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并且专题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主体,理所当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主体。如何发挥好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是当前地方人大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深刻领悟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精髓要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成为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标志性成果。要践行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必先深刻领悟其精髓要义。
(一)人民性。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质就是党和国家以及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各环节都要具体地、现实地体现人民当家做主,始终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
(二)全面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
(三)实践性。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属性,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点。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认识论,也是实践论,其鲜明实践性,一方面表现为实践导向,重在把民主价值和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形成正确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另一方面表现为问题导向,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四)优越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条比西式民主更为优越的民主新路,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通过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切实照顾群众合法权益。
二、准确把握人大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要求
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更好发挥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应当准确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讲政治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前提和根本,必须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并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到代表履职的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依法履职。人大作用靠代表、人大水平看代表、人大活力在代表。当选代表后要积极履职,坚决反对“口号民主”。人大代表不仅在人代会上参加审议和表决,提出议案建议,大量工作还体现在闭会期间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
(三)坚持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各级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都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任何个人利益,也不是某个团体、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这与代表对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负责并不矛盾,只有从大局和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才能真正对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负好责。
(四)坚持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人大代表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是不脱产的,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众中间,与人民群众风雨同舟、同甘共苦,这是中国代议制民主制度的一大优势,同西方议员有着本质区别,要把这一优势发挥好。
(五)坚持加强代表自身建设。人大代表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记初心使命,依法履职尽责,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代言。同时要在尊崇宪法、遵纪守法上作表率,筑防线、守底线,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六)坚持加强服务保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是各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各国家机关要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的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三、更好发挥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重要作用的具体措施
202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以代表“三进”(进企业、进社区、进选举单位)活动为抓手,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突出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重点要在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机制、支持机制上下功夫。
(一)加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人大重点任务统筹谋划代表工作,发挥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坚持把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机关的共同责任,齐心协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二)常态长效推进代表“三进”活动。发动代表投身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进企业助力营商环境优化,进社区助力基层治理,进村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进一步擦亮“三进”品牌,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实践。
(三)深化拓展“双联系”工作。要切实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和代表工作室、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等制度,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推进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经常化、规范化,在闭会期间架起了一座高效畅通的民意桥梁,凝聚加快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的强大力量。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和专工委检查调研等活动机制。推进代表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常态化使用和规范化管理,使其成为代表联系群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和阵地。
(四)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实效。代表建议是民呼我应的具体体现,必须落地落实。要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标准要求,加强与政府和代表的“双向联系”,监督承办单位及时做好办理情况反馈和代表“不满意件”重新办理工作,推动实现代表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双满意”,确保大会期间代表建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
(五)加强代表工作基础建设。深化拓展代表学习培训,实现代表初任培训全覆盖。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推进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线上+线下”代表履职模式,提高代表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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