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黄陂列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的议案(2004年)
关于把黄陂列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的议案(2004年)
  • 发布日期:2007-01-16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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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编号:038

代表姓名:程汉清 段益华 熊克彪 郭桂华 徐柳桃 梅 丹 余祥明 郑绪华 林万艮 沈远桃

事由:关于把黄陂列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的议案

内容: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涉及整个社会管理构架的重组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必须积极稳妥推进。为此,建议把黄陂列为全市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

一、把黄陂作为全市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武汉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武汉城市经济圈的核心城市,黄陂是武汉的农业大区,积极推进武汉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必须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发挥黄陂等远城区对武汉的促进作用。制定黄陂作为全市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黄陂是武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地区,黄陂面积和人口占全市的四分之一和八分之一,是武汉建立平等和谐关系的关键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黄陂与中心城区的差距,不是城乡之间在自由竞争基础上形成的梯度差距,而是城乡差别。另一方面,黄陂与中心城区的差距最大,黄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12元,低于全市水平,人均财政收入和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全市处于最低水平。因此,把黄陂作为全市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有着特殊的紧迫性。(二)黄陂是武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具潜力和活力的区域之一。黄陂既是农业大区,但又是资源大区,发展中的大区,2003年,黄陂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是两位数增长,其中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全市10个百分点。特别是黄陂南部地区发展迅猛,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要素配置等方面与中心城区形成全面对接与互动。(三)建设黄陂经济强区是113万黄陂人民的强烈愿望。

二、把黄陂作为全市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的可行性

(一)在规划上把黄陂与全市融为一体。改变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必须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进行全局性、战略性调整,首要的是要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走城乡一体规划、联动发展的道路。(二)在用地指标上要进一步向黄陂倾斜。过去由于种种原因,确定黄陂有耕地160万亩,但实际只有80万亩,实际计税面积只有69万亩,由于田地指标严重不足,使黄陂丰富的土地资源不能与中心城区的先进生产要素互动。(三)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将黄陂的巨龙大道、川龙大道和盘龙大桥作为全市重点路网,消除城乡交通梗阻。(四)统筹城乡产业发展。重点是打破城乡产业分割,加快黄陂制造业、物流业、服装业、旅游业与中心城区的产业融合,增强产业关联度,促进城乡产业优势互补,一体化发展。(五)统筹城乡国民收入分配,重点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黄陂的支持力度。(六)统筹农民、市民待遇。重点是使农民拥有同城市人口平等的发展机会和享受同等的权利,把解决城市就业和解决黄陂农民剩余劳动力转移统筹考虑,消除农民进城打工的各种歧视性政策和障碍。

承办单位:市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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