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2017-04-07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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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常代文〔2017〕1号

 

2017年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决定和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全面开启复兴大武汉新征程中的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一、开展代表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和能力

今年是本届代表任期第一年,要将加强新任代表的履职培训作为代表工作的重点加以落实,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代表的培训工作。一是举办1至2期代表集中学习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和人大工作者为代表讲授人大制度基本理论和代表履职知识;二是协助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做好代表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参加常委会集中学习培训工作;三是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专题讲座;四是采取代表小组学习、代表自学、组织开展视察、经验交流、不定期印发有关履职知识及学习参阅资料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代表对履职必备知识的学习和实践。通过加强代表培训,增加代表依法履职意识,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制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和市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制度。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在代表建议中遴选若干代表建议经主任会议成员确认后,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重点督办。督促市政府督查室在代表建议中遴选若干代表建议经市政府领导确认后,由市政府领导领衔重点办理。

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报制度。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期间,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两院”领导及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通报办理工作进度,适时通报代表对办理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

坚持代表建议办理“面对面”报告和评议制度。对代表建议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研究确定若干承办单位为“面对面”报告和评议单位,组织代表“面对面”听取承办单位的工作汇报,并对办理工作进行评议。

坚持走访代表建议办理“大户”制度。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到若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量较大的承办单位走访,督促检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坚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制度。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后,逐一发函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弄清情况,督促有关单位重新办理。

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信息平台。在市人大机关网站上公布代表建议原案,改造升级代表建议动态管理系统,方便代表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发挥代表的监督和督促作用。在督办工作中,邀请领衔提出建议的代表和专业相关代表参与督办活动,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三、落实各项服务和保障措施,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加强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制发相关文件,对代表小组开展闭会期间活动提出指导意见,组织代表小组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组织代表小组围绕“我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献一策”开展活动。深化和拓展代表联组活动。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做好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联系和服务工作,每次邀请8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协助有关部门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工作评议等活动并做好服务保障。为主任会议成员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相关工作。为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和人大代表工作室做好服务。依托武汉人大网和微信公众号,加强与代表的联系。

促进代表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落实《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完善代表接待群众的各项工作制度。深化《武汉市人大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若干规定(试行)》的落实,推进代表工作室规范化运行和管理,着力发挥代表工作室作用。创新代表联系群众方式,鼓励代表通过互联网和微信、QQ等渠道,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坚持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就政府工作报告实施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召开通报会。向代表提供资料信息,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等学习书刊。编发《代表参阅》,将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内容、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情况以及代表活动情况等资料编辑发送代表。同时,协助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将各自重要工作情况资料寄送代表,积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坚持和完善代表履职监督激励机制。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组织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回答询问,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完善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对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及联系群众情况、加强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提出建议情况等进行登记,促进代表积极履职。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宣传,激励代表更好地履职。

研究制定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规范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四、加强联系,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加强与各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通过不定期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加强工作沟通,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小组活动和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系,协助做好本地区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的有关工作。加强与兄弟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系,加强工作交流。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系,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我市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为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做好服务工作。

五、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加强能力建设,不断适应新要求;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加强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委员会办公室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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