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强调要充分认识托育立法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彰显武汉特色,广泛汇集民意,跟进配套政策,让条例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讨论了《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二审稿)》、《武汉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草案三审稿)》、《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条例(草案三审稿)》。
会议讨论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讨论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将以上议题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意见的督办情况,包括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关于《武汉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实施情况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督办情况。以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将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会议确定了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重点部门单位;讨论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修订草案)》。
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1月15日召开,会期半天。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良文、陈光菊、胡树华、朱库成、陈新垓,秘书长许甫林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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