗和“僵尸车”目前都处于“无管理”状态。
“创卫”、“创城”活动中,有关部门虽加大了对“五大顽疾”的治理力度,但仍然是屡禁不止、收效甚微。究其原因有三点:一是缺乏法律和管理的有效支撑。目前治理“五大顽疾”的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等3部法律规定,但法律对经营性主体的约束力大,对居民及非经营者往往只是“抓住现行、教育放行”,更多的处理手段是教育加清理,缺乏威慑力。二是管理力量薄弱。“五大顽疾”的治理本应以物业管理为主,政府执法为辅,社区居委会做监督。但一则老旧小区的物业收费低、人员少、设备陈旧、入不敷出,物理管理缺位、乏力,致使“五大顽疾”肆意蔓延;二则“五大顽疾”分布广、范围大、反弹次数多,政府部门执法难,所以谁都管不了,也不愿管。最后,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不得不主动担责,反复采取补救措施,但治标难治本,增加了基层队伍的工作压力。三是居民整体意识不高。“五大顽疾”的发生与居民的生活习惯和对公共环境的重视程度有关,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对公共利益关心维护不够,且没有比较畅通的利益维护渠道,从而纵容了少数居民占地为王制造“五大顽疾”的行为。
建 议:将“五大顽疾”的治理纳入立法项目,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惩治约束措施,简化治理流程,使“五大顽疾”治理有法可依,有责可究。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31号
案 由:关于完善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徐国平、刘友法、何有斌、潘春喆、赵长生、谢大勇(共6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规划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内 容:
青山区循环经济工业倍增示范园区规划总面积44.01平方公里,辖有工人村都市工业园、白玉山环保科技产业园、武东装备制造园、北湖钢铁辅业和化工产业园四大板块。2013年,示范园区实施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目前主要问题: 一是园区存在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等空白。园区内无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污水纳入处理范围内的落步咀污水处理厂由于管网及泵站建设未完成,其运行率仅达到50%;北湖污水处理厂尚处于规划阶段;化工新城污水处理厂由于处理能力限制,无法彻底解决问题。 二是园区过渡性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相对滞后。拟在白玉山环保科技园和北湖工业园规划建设5000吨/日的过渡性污水处理厂,满足近期进驻企业需求,但是两个污水处理厂仍处于可研、设计等前期阶段,没有开始实质性建设。 三是环境约束对园区项目引入影响明显。园区能源使用工业企业煤炭消耗较多及污水处理设施滞后等问题,对园区项目引进和建设造成较大限制。
建 议: 青山区园区各类基础设施非常薄弱,特别是原有以辖区大企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方式难以为继。 一是希望市级规划部门加强对青山工业园区及配套环保基础设施规划指导和支持,优化产业发展、燃气、排水、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推进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实现“增产不增污”,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是恳请市政府加大对北湖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实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快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严格控制园区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三是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大青山地区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引导和扶持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项目,使青山区能够真正发挥中部地区循环经济的核心带动作用。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32号
案 由:关于武汉火车站周边友谊大道等城市道路改造升级的建议
提出人:杜春生、易志萍、陈彬、刘友法、凃军、姚青松(共6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城投公司,市国土规划局,市城建委
内 容:
武汉火车站位于洪山区杨春湖畔,毗邻三环线,2009年12月26日建成启用,其东部是青山区工业企业用地,主要是一冶、武钢的配套产业和利用武钢的原材料生产的小型企业等,联系通道为青王公路和三环线;西部以居住为主,联系通道有友谊大道、团结大道、欢乐大道等干道。 受历史因素影响,青山区城市主干道等级不高,特别是武汉火车站周边友谊大道等破损较为严重,影响了武汉城市景观形象。目前,青山区友谊大道西起二环线,东至武钢厂区大门口,全长约7.7公里,是武汉火车站连接其他城区重要交通纽带,日均车流量达到2.5万辆次左右。从友谊大道全线通行条件来看,武昌中山路至青山工业路为沥青砼双向六车道,而工业路至武钢厂区大门口5.2公里路段仅为水泥砼双向四车道,且局部道路破损严重,已成为武汉火车站通往其他城区的瓶颈道路,制约了高铁效应的发挥,不利于周边区域经济发展。
