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五个中心”建设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让“五个中心”建设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 发布日期:2026-04-15
    来源:武汉人大
    作者: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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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审议《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决定(草案)》


岁末的江城武汉,寒意渐消,生机涌动。2026年1月的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会场内,暖意融融、共识如潮。当《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经表决高票通过时,全场响起热烈掌声,这不仅是对出台决定的认可,更是对英雄城市未来发展的期许与笃定。这份经法定程序固化的决定,将市委全力打造全国经济中心、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以下简称“五个中心”)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武汉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动力。


使命所系:锚定发展航向

“这是新时代以来,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在大会上聚焦中心工作、聚力发展大局作出决定,具有重大创新意义。”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戴丰善的话语,道出了这一决定的特殊分量。在多重战略机遇叠加的发展黄金期,武汉为何要以人大决定的形式推进“五个中心”建设?答案藏在贯穿始终的政治担当与制度自觉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六次亲临湖北武汉,为新时代武汉发展把脉定向、指路领航。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武汉的殷殷期许,全力打造“五个中心”是市委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现实路径。

《决定(草案)》起草之初,便牢牢把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核心遵循,将打造“五个中心”定位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勇担省委支点建设任务的自觉行动、实现英雄城市再创辉煌的历史使命”。

起草过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贯穿始终。从征求市“一府一委两院”、各区人大的工作意见,到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论证;从通过代表“三进”活动收集基层群众心声,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这份《决定(草案)》的每一个章节、每一项条款,都凝聚着集体智慧。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飞认为,《决定(草案)》有三大特点:一是紧扣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目标要求,聚焦提升发展能级、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等重点领域;二是对全面落实政府实施责任、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提升监督工作效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弘扬实干担当精神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构建了“目标--任务--机制--监督--参与”完整闭环;三是突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有机统一。


审议现场:汇聚发展合力

1月8日,代表小组审议现场气氛热烈。来自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市人大代表,围绕《决定(草案)》畅所欲言,既有对发展蓝图的憧憬,也有对实践路径的务实思考。

“作为来自企业的代表,最看重这份《决定(草案)》的制度刚性。”市人大代表、武汉微梦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培文的发言,道出了市场主体的心声。决定中“壮大‘965’现代产业集群”“建设数智经济一线城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让他倍感振奋:“这是给企业家的‘定心丸’和‘动员令’,我们将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市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副院长黄经南则聚焦规划落地:“《决定(草案)》明确了‘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绩效化’的实施路径,还配套了‘四张清单’推进机制,这让宏伟蓝图有了可操作的施工图。”他建议,应进一步强化区域联动,让“五个中心”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深度契合。

基层代表的目光始终离不开“民生温度”。市人大代表、硚口区荣华街道幸乐社区党委书记周云梅拿着标注密密麻麻的草案文本说:“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到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从交通枢纽提能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决定既谋大事也惠民生。”她表示,回到社区后要当好“宣传员”和“实践者”,让居民真切感受到“五个中心”建设带来的变化。

审议中,代表们形成共识:“五个中心”建设不是孤立推进的单体工程,而是相互支撑、有机融合的系统工程。经济中心是根基,科技创新中心是动力,商贸物流中心是枢纽,国际交往中心是门户,区域金融中心是保障,唯有协同发力,才能形成“1+1>2”的聚合效应。


法治护航:闭环确保落地见效

与单纯的目标部署相比,此次《决定(草案)》的核心价值在于制度赋能。《决定(草案)》以法定形式固化“五个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机制。明确了“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绩效化”的实施路径,配套法治保障、多元监督、社会参与等工作机制,让目标任务从“软指标”变为“硬约束”,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决定(草案)》分8个部分,系统阐述了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实施路径。其中明确,到2030年要确保基本建成“五个中心”、现代化大武汉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五个中心”、基本建成现代化大武汉。

在责任落实上,《决定(草案)》明确要求将打造“五个中心”目标任务纳入“十五五”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总体工作方案、专项行动方案,压实工作责任。

在推进机制上,部署实施““经济能级跃升、科技创新引领、现代产业升级、开放枢纽提能、美丽武汉提标、文化强市建设、区域联动发展”七大行动,大力实施健全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

在法治保障上,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法规制度供给,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制定一批“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高质量法规。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支持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监督体系上,整合人大监督、监察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建立现代化大武汉评价指数,注重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有机统一,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形成强大社会监督合力。

从光谷的实验室到车谷的生产车间,从长江之畔的物流枢纽到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五个中心”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正如一位代表所言:“这份决定,是新时代武汉的‘宣言书’,更是英雄城市再出发的‘冲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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