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在立法工作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效。2023年12月24日,我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召开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作了交流。
高质量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是立法融合党委决策部署、政府治理需求、群众利益诉求的方法要求,是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近年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推进立法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一、实施“三力驱动”,构建基层立法联系点发展格局
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大力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拓面提质、增效赋能。
(一)强化组织合力。一是市委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出台《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将“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列为2023年全市重要改革任务,强力推进。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围绕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这一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修订工作制度,统筹研究解决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人员配备、阵地设置、经费保障等问题。三是市“一府一委两院”、各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激发阵地活力。我市自2013年首次建立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先后经历了创建起步、持续发展、拓面提质三个阶段,数量上由少到多,布局上由点及面,形成“1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315个立法信息采集点+1332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室”的立体工作网络。一是统筹设点布局。设立1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涵盖基层人大常委会、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发区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乡村、律师协会、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等,实现地域分布、重要行业系统全覆盖。二是延伸基层触角。在园区、楼宇、单位、学校等区域,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立法信息采集网络。三是坚持融合发展。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室一体建设,畅通“线上+线下”渠道,保障社会公众便捷反映立法意见,打通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最后一公里”。
(三)提升队伍能力。用好“三支队伍”,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大众化、多元化、专业化。一是以立法信息员为主体,选聘社区工作者、居民代表等加入信息员队伍,广泛调动基层群众参与人大立法工作的积极性,原汁原味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为立法提供直观、生动、鲜活的第一手素材。二是以人大代表为依托,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引导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代表参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立法项目征集、法规草案研讨、法规实施监督等活动,及时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三是以专家咨询库为支撑,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深度参与法规起草调研、论证咨询、修改完善、清理评估等工作,并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借力借智提升立法质量。
二、健全“三项机制”,彰显基层立法联系点民主属性
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使立法活动和立法工作成为践行和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一)完善“全链条”运行支撑机制。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目标原则、职责任务、工作流程、保障措施,对法规立项选题、草案解读学习、意见建议征询、专业问题咨询、意见汇总反馈等环节作出制度性安排,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有效落地。同时,指导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工作模式,打造“一点一特色”“一点一品牌”。比如,江欣苑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创建“四赋两化工作法”,实现“意见征集--收集整理--报告反馈--采纳激励”闭环管理,近两年有39条意见建议被吸纳到15部法律法规中,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完善“全过程”群众参与机制。着力构建群众全程参与立法工作机制,使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从“立法中”逐步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延伸。一是让群众直接参与法规立项。每年通过“武汉人大”官网官微、《长江日报》等市属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书面发函向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顾问、人大代表、社会组织等有关方面征求意见,确保立法项目反映群众诉求。二是让群众深度参与法规制定。科学分解年度立法任务,分类别、分领域建立联系点工作清单,采取“普遍征求”“重点对象征求”相结合方式,邀请有关领域、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参加立法调研、草案修改、论证评估等活动,推动征集意见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三是让群众广泛参与法规实施。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平台,对近年来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对立法的认同感、期望值,推动法规正确有效实施。
(三)完善“全方位”服务保障机制。一是强化联系指导。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和分类指导机制,搭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平台,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开展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多渠道参与立法调研座谈、审议修改等立法实践,提升立法信息员的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三是强化保障激励。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工作经费补助,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自身建设和工作开展;综合运用精神鼓励、物质奖励手段,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信息员、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动态考核制度,根据工作实绩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给予表彰表扬、经费倾斜或进行调整退出。
三、强化“三大作用”,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实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中的重要作用。
(一)聚焦良法善治,着力发挥立法民意“直通车”作用。2023年,全市1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思路上再拓展、在质量上抓提升、在特色上做文章,多形式参与立法工作,组织实地调研、座谈访谈等活动68次,先后对12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162条意见建议,其中50条被采纳。近年来制定和修订的法规,有诸多来自“立法直通车”的声音,比如,《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预防和治理拖欠企业账款机制”、《武汉市献血条例》有关“稀有血型献血者激励优待”、《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制度”等规定,直接受益于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夯实了立法的民意基础和实践基础,深入推进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二)聚合阵地功能,着力发挥法治宣传“播种机”作用。把立法征求意见与法治宣传结合起来,促进基层立法联系点从参与立法向宣传普法、促进守法、监督执法延伸。一是引导公众主动学法,在法规征询意见时,组织立法工作专班成员走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解读立法背景,宣传立法目的,阐释立法重点,使征求意见的过程成为普法、宣法的过程。二是推进公众自觉守法,在“国家宪法日”以及重大节假日,策划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三是督促政府全面普法,紧密结合居民结构、地域特点,精准制定普法计划,努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治阵地。比如,武昌昙华林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度挖掘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事业奠基人之一--董必武事迹,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基地”,开展“法律大蓬车进社区”活动,以立法带动普法、以普法促进立法,其工作情况被全国人大官网专题刊载。
(三)聚集代表力量,着力发挥基层治理“助推器”作用。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室进行资源整合、功能融合。扎实开展“代表三进·共同缔造”活动,依托13个区人大常委会、1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全市4400余名五级人大代表联动履职,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零距离、全天候收集立法需求。2023年,全市各级人大开展活动4600多次,提出意见4200多条,其中托育服务、养犬管理、物业管理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被纳入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室的有机结合,社会公众提出的“金点子”转化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推动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超大城市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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