建 议: 1、恳请市政府将友谊大道维修改造纳入市级城建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将现状四车道拓宽成六车道,对沿线杆线实施入地建设,帮助解决道路通行瓶颈问题,将友谊大道全线建成武汉火车站的窗口道路,带动周边开发建设。 2、尽快打通和平大道建设十路至杨春湖路段,完善青山区通往武汉火车站交通路网结构,缓解友谊大道交通压力。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33号
案 由:关于加快地铁五号线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刘家海、刘友法、谢大勇、凃军、岑爱国、苏梅枝(共6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地铁集团,市城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规划局
内 容:
地铁五号线南起南三环,站前路敷设至武汉火车站,顺江东西向贯穿青山、武昌全镇,是服务青山、武昌沿江发展的重要骨架线路。线路全长32.3公里,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6座,项目总投资251亿元。五号线青山段线路长11.34 公里,设科普公园站、建设二路站、和平公园站、建设六路站、建设八路站、建设十一路站、都市工业园站、厂前站共8座车站及工人村车辆段一座。 目前,地铁五号线已完成环评编制,通过专家评审。2014年10月,市发改委已将《武汉市第三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4--2020)》报送国家发改委待批。同时相关建设工程踏勘已完成,市地铁集团已向市政府建议地铁五号线分两期建设。
建 议:一是力争年内启动项目建设。目前地铁五号线前期工作推进较为顺利,但若要年内开工建设,还需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鼎力支持。据目前了解情况,地铁五号线被列入2015年武汉市城建计划,年度工程计划进度为“完成前期工作”,责任主体为市地铁集团。恳请市政府充分考虑青山区产业转型发展,滨江商务建设需要以及青山人民的强烈愿望,明确地铁五号线2015年进度目标为“开工建设”,青山区将积极配合做好沿线相关站点地块的征收工作。 二是确定线位、站点布局。按照站点布局现场踏勘情况看,建设二路站点已确定不能修改,但考虑武商众圆二期项目需要,建议在建设三路增设出入口,其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同时按照目前工可方案,都市工业园站设计的出入口涉及开发区几家重点企业,为降低房屋征收成本,需协调该站点布局往西设置;都市工业园站与厂前站两站间距2072米,该区域武钢集团、一冶公司等下属企业较多,考虑到企业职工上下班需求和青山区对厂前站前区域规划开发建设需要,建议增设铁珞山站,站点布局从技术层面考虑可行。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34号
案 由:关于支持解决贾岭村、武东村拆迁居民安置问题的建议
提出人:何有斌、刘雪萍、赵长生(共3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青山区人民政府
内 容:
为服务大型海洋工程建设,青山区启动了武东村、贾岭村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因两村上位规划控制面积大、可利用地不足等原因,两村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展缓慢,984户2801名村民在外过渡已超过两年,稳定形势十分严峻,为此,省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安排由省政协主席杨松包案化解贾岭村村民上访问题。2014年7月22日杨松主席专程到青山区调研村民上访案化解工作情况,并作出批示,要求通过创造条件进行城中村改造彻底解决村民上访案。为加速推进我区武东村、贾岭村规划调整、土地挂牌工作,11月12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重点办主任马泽江,市重点办副主任栾天一行到青山区专题调研城中村改造工作,提出各相关市级部门要支持青山区贾岭村、武东村关于调整工业、绿化、教育、体育、公共交通等规划用地性质及亥家堰岸线综合整治工作。12月4日市规划局盛洪涛局长率市局相关处室,到青山区现场办公,提出市规划局将对贾岭村、武东村规划方案进一步完善,同时提请市重点办适时召集市相关单位对贾岭村、武东村规划调整问题进行再研究。
建 议: 恳请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对贾岭村、武东村因项目建设腾退土地的失地农民安置问题继续给予积极关注和帮助。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35号
案 由:关于打通青山滨江区域若干断头路的建议
提出人:赵长生、郭和平、张正林、黄卓仁、孔建益、刘一鸣(共6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城建委,市城投公司,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昌区人民政府
内 容:
青山滨江区域是武汉市“两江四岸” 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全区近60%的居住人口,是商流、人流、物流的密集区。作为提升青山城区功能的主阵地,其开发建设被列入了全市重点发展战略,目前正如火如荼向前推进。近期,驻青山区的武汉市代表围绕加快青山滨江区域开发建设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广泛调研,对武九铁路阻断青山滨江区域道路,导致建设滞后、断头路频现的情况感触颇深。认为与现代化的滨江区域、武汉火车站、高速铁路交通需求不相适应,极大地影响了滨江区域开发的品质。同时,在建议市政府尽快打通青山滨江区域若干断头路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据调查,青山滨江商务区内平行于长江的主要道路有临江大道、和平大道、冶金大道等8条道路,垂直于长江的有罗家港路、园林路、三弓路、建设二路等15条道路,总长度约50公里。近年来,市、区政府筹措资金30余亿元,实施了武青堤综合改造和临江大道拓宽工程,还新建和改造了园林路、三弓路等城市干道、支路。但随着滨江区域开发的快速推进,制约区域发展的瓶颈问题逐步显现,最严重的即是武九铁路横贯其中,受铁路的阻隔,导致区域内南北向的水东路、园林路、三弓路、建设一路、建设二路、建设三路、建设十路等7条道路形成断头路,有的道路到临江大道仅70米距离,严重制约了滨江区域开发品质的提升。7条断头路给滨江区域整体路网结构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青山市民要求打通园林路等断头路的呼声很高。
