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杨俊广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梅飚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任命陈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四、任命刘燕双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东湖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羿华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郑广芳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阮珂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韩庆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九、免去李莉荣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十、免去余汉平、刘忠、巴雷、李斌成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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