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1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案》《关于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加快“畅通武汉”建设案》等2件议案,作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的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承办单位应认真研究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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