建 议: 1、将武九铁路线拆除纳入市级规划。目前,武九铁路线虽跨武汉市江南多个城区,但已基本不再承担运输功能,仅有铁路内部通勤火车运行。希望市政府能够结合我市江南城区建设发展、乃至全市的万亿倍增、城建攻坚计划等大战略需要,进一步加大与铁路管理部门的协调力度,将武九铁路线拆除,推动青山滨江区域加快开发和园林路、建设十路等断头路打通。 2、采取平、立交方式重点疏通。武九铁路线拆除工作涉及铁路、规划、部队、供电、供气等多个部门。若因客观条件拆除武九铁路短期内难以实现,请市政府能够与铁路管理部门加强沟通,争取铁路部门准予以平、立交形式尽快打通园林路、建设二路、建设十路等道路。 3、成立强有力的市级专项指挥协调机构。鉴于目前武九铁路线拆除或建平、立交工作涉及铁路、规划等多部门,区级力度有限。为此建议市政府牵头成立由市领导挂帅的专项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该项目的拆建等工作,力争能够尽快拆除武九铁路线,提升我市江南区域的城市建设速度和开发品质,改善江南及青山区的交通环境。 4、加强各城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建。武九铁路线同时跨武昌、青山等江南多个城区。在争取武九铁路线拆除工作中,各区、各部门要同心协力,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传递有效信息,创造有利条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进展。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36号
案 由:关于拆除友谊大道青翠园路段护栏的建议
提出人:苏梅枝、潘春喆(共2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内 容:
提升城市形象,增添城市美观,交通畅通,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青山友谊大道青翠园路段道路原本就很窄,加上护栏后就变得更窄,护栏的增设严重阻碍了市民的出行,给市民造成了出行难;更严重的是此护栏给小区居民消防安全和周边商业铺面楼宇的消防安全和周边商业铺面楼宇的消防安全造成了险害,影响了消防安全应急疏散和施救。护栏还对行车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1)车辆高峰期时,只要有一辆车发生故障停在道路中间或者有交通事故发生,则整个半边道路通行都会受影响。此外,由于只有部分路口允许车辆掉头,导致掉头车辆成群,影响后面车辆正常左拐弯和迎面而来车辆正常行驶,会造成道路拥堵。(2)车辆发生事故增多。在车辆行驶高峰时期,部分车辆只要稍微不注意或者是新手上路操作不慎就极容易造成两车追尾,只要发生车辆事故,由于双方驾驶员对于快速理赔知识不清楚,双方会在现场等待保险公司前来现场处置,可想而知,道路将变得更加拥堵。(3)不必要的增加社会浪费,汽车尾气排放也更大。由于护栏不允许车辆随意左转掉头,造成一些车辆被迫绕行更远距离,车主的运行成本增加,变相的也是一种社会浪费。同时,车辆多跑冤枉路,也会多增加空气中的汽车尾气排放量,对空气质量造成危害,对人类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4)护栏的制作成本太大,本身也是一种浪费。城区的道路护栏在老百姓街谈巷议中号称千万工程,花费了这么多钱,却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浪费。友谊大道青翠园路段护栏不但对行车和疏导交通造成了影响,还使城市视野变得狭窄,有损城市的美观。
建 议:拆除友谊大道青翠园路段护栏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37号
案 由:关于提高纯居民身份社区工作者退休待遇的建议
提出人:潘春喆、苏梅枝、罗丹、易志萍(共4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内 容:
纯居民身份社区工作者是指进入社区工作前,没有正式工作经历的社区工作人员。他们是社区干部队伍的主要组成力量之一,以青山区冶金街为例,社区工作者总共126名,其中纯居民身份的社区工作者84人,占比66.67%。武汉市从2004年开始给社区工作者办理“两保”(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武政办[2004]103 号),但较武汉市1998年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晚6年,且因为没有设置视同缴费年限,致使2004年前入职的纯居民社区工作者存在“在岗无保”的空白期。
纯居民社区工作者退休必须满足二个条件:女性年满55周岁且社保缴满15年,男性年满60周岁且社保缴满15年。以一名现在年龄超过50岁的纯居民女性社区工作者来说,当她年满55周岁时,由于社保缴费不足15年,她依然不能退休,较在社区工作前下岗失业或买断再就业的50岁就能退休的社区工作者,要多工作5年以上;且退休后她只能拿到最低的退休养老金790元,较在社区工作前下岗失业或买断再就业的最低能拿1700元退休养老金的社区工作者,至少要低910元,退休金仅够满足最低的日常生活支出。
建 议:希望对在社区工作达到退休条件的纯居民社区工作者,给予一定的养老补助,使养老待遇不低于下岗失业或买断再就业的社区工作者的养老水平。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38号
案 由:关于“以医养老”的探讨和建议
提出人:潘春喆、苏梅枝、岑爱国(共3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内 容:
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迫在眉睫,《养老院价格贵仍供不应求》,《民办养老院为何“发愁”》,《国务院再推“以房养老”试点》,《“老伙伴”计划另辟养老新途径》,《子女照顾老人政府买单》及《“医养结合”探索多层次养老新模式》等多媒体展开养老探讨报导,就其养老模式而言,以居家养老,以房养老,“嵌入式养老”,子女照料养老,“私人定制”养老,“候鸟型”养老,公寓养老和以医养老等,无论养老方式和模式的多样化,百川归海,离不开让老年人度过幸福晚年的主题,体现了老年人子女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共同责任。
