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黄家凯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任命关珊为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免去黄灿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王亮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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