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包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逐项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把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市人大相关专工委要加强跟踪督办,促进相关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把审议意见办好办实。
会议还讨论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包括检查消防“一法一条例”、《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推进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
会议决定,将以上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于三个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督办情况。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良文、陈光菊、胡树华、朱库成、陈新垓,秘书长许甫林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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