破解老龄化中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难题,“医养结合”也好,“以医养老”也罢,都离不开一个“医”字,人老了身体有病是自然规律,无医谈何养老。所谓“医养结合”是各类养老方式中都要具备的医疗条件,再好的养老模式缺失医疗服务,老人就医困难,子女也拖累,因此“医养结合”是养老产业的发展方向,而“以医养老”是当前解决养老难题的捷径。“以医养老”是以社区卫生院为依托,利用起医疗资源,社区提供服务,社区和卫生院协议合作,以社区内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居家养老等医养结合的老人就近就便入住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既能解决老年人大病出院后的后续医疗服务,又为入住社区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老人提供医疗保障,还解决了入住社区卫生院老年人子女的后顾之忧。这不仅符合老年人的养老传统习惯,又能减轻家庭经济的压力,更方便的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社区的关爱。“以医养老”可称为虚拟养老院。
社区和社区卫生院协议合作的前提是政府通过社会保障的方式分担老年人的护理费用,尽快打破医保养老难以推进的局面。社区卫生院对入住的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在入住期间要求或同意的健康体检,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床位费、观察费、检查、治疗、药费等)和医疗费在社区监督下均按本市统一收费标准并按医疗报销,让入住老年人享受医疗保障的最大化,减少老年人用医保消费的乱象;社区负责本区老年人入住或退住社区卫生院的出入关和人员的管理,保持与入住老年人家属的联系,满足入住和未住社区卫生院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外,适时组织参观游览,力求做到冬送温暖,夏送清凉,节有慰问,岁有祝福,努力打造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教体娱,紧急援助等“一站式”集中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积极探索入住社区卫生院老年人包伙订餐服务,在此基础下扩大服务对象,让社区老年人真正感受到社区是我家。
通过政府搭台,社区主导,卫生院配合,老年人享受的以医养老的模式不仅解决社区老人的医疗需求,而且解决出院老人回归社区过渡期的临床护理需求,还拓展了社区服务功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区服务中心,以应对我国“未富先老”的现实献计献策。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39号
案 由:关于加快和平街自建村棚户区改造的建议
提出人:周德文(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规划局
内 容:
案 由: 关于加快和平街自建村棚户区改造的建议 内容:洪山区和平街厂前自建村棚户区是我区仅有的历史悠久、房屋质量极差,基础设施不配套,生活环境脏乱差、不适宜人居的地方。急需得到改造。现将该棚户区的基本情况、现状及棚户区改造的必要性说明如下: 一、棚户区基本情况:和平街自建村棚户区位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西,武汉火车站以东,贯穿青王公路、横穿武青四干道。1958年建设武钢时安置职工及家属形成的,现在居住的是一冶和武冶等单位的家庭户。棚户区占地90公顷、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房屋185栋、居民有914户、2214人。 二、棚户区现状 :1.棚户区居民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较小,多为下岗失业、残疾人、老年人群;还有众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由于不是封闭式社区,加大了社区综合治安管理的难度。2.棚户区居住环境差。住房以平房为主,阴暗潮湿、排水设施差,居民家中经常渍水,今年春季大雨几户居民房顶塌陷无法居住。3.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房屋属砖木结构(屋面都是芦席和油毡铺设,上盖红瓦),室内外电线老化,发生火灾时很容易导致“火烧连营”,后果不堪设想。由于棚户区内道路狭窄,消防车辆无法进入。 三、社区棚户区改造的必要性。2009年,武汉市“插花地”调整之前,青山区人民政府已将厂前棚户区整体纳入工矿棚户区改造计划,现经过区划调整之后,青山区已全面实施了棚户区改造。由于厂前自建村棚户区调整到洪山区后尚未实施棚户区改造,引发了居民强烈反映。期盼着洪山区人民政府能够早日进行棚户区改造,解决和改善辖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其次社区紧邻武汉火车站,棚户区的存在,与城市整体形象,文明档次极不协调。加快棚户区的改造,不仅解决辖区居民的住房困难,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也让广大居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更加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并完善了城市的功能。 建议:市政府将自建村棚户区改造纳入规划并组织实施。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40号
案 由:完善珞桂路与珞狮路交叉路口(中北仓储)过街天桥楼梯的建议
提出人:余晓玲(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内 容:
