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依法作出决定的同时尽快制定配套制度,细化监督措施,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会议还讨论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将上述议题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市“十四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指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是党的二十大后开展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专题调研,着力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建议提实,持续推动“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监督职能的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决定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会议听取了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汇报,强调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9日召开,会期半天。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良文、胡树华、朱库成、陈新垓,秘书长许甫林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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