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
会议讨论了《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自2004年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公共交通秩序、服务质量等显著提升,公共交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近年来,面对公共交通领域改革的新形势和人民出行需求的新变化,有必要对条例部分规定进行修订。会议强调,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法规衔接,做好顶层设计,注重务实管用,突出地方特色;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调整的范围和对象,提出精准有效的举措和办法;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更好地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关于确定重点部门单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确定2个重点部门单位与市人民政府同步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讨论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决定,将上述议题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良文、陈光菊、胡树华、朱库成,秘书长许甫林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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