珞桂路与珞狮路交叉路口过街人行天桥已经通行几年了,由于当地的环境限制,初期设计和建设就少了珞桂路口的楼梯。目前,南国置业工程已完成,珞桂路口已变得宽敞了,该人行天桥的“跛脚”丑态暴露无遗,严重影响该区域的观赏视角,更使得来自珞狮路东北方向和珞桂路的居民上下天桥十分不便。
建 议:建设部门尽快完善该天桥的建设,补充天桥东北角人行上下楼梯,可以改观该天桥的整体形象,同时,也缓解了该车站候车人与过街行人的拥挤状况,以方便周边居民出行。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41号
案 由:关于完善花山生态新城公共交通网络的建议
提出人:张用典(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交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内 容:
花山生态新城建设作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的示范区,目前已建成的项目有碧桂园生态城、联投花山郡、花山还建社区一期及二期,常住人口三万多人,但目前的交通状况非常滞后,主要是原来的地方巴士负责营运, 车少人多,给居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
花山生态新城建设以前,辖区以农业人口居多,人们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新城建设以后,农民失去土地,身份转成居民,转向从事第二、三产业,而花山生态新城的规划以绿色、生态为主,满足不了现有失地农民的就业需求,现有农民只有去临近商圈打工,而目前的交通状况令人堪忧,经常是一辆载客二十人左右的巴士塞进五六十人,且票价较市内公汽价格高,实行的阶梯票价,分2元、2.5元、3元不等,线路较短,仅从花山到吴家湾车站。
唯一的18路公交线因与地方巴士线路基本一样,且票价较低,抢了巴士的客源,经常与巴士之间起冲突,只有被迫缩短营运时间及减少车次,给附近居民的出行带来极大不便。
建 议:1、花山农民身份已转变为居民,应享受城市居民一样待遇,增设花市区公交线路,或将518、702、703延长到花山。
2、取缔中巴,将目前花山私人营运中巴统一收购,在增设线路上安置现有巴士司机就业。
3、现有18路公交延长线路,终点至花山街白浒村。
4、乘车票价与市区居民一样。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42号
案 由:加快南湖山庄入口的卢湾湖处匝道的修建,缓解交通压力
提出人:王方明(共1名)
办理类型:分办
承办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市城建委
内 容:
南湖山庄入口的卢湾湖区域原本规划为修建匝道,但迟迟未动工,已经闲置多年,给综合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也存在安全隐患。
建 议:1、希望能够尽快完成匝道的修建工作。该片区有较多的小区,如南湖山庄、玫瑰湾小区、瑞湖天地等,常住人口达到近三万人,但该区域出行通道较为狭窄,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匝道的修建在消除了安全隐患的同时也可以大大的缓解该区域小区居民出行拥堵的问题。
2、该区域的小区居民人口众多,但周边无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希望在修建匝道后充分的利用剩余空地修建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解决该片区居民生活不便的问题,同时小区居民也可以充分利用超市或者农贸市场的空地开展广场舞等休息娱乐活动,从而可以解决居民跳广场舞产生的噪音扰民的问题。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43号
案 由:关于完善岳家嘴十字路口非机动车行人过街通行功能的建议
提出人:钱榕(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内 容:
武汉,作为位于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优秀旅游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常驻人口1022万人,近些年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投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为经济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给人们生活带了极大便利。随着一系列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投产,武汉市的城市交通功能将会进一步提升,“高效与便民”、“安全与环保”将会成为城市生活的新常态。
在看到成绩与进步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城市交通大建设大发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城市主干道路、立交桥等重点工程,设计上或施工并未做到一次性达标。或机动车、非机动车道不分,或行人与非机动车同道,以武汉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保有量、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规模,其综合通行功能给人们的印象往往还是它有缺陷的一些面:路口汽车拥堵、行人过街危险、电动车无路可行或者横冲直撞。在洪山区梨园街经常有群众向人大代表反映此类问题,希望人大代表在每年一度的人大会议期间,呼吁政府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细节问题,因为城市道路建设事关人们的出行安全与便利,也事关城市的形象和品牌。
以岳家嘴十字路口为例,我认为这一带交通通行功能不够完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过路口的能力尚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机动车沿徐东大街方向,立交桥下方不能双向通行;非机动车在立交桥下方完全不能过街通行;行人在立交桥下方就近无路过街。该立交桥建设完成五六年了,该地段地铁施工工程已竣工投运,但此十字路口的交通困境却成了老大难,往返于此的市民希望有关方面予以关注,早日解决这一状况。
对于这一带出现的通行难问题,肉眼观察,似乎感到立交桥的设计高度不够,交叉转弯不通畅,导致桥下的空间不足以满足设立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过街通行线路。假如高架桥下空间足够,桥下设置车道、人行道应该不成问题。
建 议:为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对此十字路口交通状况予以关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使岳家嘴立交桥能够真正“四通八达”。
一、完善岳家嘴十字路口非机动车与行人过街通道十分必要。
1、完善过街通道是提升此路段综合通行能力的需要。该路口地处武汉大道与中北路交叉处,地铁4号线、8号线换乘站,人流量较大,应该多考虑行人的无障碍通行,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通行线路。
2、完善过街通道是确保城市交通安全的需要。由于该区域属中心城区,距东湖梨园与华侨城、居然之家武昌店较近,穿流于此的人们需要安全可靠的通行通道,避免发生意外交通事故。
3、完善过街通道是文明与绿色通行的需要。保持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倡导低碳绿色出行方式,必须要有相应的道路条件可供市民选择,如果“此路不通”,绿色出行不便利,文明出行无保障。
4、完善过街通道是新常态下交通建设提质增效的有益尝试。常言道,人无完人,市政建设也是如此。对于已经完工的建设项目,能否严格标准,以科学的态度进行查漏补缺,把好事做好,使城市建设的水平真正得到提升。
二、完善岳家嘴十字路口通行功能的可行性及有利条件。
当前,对岳家嘴十字路口的综合通行功能进行完善具有非常便利的条件。
一是政府具有建设与改造桥梁道路的丰富经验。近十几年来,武汉市建设了大量的高架桥,设计、施工人才济济,完全有能力处理此类问题。
二是改造环境及时机极为有利。目前,该区域的地铁施工完工,周边开发项目规划完成,为进行道路改造提供了良好机遇。
三是各级政府大力支持,积极推动。洪山区及梨园街大力推进城管革命,积极关注社区民情,而此处作为洪山区与武昌区交界处,两区附近居民必将支持拥护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并将起到示范效应。
三、完善岳家嘴十字路口通行功能的主要措施。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决策。责成有关部门成立专班,对现场情况实地考察,吸纳设计、施工专业人员参与调研,提出解决方案。
二是举一反三,综合治理。对此处存在的通行障碍,要综合分析,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通过解决非机动车、行人过街问题,把盲道、景观绿化等问题一并优化解决。如果条件允许,将武汉大道方向改造成桥上桥下同步通行机动车。
三是自下而上,通力合作。此问题估计属于市政府管辖,甚至不止属一个部门管理,因此,需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逐级向上反映,通过上下努力,形成共识,为解决问题创造必要条件。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44号
案 由:关于恢复老李纸路李桥村至新路村段通行的建议
提出人:朱明生(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城投公司,市城建委,洪山区人民政府,江夏区人民政府
内 容:
2007年3月,因南环铁路将李纸路道口封闭,原来武昌区连接江夏区的区际公路形成断头路,数万居民只得从李桥村投资兴建的村级便道通行,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极其不便,也制约了李桥、新路、板桥三村的经济发展。不仅如此,因道路封闭,大量车辆涌向李桥村村级便道行驶,导致李桥村投资兴建的村级便道破损严重,每年不得不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维护道路和安全,给村级管理和发展造成了巨大困难和重大损失。
建 议:1、由市人民政府出面协调,尽快启动新路村至武南机务段(李桥段)的李纸路维修改造,先行打通南环铁路李纸路道口涵洞(双向四车道外加人行道)。2、有关部门多管齐下,做好道路维护管理工作,防止道路破损。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45号
案 由:关于改善左岭地区公交线路的建议
提出人:万文群(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交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内 容:
左岭地处武汉最东边,与中心城区距离较远,而目前左岭正处于开发阶段,大部分村民已迁入左岭新城,但目前左岭新城通往中心城区只有301一条公交线路,票价较高,且班次较少,给左岭新城居民的出行造成极大不便。
建 议:希望301公汽采取阶梯票价同时增加班次,或将现536公交线路延长至左岭地区,彻底解决左岭新城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46号
案 由:关于加快落实园艺场"城中村"综合改造市级全面验收,推进村级经济有序发展的建议。
提出人:万建平(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政府重点办,市国土规划局,市文化局,洪山区人民政府
内 容:
青菱街园艺场城中村改造工作于2013年基本完成,当年已通过区级验收。今年申报市级验收过程中因园艺文化街项目搁浅,导致开发用地手续无法继续进行,严重影响村级经济有序发展。市级验收搁浅的主要原因,是文化街占用规划的控制绿化用地面积过大,不拆除则不予验收。但文化街的建设有其积极的时代背景,不到万不得已,非但拆不得却也不能拆。
黄家湖大学城建成后,周边几所大学几万学生入住,由于没有商业、服务业配套设施,仅有107国道旁边的个体经营店面,造成武汉科技大学门前严重的脏、乱、差环境,且发生数起交通死亡事故,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此市区政府领导提出要求,进行107国道科技大学门前的环境整治。
青菱街园艺场于2010年7月20日向洪山区人民政府提出《关于整治武汉科技大学门前脏、乱、差现象,规划建设园艺文化商业步行街,美化建设好武汉南大门的报告》,得到青菱乡、区城改办、主管副区长的批复支持。2010年9月28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扬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区查违协调办、青菱乡、洪山规划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领导及园艺场、全力管理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研究了青菱乡107国道环境综合整治和园艺场向区园林局报送《关于申请整治武汉科技大学门前脏、乱、差环境的报告》,于2010年12月16日得到批复:同意其临时占用,但遇到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无条件拆除。
园艺商业文化街的建设,首先是彻底改变了科技大学门前脏、乱、差的恶劣环境,规划了武汉科技大学门前107国道的交通秩序,杜绝了交通安全隐患。其次是繁荣了市场氛围,优化了商业服务品质,保障了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提升了文化品位,又服务了社会,解决了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再次文化街是数万大学生课余时间聚会聊天、休闲娱乐、购物消费、品味尝鲜的唯一去处,每天有数以万计、成群结队、络绎不绝的大学生们在文化街放松消遣,成为洪山区在武汉南大门一道靓丽的风景,深受许多领导和广大学子的赞赏。
园艺文化街建成三年,其作用已得到共识,但园艺集团的股民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九千多万元的总投资倾注了股民们全部的资源性资产。每年得到的收获虽有千万余元,除去管理、维护费用,所得只有六、七百万元左右,收回投资至少需要十多年左右时间,现在拆除即是得不偿失,又会使数万大学生课余时间失去栖身之地。
由于文化街的建设没有合法的规划建设手续,虽为社会带来了良好的政治效应和经济利益,但其存在颇受争议。园艺场的“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已圆满结束,因为文化街的存在不能通过市级验收,导致园艺场的开发用地项目手续不能办理,直至影响到村民还建房的建设因资金问题不能如期完成。
既然文化街的暂时存在利多弊少,周边的绿化已由我们义务营造林,减少了政府投资,达到了公路绿化带的效果,目前又不存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为什么投资近亿元、经营仅三年的文化街非拆而不予“验收”呢?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青菱园艺场城中村改造申请整存拆除验收的报告》(洪政函[2014]20号)中,向市重点办说明,恳请在“城中村”综合改造验收工作中将文化街暂时保留的意见,这也与开始政府部门同意其临时占用,但遇到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无条件拆除的批复是一致的。但市重点办至今没有回应,我们无所适从。
与验收工作紧密相关的“城改”拆迁还建房的规划问题。根据洪政办[2009]35号文和武政[2009]37号文件精神,本场城中村改造还建房立项面积为3.96万平方米(包括外来户拆迁还建面积1.44万平方米和整村拆除奖励还建规模20%的面积),区城改办、区发改委已发文件核准。
由于我们政策水平低,对于“城改”政策理解有失误,在“双登”过程中只登记了本场村民的房屋,对外来户的房屋因考虑利益问题未予登记。在市规划局办理还建规划手续过程中,规划部门只确认核准村民“双登”的还建面积2.15万平方米(另配套公用面积0.11万平方米,该规划报建手续已完成)。然而在拆迁过程中,本场按照洪政办[2009]35号文件精神已与外来户签订了《拆迁还建安置合同》120份,按每户120平方米还建一套房,共计还建面积1.44万平方米,此项面积市规划局不予认可,给我场还建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现在按照规划面积建设的房屋远远不够分配,村民的还建房也分不了。
由于我场先期受建设文化街资本的影响,导致还建房拖后建设六年之久,广大还建户的心情早已急不可耐,对于还建房不能分配的现状反响激烈,我场也背上了支付高额过渡费的沉重包袱。还建房问题也极大的束缚着我们,特别担心的是还建户因为得不到房子会产生强烈不满情绪,从而造成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建 议:加快落实园艺场“城中村”综合改造市级全面验收,推进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47号
案 由:关于加快"金田西路"道路建设和环境整治的建议
提出人:罗宏(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国土规划局
内 容:
金田西路北接光谷步行街,南接雄楚大道,西临民族大道,由于此道路一直未修通,加之配套的市政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到处尘土裸露,垃圾、废品成堆,车辆乱停、摊贩乱摆,晴天一层灰,雨天一身泥。给该区域内的测绘小区、龙安小区、717小区以及新建成健龙尚谷小区的近万户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民众多有抱怨,多次向关山街反映,但因金田西路属东湖开发区管理,洪山区无权建设治理,此路迟迟未建成,周边环境也得不到改观,人民通行不便,也与创建文明城市的号召极不合拍。
建 议:现特向市区人大反映,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尽快完成金田西路道路建设,同时加强环境整治力度,给周边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48号
案 由:关于推进"武汉·珠宝谷"建设进程的建议
提出人:陈凯德(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规划局,洪山区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东湖风景区管委会
内 容:
背 景:近几年,洪山区一直重点关注打造鲁磨路“珠宝一条街”,2013年9月经公开征集将其定名为“武汉·珠宝谷”。根据规划,“宝谷”项目选址位于东湖风景区磨山景区南部南望山北部及毗邻地区,项目占地面积6000亩,其中核心区占地面积2700亩,将打造成为行业创新中心,填补中部珠宝产业空白,力争成为中国最大的珠宝文化旅游产业项目。通过城中村改造等一系列配套建设,“宝谷”到2020年将成为800亿元产业园和特色旅游地,到2030年成为具有国际地位的中国珠宝产业中枢、中国珠宝行业研发、孵化中心和珠宝设计与创意中心,将打造成3000亿元产业园和特色旅游地。
现 状:2013年9月27日,洪山区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签订合作协议书,共建“武汉市珠宝文化街”,双方将在珠宝资源开发利用、珠宝检测与鉴定、珠宝市场研判与拓展、珠宝街建设与规划、珠宝行业人才培养与交流、产学研等方面开展合作。2013年11月6日,洪山区与中建三局签订“鲁磨路珠宝一条街开发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土地一级整理及保障房建设、规划设计、招商运营、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
难 点:“宝谷”规划地段涉及到洪山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湖旅游生态风景区三个区域,沿路有省建五公司、高压、仪表厂、中建三局二公司、地质大学、金域广场、长发置业等多个单位,统一各方面资源,进行有效、合理开发、运作难度较大。
建 议:因涉及区域和单位较多,建议:
1.建议将项目列为武汉市重点项目,由市政府组建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细化方案,制定规划,积极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申报立项,高度关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问题。
2.建议确定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运行机制,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出面协调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旅游生态风景区统筹做好规划、落实工作。
3.建议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在土地整理、拆迁还建、规划设计、招商引资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开通直通车,确保项目高效实施。
4.建议确定工作专班职责分工和工作节点,强力推进项目实施。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49号
案 由:关于华科大喻家山微波站危房及校区内邮局危房处理建议
提出人:李保峰(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中国邮政武汉分公司,省电信武汉分公司
内 容:
华科大喻家山南侧七栋危房,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基于备战考虑所建,用于微波发射与管理建的简易性房屋,现微波站早已停止使用数十年。数十年过去了,房屋虽然地处华中科技大学之内,却并不归属华科大所有,而是归属于原房建单位(中国电信)。近几十年来,此处危房原微波站功能已无,建房单位基本上一直将此危房出租给外地在汉打工者居家之用,其结果导致管理失控:一方面这些危房陈旧破烂,加之居住人员乱扔乱倒乱排垃圾,严重影响喻家山整体环境;其次,这些危房,防火等级低,居住人员用活用电,易于引起火灾,安全隐患严重,一旦起火,将危机喻家山、东湖风景区整体森林资源安全及华中科技大学、地质大学数十万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此问题,2011年已有代表为此提过提案,但至今尚未较好解决。
此外,同样的情形还有华科大校园中邮局附近数栋危房(归属于原房建单位中国邮政),破旧不堪,严重影响校园美观;现该房长期出租给人居住或作为经商门面对外出租,安全隐患严重,不便于校园整体管理,应予以解决。
建议解决方案:1、由政府对原单位进行补偿,拆除喻家山南侧七栋危房;
目前,喻家山整体划入东湖风景区,并已由政府完成了风景区整体规划。为加强东湖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东湖风景区原单位和居民均在外迁,为此,建议有关政府对喻家山危房原单位进行一定的补偿,拆除此危房,还喻家山美丽,消除喻家山安全隐患。
2、政府协调解决校园内危房归宿问题,以便于校园整体管理。
3、由原出租单位妥善安置和解决现居住用户。
案类案号:建议第20150150号
案 由:关于狮城名居小区自来水供水压力偏低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的建议
提出人:肖斌武(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市城投公司
内 容:
今年以来,位于珞狮南路447号狮城名居小区由于供水压力偏小造成居民供水不足,累计停水达30多次,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9月30日为此出现了居民堵路事件,成为了安全稳定隐患,影响了社会治安与秩序。经了解,造成停水的直接原因,是自来水公司管网压力不到1(正常压力为1.4),进水量不足,储水池经常被抽干而致。管网压力的变化对小区1200户居民的生活产生了直接影响,干扰了居民们的正常生活,尽管自来水公司新增一条40寸供水管道,但是用水高峰时段的供水仍难保证正常。
建 议:建议自来水公司深入用户,深入调查,认真对待居民用水难题,采取有效措施,适当提高供水管网的压力,彻底解决居民用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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